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士师记】41. 参孙推倒庙宇杀敌无数(庄亚伦 牧师)


 

参孙推倒庙宇杀敌无数

大利拉经过三次的请求参孙告诉他力量的来源,但是每次都徒劳无功以后,非利士人失去了耐性,他们就暂时的离开她的家,后来当她确实知道参孙已经告诉她得力的来源之后,再把那些非利士人的领袖请回来。

 

十六章18~22节

大利拉见他把心中所藏的都告诉了他,就打发人到非利士人的首领那里,对他们说,他已经把心中所藏的都告诉了我,请你们再上来一次。于是非利士人的首领手里拿着银子,上到妇人那里。大利拉使参孙枕着他的膝睡觉,叫了一个人来剃除他头上的七条发绺。于是大利拉克制他,他的力气就离开他了。大利拉说,参孙哪,非利士人拿你来了。参孙从睡中醒来,心里说,我要像前几次出去活动身体。他却不知道耶和华已经离开他了。非利士人将他拿住,剜了他的眼睛,带他下到迦萨,用铜炼拘索他。他就在监里推磨。然而他的头发被剃之后,又渐渐长起来了。

 

(6)参孙受苦(十六18~22)。非利士人明显对大利拉失去希望,不寄望她会发现参孙的秘密,因为他们已撤离她的家。大利拉说服非利士人的领袖,她已发现参孙的秘密,他们就回来,而且带着赏金上来。

参孙如常睡在大利拉的膝上,而这一位妇人实在够狠毒,她明明知道将要发生在参孙身上的噩运,但是她仍然诱使参孙将头枕在她的膝上。她叫了一个人来,把参孙头上七条发辫都剃去。参孙的力量就离开了他。参孙只要不剃发,他就有证据表明他是拿细耳人;他一旦剃去头发,就表明他推翻作拿细耳人的誓言。大利拉像以前照样喊叫有人要捉拿参孙,他还以为自己可以脱身,像前几次一样。『他却不知道耶和华已经离开他了』(十六20)。参孙不剃发,表示他分别为圣归与耶和华,以及顺服所许的愿。参孙不顺服,从耶和华而来的力量就离开他。有些基督徒因为曾经被神使用,但是后来不继续依靠神,他们以为神还是与他们同在,事实上,圣灵已经远离他们而去,所以我们要常常警醒自己与神的关系为何?

非利士人知道参孙失去力量,他们就迅速出来把他捉住,剜去他的眼睛。非利士人可能沿袭波斯人的做法,用火红的钉子,将他的眼睛剜出来。非利士人把参孙带到迦萨,意义深远,因为参孙早前曾经征服过这地(十六1~3)。昔日在这地他是意气风发,今天他却在这地受尽冷嘲热讽。他被人用铜炼绑着,在监牢里推磨,这个推磨的时间一定有一段的时间。他的手和脚都被锁炼绑着,做下贱的工作,这些工作通常由妇女或奴隶负责(出十一5,赛四十七2)。希腊人和罗马人用这种辛苦又下贱的工作来刑罚奴隶,有时包括自由人。参孙曾经是神的仆人,现在不仅是失去过去的能力,更是被人下在监牢里面被奴役推磨。

参孙在监牢里,头发又开始生长起来了(十六22)。这句为下面紧接的高潮埋下伏笔,那时,参孙的力量终于复原。不过,他的力量不是源自他的头发。参孙力大,因为他是献给神,只要他保存奉献的记号,力量仍存。但是,他一旦失去记号,就会陷入极度的软弱,以致全部的不幸都临到他身上,因为他把神藉他作工的功劳归给自己。神容让他失去力量,他或者可以从经验中学习到,没有神的恩助,他是何等无能。

 

十六章23~27节

非利士人的首领聚集,要给他们的神大衮献大祭,并且欢乐,因为他们说,我们的神将我们的仇敌参孙交在我们手中了。众人看见参孙,就赞美他们的神,说,我们的神将毁坏我们地,杀害我们许多人的仇敌,交在我们手中了。他们正宴乐的时候,就说,叫参孙来,在我们面前戏耍戏耍。于是将参孙从监里提出来,他就在众人面前戏耍。他们使他站在两柱中间。参孙向拉他手的童子说,求你让我摸着托房的柱子,我要靠一靠。那时房内充满男女。非利士人的众首领也都在那里。房的平顶上约有三千男女,观看参孙戏耍。

 

2˙参孙死亡(十六23~31上)

(1)参孙耍把戏(十六23~27)。这几节经文描述参孙为甚么最后会保存耶和华的声誉--因为参孙在祭祀大衮的典礼,被人戏弄、玩耍,以致耶和华的名蒙羞。不过,耶和华的声誉最后得到保存。

非利士人将制服参孙的功劳归给他们的神大衮,而且聚集起来,要给他们的神献祭。以前,人解释大衮为鱼神,但是今天很少人持这种看法。今天人通常认为大衮是农神,因大衮意即谷物。另有人主张大衮是米所波大米的暴风神,这观念跟谷物有关,因为下雨农作物才会丰收。

公元前二千年的早期,因为外族迁徙,大衮因而传入迦南,而且发扬光大,在迦南众神中,地位崇高。

非利士人正在高兴,就要求叫参孙来,给他们耍耍把戏。「宴乐」一词经常跟饮酒、醉酒一起使用(参撒上廿五36,撒下十三28)。「戏耍戏耍」(希伯来文sahaq)可解作通常带有藐视的嘲笑。他们企图要参孙公开表演,来娱乐他们。

一个童子领着参孙去到庙宇的院子,帮助参孙站在支撑着庙宇的柱子中间。考古学家发现几座庙宇,提供资料,有助我们认识迦萨庙宇的构造。庙宇的房顶可供人就座,欣赏表演。房顶向外建筑,延伸到院子,由木柱支撑,木柱则插在石基内。支撑房顶的主力柱距离很近,所以参孙能抱住两根主力柱。叙述者强调房子里满了男男女女,为下文埋下伏笔;在房顶上约有三千男女,都在观看参孙耍把戏(十六27)

 

十六章28~30节

参孙求告耶和华说,主耶和华阿,求你眷念我。神阿,求你赐我这一次的力量,使我在非利士人身上报那剜我双眼的仇。参孙就抱住托房的那两根柱子。左手抱一根,右手抱一根,说,我情愿与非利士人同死。就尽力屈身,房子倒塌,压住首领和房内的众人。这样,参孙死时所杀的人,比活着所杀的还多。

 

(2)非利士人被杀(十六28~30)。参孙最后一次的功迹,不是因为头发长起来,而是因为他悔改和祈祷(十六28)。他在非利士人手中受的痛苦、侮辱,像是神的工具,领他悔改。第廿八节明显告诉我们,参孙仍然为他双眼被剜一事,痛心难过。他向神的祈祷十分严肃、认真,因为他用了三个不同名字称呼神:主、耶和华、神。「主」(希伯来文Adonai)指神是全能的统治者,祂统管万有,万有都要服从。虽然参孙被非利士人制服,耶和华仍然掌管整件事的发展。「耶和华」源自动词「永在」(参出三14~15),指神是那位永不改变,而且永远存在的。这名也包含神跟以色列人立约而有的关系(出六2~3)。「神」希伯来文为Elohim,源自一个字根,意即强壮,指神是强者,应该备受敬畏。

参孙没有祈求力量去自杀,而是祈求力量去报剜他双眼的仇。身为耶和华的仆人,他期望在最后一次机会,尽以色列士师和领袖的责任,抵抗以色列的仇敌非利士人,叫耶和华的声誉得以保存。参孙的祈求是要求神赐他力量,在最后一次行动重创敬拜偶像的非利士人。他明知

自己会同归于尽,所以祈求神叫他胜过非利士人(十六30)。于是,他尽力推倒支撑着房子的柱子,房子就倒塌,不单房顶上的男女遇害(十六27),许多贵冑和平民都被压死。参孙的祈祷,神用下面的方式应允,就是通过他最后一次报仇的行动。结果,他死时杀的人,比活着时杀的

还多。

 

十六章31节

参孙的弟兄和他父的全家,都下去取他的尸首,抬上来葬在琐拉和以实陶中间,在他父玛挪亚的坟墓里。参孙作以色列的士师二十年。

 

(3)参孙死亡(十六31上)。参孙的众兄弟和家人都下来,从颓垣败瓦中收殓他的尸体,把他埋葬在琐拉和以实陶之间的祖地里。非利士人可能没阻止参孙的家人把他的遗体运走,因为他在庙宇大屠杀非利士人,以致情况混乱。参孙为以色列人唯一的服事,就是抗衡非利士人的统治二十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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