【利未记】14. 祭司献燔祭与素祭的任务(庄亚伦 牧师)

第八节:上几章论以色列人献祭的条例。教训他们当于何时献何祭,并如何献法;本节至七36节是教训祭司当如何尽职为自己和百姓献祭。

 

第九节:「你要吩咐亚伦和他的子孙说」这是因为本段的事是与祭司有关系的。「燔祭的条例,乃是这样」这是论祭司为会众每天早晚所献的燔祭(出二十九38~42注,民二十八1~8),第一章所论的是各人随意献的燔祭(一2)。「燔祭要放在坛的柴上,从晚上到天亮」因此这个献祭也称为常献的燔祭(出二十九42,民二十八3、6、10、15、23、24、31)。白日既多有人献祭,坛上的火自然是常烧着的,但从晚上到天亮却没有人献祭,所以神吩咐祭司要留心坛上的火,免得夜间熄灭。为什么晚间的火不要熄灭呢?因为那第一把火是从神那里来的(利九:22~24),因此神要祭司最重要在会幕的服事,就是从早上到晚上,有从晚上到早上都不可以让火熄灭。

 

第十节:「祭司要穿上细麻布衣服」就是众祭司在供职时所穿的圣衣,这衣服有四件如下:(一) 细麻裤子,(二)细麻袍子,(三)细麻带子,(四)细麻裹头巾。这是神早先吩咐摩西使以色列人作的(出二十八41~43,二十九8、9,参利八13)。「又要把细麻布裤子穿在身上」参出二十26)。「把坛上所烧的燔祭灰收拾起来」本节的意思说,就是为收拾坛上的灰,祭司也要穿上细麻衣(出二十八43)。「倒在坛的旁边」就是在坛的东边(一16)。

 

第十一节:「随后要脱去这衣服,穿上别的衣服」那供职的细麻衣服,祭司只可在会幕穿,他们出到院外的民那里,当脱下供职的衣服,放在会幕旁的圣屋内(出二十六1),另穿上别的衣服,免得因圣衣使人成圣(结四十四19,拉二69,尼七70)。(祭司所穿下来之供职的旧衣服,作会幕中的灯橪子用)。「把灰拿到营外洁净之处」这是因为祭灰是圣洁的,与平常的灰不同,为祭司和会众所献的赎罪祭牲也是烧在这灰上。(四12、21)。

 

第十二节:「坛上的火」这火是从神来的(九24),祭司未承接圣职之前,摩西就先告诉祭司们,不要让火熄灭(出四十29,利八16、21、28;九10、13、14、17、20)。「要在其上常常烧着,不可熄灭」(9)本句的意思是叫祭司小心,不可在收拾祭灰的时候使火熄灭。「祭司要每日早晨,在上面烧柴」(参一7),前几节屡次说坛上的火要常常烧着,不可熄灭;「并要把燔祭摆在坛上」就是每日早晨常献的燔祭(出二十九38、39)。「在其上烧平安祭牲的脂油」每天献祭所必烧的份子,也都是烧在早晨所献的燔祭上(三5)。

 

第十三节:「在坛上」就是在会众安营的时候,坛上的火必常常烧着,以色列人起营的时候,就把坛上的火收在手炉中,免得这火熄灭(一6、7)。「必有常常烧着的火,不可熄灭」有注释家以为赛三十9节也是提到这火,本段三次说坛上的火要常常烧着(9、12),或者是因为神要祂的百姓知道,他们与神接交的门路是常常开着的,人或因蒙了神的恩要献燔祭、素祭、或平安祭,或因觉悟自己的罪要献赎罪祭或赎愆祭,就能借着坛上这不熄灭的火随时赎罪、感恩,与神接交。

 

第十四节:「素祭的条例,乃是这样」本段推广二1至10节的条例,使祭司知道素祭是如何献的,并知道所归与自己的当如何吃。

 

第十五节:「祭司要从其中,就是从素祭的细面中,取出自己的一把」或无「自己的」三个字(参五12)。

 

第十六节;「所剩下的,亚伦和他子孙要吃」神为现在的教会也是这样命定,叫传福音的靠着福音养生(林前九7、11、13、14、18,路十7;加六6),这道理对现在的传道人还是有用。「必在圣处」就是会幕院内有燔祭坛和洗濯盆的地方(26、二十四9)。这院子称圣,是因为会幕是神的住处(赛六十二9)。【比方】主耶稣变像的山称为圣山(彼后一18),神显现与摩西之地称为圣地(出三5),也是因为这院子和其中一切所有的都是区别为圣,专为敬拜神用的。「不带酵而吃」意思说祭司用这面烤饼的时候不可搀酵(17)。「要在会幕的院子里吃」本句是解释本节第三句的「圣处」两个字(参26)。

 

第十七节:「烤的时候不可搀酵」素祭中既然不可有酵(二11),祭司用素祭的细面烤饼的时候,自然也就不可搀酵(参十12)。「这是从所献给我的火祭中,赐给他们的分」(参18)。「是至圣的,和赎罪祭并赎愆祭一样」赎罪祭(25)、赎愆祭(七1)和素祭(二3),并会众的平安祭(二十三19、20),都是至圣的。

 

第十八节:「凡献给耶和华的火祭」就是赎罪祭,赎愆祭,并素祭所剩下的。「亚伦子孙中的男丁都要吃这一份」连那些有残疾不能作祭司的男丁都可以吃(二十一21、22)。「直到万代作他们永得的份」神叫伺候坛的祭司分领坛上的物(林前九13,民十八9,本章16),因此将迦南地分给十二支派的时候,祭司和其余的利未人就没有份(民十八7、20,书十三33十八7)。「摸这些祭物的,都要成为圣」。这两句有两种解法:(一)是命令式的,意思说,惟独圣洁的器具和洁净的人纔可以摸着这至圣的祭物(二十二6、7);(二)是语句的,意思说,凡摸着这至圣之祭物的(或人或物)都必成为圣(出二十九37三十59,结四十四19四十六20,该二12)。有注释家以为人若误犯这条例以致摸圣物成圣,就必按二十七1至8节所定的条例将自己赎出来;也有人以为这等人必须遵守祭司所应守的限制(参二十一1~9),却不得享用祭司所享的利益:还有人想,凡摸了圣物的人必要献祭,与沾染了不洁的拿细耳人所献的祭相似(民六9~12);倘若人故意摸圣物,就必被治死(民一51、53三10、38);至于挨了圣的物,大概要在圣处洗净,若不能洗净,就必须毁坏(六27、28)。第一个用法也许是不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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