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徒行传】37. 智慧言语的结果(庄亚伦 牧师)

庄牧师在本集中将分享使徒行传15:6-21。


壹‧耶路撒冷大会争论外邦信徒受割礼(十五1~11)

教会初期,一般犹太人信徒仍恪守摩西的律法,遵循犹太教的规矩(参徒二十一24);他们当中有些人,更认为遵守律法乃是人在神面前得蒙拯救的先决条件,因此坚持外邦人信徒也必须同样地遵守律法、接受割礼,才可接纳成为教会的一员。「有几个人从犹太下来」这『几个人』大概是来自『法利赛教门』(参5节)的人;他们主张信徒除了信耶稣以外仍须遵守摩西的律法规条。『从犹太下来』意指他们是从犹太教的发源地--耶路撒冷--来的;他们为律法大发热心,要把他们的观念强行灌输给外邦人信徒,叫他们也成为犹太化的基督徒。

「教训弟兄们说」『教训』并不表示这些人曾获得使徒们或教会的授权(参24节),他们或许是旅行到此处或经商到这个地方,他们抓住这个机会,陈述他们自己的思想观念;『弟兄们』包括犹太人和外邦人信徒。「若不按摩西的规条受割礼,不能得救」这样的教训,与神新约的福音真理完全相左,因为:(1)人得救是本乎恩,不是凭着行为(弗二8~9);(2)没有一个人能靠着律法在神面前称义(加三11);(3)凡是企图藉律法称义的,乃是废掉神的恩,叫基督的死徒然无益(加二21);(4)信徒若把自己置于律法之下,就是放弃基督里的自由,再回到律法的奴役之下(加二4;五1)。

「保罗、巴拿巴与他们大大地分争辩论」『大大地』指极其尖锐的语言与严肃的立场。这个地方是基督徒第一次开神学大会,讨论基督徒是否要遵守犹太人的律法,保罗知道有一些人从耶路撒冷来传这个错误教导以后,就极力跟他们辩论。「上耶路撒冷去见使徒和长老」注意,这并不表示安提阿教会承认耶路撒冷教会的地位较高,是当时众教会的母会或总会,其实,耶路撒冷的教会并没有任何行政权,可以管外邦人的教会。他们去耶路撒冷,是因为这些制造问题的人物都是从那里来的(参1 节),所以他们就到问题的根源所在,去办理交涉、解决问题,澄清这一个神学的问题。

『使徒』是指十二使徒,因为神将新约的真理启示并托付给他们,所以他们是新约道理教训的根源(徒二42);『长老』是指耶路撒冷教会的长老,他们负有治理耶路撒冷教会的权柄(提前五17)。可见『使徒和长老』乃是解决此项道理争端的最佳人选,故此就去找他们交通商量。使徒保罗此次访问耶路撒冷,大概就是他在《加拉太书》里自称奉启示上耶路撒冷的那一次(加二1~10)。虽然有些解经家根据那里的『奉启示』而辩称是另一次探访,应不同于此处所说他们是被教会打发的,我比较认同前面所说,是为了去澄清信仰观念的。不过,较合理的解释仍然是指同一次,理由如下:(1)加拉太书第二章所提的那一次访问,是发生在保罗得救之后至少十七年(加一18;二1),而圣灵藉亚迦布预言(即一种的启示)大饥荒、安提阿教会托保罗送捐项去耶路撒冷(徒十一27~30)那一次的时间是发生在主后47至48年,所以若把这两次看作是同一次,则保罗应在主后30至31年间即已得救,这在时间上显然是太早了;(2)加拉太书第二章那一次也是为着『割礼』之事上去的(加二3~4),与本章为着『割礼』争辩之事相符;(3)所谓『奉启示』意思是指保罗为着顺服他所领受『因信称义』的启示而去耶路撒冷,这与此处的被教会差派并无冲突--『奉启示』是讲他里面的负担,『被差派』是讲他外面的任务。

有许多解经家根据本节圣经认为,安提阿教会必然承认耶路撒冷教会是母会或总会,因此派遣保罗和巴拿巴前去请示。这个看法是错误的,理由如下:(1)新约各地方的教会都是独立自主的,都各有其长老治会,直接向主负责(徒十四23),而不受其他教会的管辖和节制;(2)当时耶路撒冷教会派人出去,用意是在帮助新兴的教会(徒八14;十二22),不是要将它们纳入管理体系;(3)基督是教会全体之首(西一18),若有所谓的母会或总会存在的话,则显然是篡夺了基督对各地教会的主权;(4)豫表众教会的七个金灯台(启一12、20),是七个独立的灯台,而非一个灯台分作七枝灯,并且主亲自在七个金灯台中间行走(启二1),这表示主今天在天上仍旧亲自料理、监督各地的教会,并未把各地教会托付给任何人或组织。

「于是教会送他们起行」这表示他们此行乃是担负着教会所托付的任务。「他们经过腓尼基、撒玛利亚」『腓尼基』就是今天的黎巴嫩,是在加利利西北部,沿海岸的一条狭长平地,包括推罗和西顿二城,这两个城在旧约时就很出名,耶洗别的父亲是西顿王;『撒玛利亚』是从加利利到耶路撒冷的快捷方式必经之地,那里的居民多为犹太人和异族的混血。「叫众弟兄都甚欢喜」由此可见腓尼基和撒玛利亚的信徒思想比较开放,并不坚持外邦人信徒必须行割礼、守律法。

「教会和使徒并长老都接待他们」这里是指耶路撒冷教会为他们召开了一次教会性的大会,让他们报告有关在外邦人中工作的一切情形。「他们就述说神同他们所行的一切事」表示他们的传福音工作乃是神所同意并同工的。「法利赛教门的人」是犹太教中最严谨的教派(徒二十六5),不但自己严格遵守摩西的律法,并且热心推广。「起来说」意指在教会性的聚会中,正当保罗等人在报告的时候,或当他们报告完毕之后,站起来发表反对的意见。「必须给外邦人行割礼」『必须』有解经家认为是指『与犹太人基督徒团契交通的先决条件』,但按本章所清楚交代的,应是指『得救的先决条件』(参1节)。这里应是指针对『外邦人信徒是否必须行割礼、遵守摩西的律法』(参5节),另行召集的一次聚会,寻求教会一致的看法与对策。在这样的聚会中,大概也容许关心的圣徒参与辩论(参7节),陈述各人的观点。

「辩论已经多了」这表示在这样的交通聚会中,人人都有发言的自由;同时,『多』字表明双方均已充分表达了各自的观点,但任何一方均未能说服对方。「彼得就起来,说」彼得是代表十二位使徒说话(徒二14)。「你们知道神早已在你们中间拣选了我」『早已』指先前已有一段很久的日子。彼得蒙主特别拣选、托付重任,乃是众人皆知的事实(太十六18~19,约二十一15~17)。「叫外邦人从我口中得听福音之道」这显然是指哥尼流的事件(参徒十章)。「赐圣灵给他们」『赐给圣灵』乃是表示神接纳对方的一个确据,叫别人无可反驳(徒十44、47;十一17~18),在使徒行传十一章17~18节,犹太人听了彼得的报告后,就不言语而归荣耀与神;『给』的原文是过去不定时式。「又借着信洁净了他们的心」『洁净』的原文是过去不定时式,与前一节的『赐给圣灵』乃指在同一事件中所发生的情况--当那些外邦人相信彼得所传的福音时,圣灵就降临在他们的身上,洁净了他们的心灵(参徒十15、44)。彼得这话的含意,是指出外邦人信徒既然因着信就已经蒙神洁净了,便毋须再接受割礼。

「现在为甚么试探神」这表示人在神既定的救赎计划之外,添加任何的道理教训,乃是一种的『试探神』。「我们祖宗和我们所不能负的轭」『轭』指摩西的律法(加五1);它添加了犹太教拉比的口头遗传,变成繁琐的规条,成为人的重担,有如牛所负的轭,连一般犹太人也不能完全遵守。「我们得救乃是因主耶稣的恩」『主耶稣的恩』指:(1)消极方面,借着十字架的救赎,将信祂的人从罪恶里救出来(太一21,罗三24);(2)积极方面,借着祂复活的生命,使信祂的人得以活在神面前(加二20~21)。本节意即:『我们不论是犹太人抑或是外邦人,都是因着相信而得救,这乃是出于主耶稣的恩典。』或者说:『但借着主耶稣的恩典,我们因信得救,正如他们一样』。

 

贰‧外邦信徒不必受割礼(十五12~21)

「听巴拿巴和保罗述说」这是从使徒行传第十三章13节之后,惟一的一次将巴拿巴列名在保罗之前,也许是反映巴拿巴在耶路撒冷众信徒心目中的地位,他如何受到敬重(徒九26~28)。我想众人都默默无声,是表明耶路撒冷教会曾经质询过彼得,后来圣灵充满在哥尼流的家人,当时教会已经接纳外邦人了。

「神藉他们在外邦人中所行的神迹奇事」在教会初期时,『神迹奇事』被认为是神与施行的人同在,藉以证明他们的言行乃是出于神的(徒十四3)。「雅各就说」此『雅各』并非指使徒雅各,因为他早已为主殉道(徒十二2),而是指主耶稣的肉身兄弟雅各;他在主耶稣被害以前原不相信祂(约七5),但在主复活之后曾特别向他显现(林前十五7),可能因此而真诚的信了耶稣,后来受到众圣徒的重视(林前九5),到使徒彼得被希律王捉拿之时,已成为耶路撒冷教会的领袖(徒十二17;二十一18,加一19;二9)。有解经家认为,耶路撒冷教会的治理权柄,在教会早期即已经从使徒手中转移给了长老(徒十一30)。雅各可能经十二使徒设立为长老,所以他在本地教会中,拥有最后决定性的发言权(通常在一个团体中,开会决定一件事情,最后一个发言并断案的人,必然是拥有最高权柄的领袖)。

「方才西门述说神当初怎样眷顾外邦人」『西门』乃使徒彼得的希伯来名字(参7节;太十六16~18);『眷顾』特指神因祂的怜悯而法外施恩(参路一68、78;七16)。「从他们中间选取百姓归于自己的名下」『选取』含有『神的命定』之意味;『从他们中间选取』即从外邦人中选取,正如从犹太人中选取一样。『百姓』一词原用来专指神的子民以色列人,如今外邦人也得以有份于其中。下面的话引自《阿摩司书七十士译本》第九章11至12节。

关于雅各引用先知阿摩司的预言,目的在表达甚么意思,解经家大致可分成三种不同的看法:(1)外邦人得救之事,就是应验先知阿摩司的预言;(2)外邦人得救之事,乃是与先知所预言千年国度时的情形『意思相合』;(3)外邦人得救之事,乃是与先知预言中所启示的救恩原则『意思相合』。「此后」在《阿摩司书》里为『到那日』,原指耶和华复兴以色列国之日;雅各将它改成『此后』,或许有意说明阿摩司的预言现今就已经开始应验了一部份。

「我要回来」原指弥赛亚的来临,解经家将此解释成:(1)意指主耶稣第一次的来(即道成肉身之时);(2)意指主耶稣的再来。但无论如何,阿摩司的预言必须等到基督再来之时,才能全部应验。「重新修造大卫倒塌的帐幕」『大卫的帐幕』意指大卫所创建的以色列国(撒下五3~6);当基督再来的时候,将要坐在大卫的王位上,在地上复兴以色列国(徒一6)。有许多解经家主张教会就是属灵的以色列国,因此新约教会在地上的出现,可以视为新以色列国的建立。

『余剩的人』在此指相信主的外邦人,下面的『就是』将此意表明得很清楚。「就是凡称为我名下的外邦人」『外邦人』原文是『列国』;紧跟着以色列国的复兴,也将会有归于主名下的外邦人,与以色列人一同寻求主。「这话是从创世以来」本句并非引自《阿摩司书》,似乎是《以赛亚书》第四十五章18~25节的浓缩;这几节圣经是在说明,外邦人归入主的名下,乃是神从创世以来的心意。「显明这事的主说的」『这事』是指外邦人归入主的名下;神既已借着先知将它宣告出来了,祂就会亲自促成并显明此事。综合雅各从14至18节的话,阿摩司预言的完全应验,似乎可以分成四个步骤:(1)教会时期――神在现今就已选取一部分外邦人归于自己的名下(14节);(2)基督将要再来――此后我要回来(16节上);(3)复兴以色列国――重新修建大卫倒塌的帐幕(16节下);(4)千年国度时期――外邦人将和以色列人一同寻求主。

「不可难为那归服神的外邦人」可见强要外邦人信徒遵守律法规条,就是『为难』他们,是将难担的重担放在他们的身上(参10节;太二十三4)。人若能凭着遵行律法称义,基督就不必来到世上,也不必为人被钉死在十字架上了。「吩咐他们禁戒偶像的污秽和奸淫」『偶像的污秽』指被偶像污染的东西,就是祭拜过偶像的食物;『奸淫』指与娼妓发生关系,也包括婚姻外一切不正当的性行为。

按照当时希腊人的风俗习惯,拜偶像常与奸淫连在一起,所以有所谓的『庙妓』存在。「并勒死的牲畜和血」『勒死的牲畜』因有血积存在其体内,人食其肉就也等于吃了血;『血』在这里或许是指已经与肉分离的血,神早在颁布摩西律法之前,就已禁戒人吃血(创九4),后来更借着摩西的律法明文禁止人吃血(利十七10~12)。有许多解经家认为,这四件事都是远在颁布摩西律法之前就已经严禁的(创六4~6;九4;十八20~21;三十五4),所以与摩西律法完全无关。以上这四件事,乃是当时外邦人盛行的不良风俗习惯,却是犹太人所非常忌讳的;为了使外邦人信徒能与犹太人信徒和平相处,故此建议他们也禁戒不犯,以免引起事端。

此处禁戒基督徒吃祭过偶像之物,而使徒保罗在他的书信里却说:『论到吃祭偶像之物,我们知道偶像在世上算不得甚么;也知道神只有一位,再没有别的神』(林前八4)。又说:『凡市上所卖的,你们只管吃;…凡摆在你们面前的,只管吃』(林前十25、27)。这样,圣经的教训不是彼此有矛盾么?没有。基督徒对祭偶像之物的正确观念与态度如下:(1)就着最高的属灵知识来说,偶像并不是神,所以吃祭过偶像之物,并不会污秽人的心;(2)基督徒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吃了祭过偶像之物,并不会有损(林前八7~8);(3)但是偶像的背后有鬼,所以祭偶像就是祭鬼,就是与鬼相交,基督徒最好避免吃祭偶像之物(林前十20~22);(4)当基督徒经人告知这是祭过偶像的食物,就当禁戒不吃,其理由不是因为自己的良心会受损,而是为着免叫软弱的弟兄因心里过不去而跌倒(林前十28~33;八9~13)。『因为』表明本节是解释为何要有20节的禁戒--因为外邦人所居住的各城,都有犹太人经常听到摩西律法的讲授,所以对这四件事项非常忌讳;外邦人信徒若要避免与犹太人信徒发生隔阂与冲突,就要禁戒这些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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