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数记】67. 西罗非哈的女儿求产业(庄亚伦 牧师)

三、利未支派的人数 (廿六57~62)

利未的三位儿子和属于他们的各族如下:

1)革顺--立尼(58),参三21。

2)哥辖--希伯伦(58),参三27。可拉(58),参十六1。

3)米拉利--玛利、母示(58),参三33。

亚伦和摩西是属于哥辖的(58,出六20)。亚伦生了四位儿子(60),其中两位因献凡火,就死了(61)。上帝在第二次的民数记载中,处处提到犯罪的结局来提醒我们。利未人一个月以上被数的男丁共有二万三千人(62),比第一次民数增加了一千人(三39)。

 

四、信实的上帝 (廿六63~65)

摩西和以利亚撒所数的以色列人是新的一代,因为摩西和亚伦所数的以色列人(第一次被数的人)都死了,证明上帝的话语是真理(十四29)。『他们必要死在旷野,所以除了……迦勒,……约书亚以外,连一个人也没有存留』(65)。只有迦勒和约书亚还存留,证明上帝是信实的神(十四38,来六18),同时证明祂的话语是真理。祂所说的话语,『一句也没有落空,都应验了』(书廿一45)。

 

廿七章1~5节

属约瑟的儿子玛拿西的各族,有玛拿西的玄孙,玛吉的曾孙,基列的孙子,希弗的儿子西罗非哈的女儿,名叫玛拉、挪阿、曷拉、密迦、得撒。他们前来,站在会幕门口,在摩西,和祭司以利亚撒,并众首领,与全会众面前,说,我们的父亲死在旷野,他不与可拉同党聚集攻击耶和华,是在自己罪中死的,他也没有儿子。为甚么因我们父亲没有儿子,就把他的名从他族中除掉呢。求你们在我们父亲的弟兄中,分给我们产业。于是摩西将他们的案件,呈到耶和华面前。

一、上帝的律法 (廿七1~三十16)

(一)、女儿的产业法(廿七1~11)

1﹒五位姐妹的请求(廿七1~5)

属于玛拿西族的西罗非哈的五位女儿来到会幕前。向摩西请求说,『我们的父亲死在旷野……他也没有儿子。为什么……把他的名从他族中除掉呢。求你们……分给我们产业』 (3~4)。表示几项妥当的理由:

1)她们的父亲没有特种罪目。

没有参加可拉党的叛乱(3),所以他是在自己罪中死的,表示他不是受咒诅的,乃是自然死的。

2)她们的父亲没有儿子。

虽然这样,为什么要把他的名从他族中除掉呢?

3)把产业分给我们。

『求你们在我们父亲的弟兄中,分给我们产业』(4)。姐妹们相信迦南地是要赐给以色列人的,但是在前面说,『要照被数的人数,把产业分给各人』(廿六54)。姐妹们知道,他们是没有被数的人。虽然如此,我们也要上帝所应许的地为产业,就是她们的请求。摩西对此问题,还是不能作主,所以把案件呈到耶和华面前( 5)。

 

廿七章6~11节

耶和华晓谕摩西说,西罗非哈的女儿说的有理。你定要在他们父亲的弟兄中,把地分给他们为业,要将他们父亲的产业归给他们。你也要晓谕以色列人说,人若死了没有儿子,就要把他的产业归给他的女儿。他若没有女儿,就要把他的产业给他的弟兄。他若没有弟兄,就要把他的产业给他父亲的弟兄。他父亲若没有弟兄,就要把他的产业给他族中最近的亲属,他便要得为业。这要作以色列人的律例、典章,是照耶和华吩咐摩西的。

 

2﹒上帝的准许(廿七6~11)

1)女儿可以得到父亲的产业(6~8)

上帝说,她们的话有理,所以摩西把她们父亲的产业归给她们。别人也要这样。『人若死了,没有儿子,就要把他的产业归给他的女儿』(8)。其详情。参考卅六1~12。在上帝的面前,无论是男女,蒙福是同等的(彼前三7)。

2)弟兄可以得到产业(9~10)

那死人若没有儿子,也没有女儿。就要把他的产业归给他的弟兄,就是父亲的弟兄。

3)亲属可以得到产业(11)

那死人若没有儿子,没有女儿,也没有弟兄的话,可以把他的产业归给他的亲属。

上述的三项是与以色列人全体有关的律例。上帝趁着五位姐妹的请求机会,就公布了以上的典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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