庄牧师在本集中将分享使徒行传24:14-27。
「盼望死人,无论善恶,都要复活」即指盼望『普遍复活』;人并非一死百了,死后还要复活,面对审判(来九27),按各人生前的行为接受报应(太十六27,罗二6),善者得奖赏,恶者受惩罚(但十二2,约五28~29,罗二9~10)。「就是他们自己也有这个盼望」『他们』指大多数的犹太人,特别是法利赛人。死人虽然都要复活,但却分成两个梯次:(1)头一次的复活,是在千年国度之前(启二十4~6),当基督再来的时候,只发生在主里死了的人身上(林前十五23,帖前四16);这一次的复活,是为着得生命与得赏赐(约五28~29,路十四14),所以又称为『上好的复活』(启二十5~6原文,the foremost resurrection)或『杰出的复活』(腓三11原文,the outstanding resurrection)。(2)第二次的复活,是在千年国度之后,发生在其余的死人身上(启二十5);这一次的复活,是为着受审判,被定罪而永远灭亡(约五29下,启二十12~15)。主耶稣在《马太福音》第二十五章所讲当人子降临时聚集万民审判的事(太二十五31~46),对象是指主再来时尚活在地上的万民,与死人复活受审乃属不同的两回事。
「我因此自己勉励」『因此』二字表示保罗在本节所标榜的做人原则,乃根据前节的信仰。「常存无亏的良心」『常存』在原文是『常常操练』(exercise myself)意思。「我带着赒济本国的捐项」本节是惟一的经节,清楚提到保罗此次耶路撒冷之行,负有陪同亚该亚、马其顿、亚西亚各省众教会的代表(二十4),把捐资送到耶路撒冷的任务(参林前十六3~4,林后八1~4;九1~4)。「和供献的物」可能是指保罗资助那些要完成誓愿的人,在洁净的日期满足时献祭所需的祭物(二十一27~29)。「惟有几个从亚西亚来的犹太人」这是一个不完整的语句,应该再加上『耸动众人,胡乱指控』之类的说明(参徒二十一27~28)。「就应当到你面前来告我」这表示那几个从亚西亚到耶路撒冷过节、诬告保罗的犹太人(参18节;徒二十一27),现在并没有来作证。这是保罗自辩词中十分有力的一点反驳。「这些人若看出我站在公会前」『这些人』是指当时在巡抚面前控告保罗的犹太人。保罗在本节是向在场的犹太人挑战,叫他们说明,他在他们面前犯了甚么罪。「纵然有,也不过一句话」保罗所讲这句话,记载于使徒行传二十三章六节。
「腓力斯本是详细晓得这道」『详细晓得』是比较式的用语,指腓力斯对基督教道理的认识,超过一般人士;他对基督教信仰的一些知识,也许是由他的犹太籍夫人土西拉而得来的(参24节批注)。「就支吾他们说」『支吾』原文含有『说不出来』的意思;意即不当场宣告他的断案。腓力斯显然知道保罗没有犯下任何罪行,抵触罗马法律。但他若宣判保罗无罪,就会得罪了犹太人的领袖们。因此,他为了政治上的理由,就采取权宜之计,拖延审讯,等到环境适当时才摊开谜底。
「且等千夫长吕西亚下来」其实这只是一种拖延的策略。千夫长究竟曾否为保罗的案件前往该撒利亚作证,并没有记载。「并且宽待他」意即给予他某种程度的自由。保罗既是罗马公民,又没有被定任何罪状,所以他能够获得与一般囚犯不同的待遇,而只被软禁看管,其情况类似他在罗马等候审讯时一样(二十八30~31)。
「犹太的女子土西拉」『土西拉』据谓是希律亚基帕一世的幼女,先嫁给米沙王(Emesa),后又改嫁腓力斯,成为他的第三任妻子。「保罗讲论公义、节制」『讲论』原文是『透澈地讲论、讨论、争辩』;『公义』意指行事公正,诸如秉公处理政务、待人不可有偏见等;『节制』意指约束肉体的邪情私欲,不使放纵。「将来的审判」指末日神对人的审判。「腓力斯甚觉恐惧」这必然是因为他自己的行为,不符公义和节制的要求,面对将来的审判,难免心生不安与恐惧。「等我得便再叫你来」『等我得便』意即『我心虽许,但因身受环境的牵挂,所以现在不能决志,或许将来环境改变了,当乐意为之』;这是一般世人推拖福音的遁词。
腓力斯也许是由于欲望、骄傲、贪婪和野心等的作祟,使他觉得不便立即改变他的生活和行事的方式。「腓力斯又指望保罗送他银钱」可能因为保罗在先前的辩词里提到带着赒济的款项到耶路撒冷来(参17节),并且他在监里,也常有外邦教会济助他(参腓二25),而被贪官误认为有财可图。「过了两年」按照当时的罗马法律,未被判罪的人,拘留不得超过两年,显见保罗遭受腓力斯不合法的待遇。
「波求非斯都接了腓力斯的任」波求非斯都是在主后60年继腓力斯任犹太巡抚,任内曾极谋求恢复犹太地的秩序,徒劳无功,后死于任内。腓力斯因处理该撒利亚的种族动乱事件不当,而被罗马当局革职召回。「腓力斯要讨犹太人的喜欢」腓力斯因被控渎职,不久需要在罗马的法庭中面对犹太人,所以不想为着保罗再激怒更多的犹太人,以免对自己不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