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试验以色列人的目的
三章1~6节
耶和华留下这几族,为要试验那不曾知道与迦南争战之事的以色列人。好叫以色列的后代,又知道又学习未曾晓得的战事。所留下的,就是非利士的五个首领,和一切迦南人、西顿人,并住利巴嫩山的希未人,从巴力黑们山,直到哈马口。留下这几族,为要试验以色列人,知道他们肯听从耶和华藉摩西吩咐他们列祖的诫命不肯。以色列人竟住在迦南人、赫人、亚摩利人、比利洗人、希未人、耶布斯人中间,娶他们的女儿为妻,将自己的女儿嫁给他们的儿子,并事奉他们的神。
在列国当中,仍然可以容许留在这地上的,有非利士的五个首领(三3)。他们分别统治非利士五个城邑:迦特、迦萨、以革伦、亚实突和亚宾基伦。非利士人属于沿海的民族,他们可能源属革哩底(Crete),约在公元前1200年入侵迦南,并且占据沿海一带。无论如何,由于非利士人在族长时期被提及为居住在别是巴及基利附近的地区(创廿一32;廿六1),故此昂格尔(Unger)总结认为:在公元前十二世纪的前四分一,从这些人中间分散初来的群体,在迁移到主要地区之前,明显已经在巴勒斯坦的西南存留至少有几个世纪的时间。
此外,迦南人、西顿人及希未人亦得以存留在这地上。迦南人这名称看似泛指这地的居民。西顿人在西顿城主要的港口居住,但此处可能是指到腓尼基人,他们在亚柯(Acco)以北的沿海一带居住,希未人普遍被指为何利人(Horites),他们约在公元前1500年在米所波大米亚的上游,建立了米坦尼帝国(the Kingdom of Mitanni )。在约书亚的时代,他们散布在迦南地上,与基遍的城邑组成联盟(书九7、17)。希未人居住的地区被指为『利巴嫩山……从巴力黑们山,直到哈马口』(三3)。巴力黑们山(后期称为黑门山)位于但支派领土内的北面。希未人的领土一直向北伸展到哈马口,这地可能是现今的黎夏(Lebweh),位于巴力比(Baalbek)东北偏北约十四哩。
二章廿二节的思想在三章四节再次被重复提及,这里再一次指出耶和华留下列国在这地的目的,是要试验以色列人是否顺服祂的命令。
五、与外族通婚 (三5~6)
这两节指出以色列受试验的结果:他们没有顺服耶和华的吩咐(三4)。以色列不单只是不能完成任务,将外邦人全然赶出这地,反而转行恶道,敬拜偶像,甚至竟然与外邦的女子通婚。耶和华曾经在早期警告以色列人,要他们将敌人消灭,并且严禁与他们通婚,因为这些列国的人民会使以色列人远离耶和华,且事奉他们的偶像(申七1~5)。三章五至六节有意强调以色列与四围的列国混杂及通婚。以色列娶外邦女子为妻,又将自己的女儿嫁给外邦的男子。结果,这与事先前预定的结论一样:『(他们)事奉他们的神』(6节)。
三章7~11节
以色列人行耶和华眼中看为恶的事,忘记耶和华他们的神,去事奉诸巴力和亚舍拉。所以耶和华的怒气向以色列人发作,就把他们交在米所波大米王古珊利萨田的手中。以色列人服事古珊利萨田八年。以色列人呼求耶和华的时候,耶和华就为他们兴起一位拯救者救他们,
就是迦勒兄弟,基纳斯的儿子俄陀聂。耶和华的灵降在他身上,他就作了以色列的士师,出去争战。耶和华将米所波大米王古珊利萨田交在他手中,他便胜了古珊利萨田。于是国中太平四十年。基纳斯的儿子俄陀聂死了。
第三章 欺压的开始(三7~ 31)
士师记开首的篇幅已经为这段混乱时期的成因作出交待;现在作者进一步重点处理以色列人背道崇邪的循环及士师的拯救。每一个循环都有共通的模式:以色列犯罪行恶,崇拜偶像;耶和华的审判,将他们交在列国的手里,受尽欺压;他们悔改,恳切向耶和华呼求;神就指派士师拯救他们,以及以色列人在新一循环出现之前,得享一段太平的日子。
一、第一循环的欺压 (三7~11)
1˙罪行--崇拜偶像(三7)
这句可以说是以色列人背道第一循环的引言,与二章十一至十二节总结士师时期的情况极为相似。以色列人在耶和华眼中行恶;他们忘记祂,并且事奉诸巴力及亚舍拉。亚舍拉(直译作亚舍罗,Asheroth,是一位女神)常常被人以木头柱子(出卅四13,士六25)或树木来代表(参NIV译本申十六21旁的附注)。敬拜诸巴力及亚舍拉明显违背十诫的首两条诫命(出二十3~6)。
2˙奴役--古珊利萨田(三8)
以色列人崇拜偶像,耶和华将他们交在米所波大米王古珊利萨田手中,以此作出严惩。耶和华『就把他们交在…古珊利萨田的手中』,意思是要使以色列完全受制于他们敌人的势力之下,而这句词组亦在士师记中常常出现(二14;三8;四2;十7)。
古珊利萨田(意思是加倍邪恶的古萨)这名字可能是这王的敌人给他的绰号。这名称很可能在实际上是指到一处地方,至于这地方的位置亦出现好几个不同的说法。其中一个说法是相信他正是古萨鲁士提幔(Cushan rosh Teman),即是说,古萨是提幔的首领,而这地方是位于以东北面的一座城。但若是这样,便需要将「亚兰」这名称视为抄写的错误,而改为当作「以东」来处理。亚兰拿哈念(Aram Naharaim,常被译作米所波大米)的意思是在两河之间的叙利亚,故此比较可取的解释是视这地方为幼发拉底河与奥朗底河(Orontes River)之间的米索不达米亚上游之地。
古珊利萨田制服了以色列人八年--足够时间将他的影响范围伸展遍及南部的地方,而拯救者俄陀聂就是从这处而出。
3˙呼求(三9上)
欺压所引致的结果正应验了耶和华的主要目的--藉欺压者的手来引导以色列人悔改,让他们明白他们绝对需要倚靠耶和华才能得解救。悔罪的呼喊常常出现在以色列行恶犯罪的循环中(三9、15;四3;六6~7;十10)。
4˙拯救--俄陀聂(三9下~10)
耶和华垂听以色列人的呼求,就差派一位拯救者或救主,拯救他们脱离欺压者的权势。拯救者这希伯来文动词含有多个意思。这名称在一些经文中泛指男性的英雄在战争中拯救以色列国(士三9、15、31;六15;十1,撒上十27,耶十四8,何十三10)。然而,这名称也
被用作弥赛亚(赛十九20)及神的称号(赛四十三11;四十五15、21)。由此推论,每一个士师拯救以色列人的工作,都是预表弥赛亚在末世时拯救工作。耶稣这名称(意思为「耶和华拯救」或「拯救」)与三章九节所指的拯救者是出于相同的字根。
俄陀聂是耶和华兴起的第一位士师,他是迦勒兄弟基纳斯的儿子。他也曾征服底壁,并获得迦勒的女儿为妻(一11~15)。『耶和华的灵降到他身上』(三10)这句话提出俄陀聂成功的关键所在,而在士师记中这是很常见的表达方式(六34;十一29;十三25;十四6、19;十五14)。来利(Charles Ryrie)指出神的灵内住,及神的灵降临在一个人身上,并没有很大的分别,只是圣灵与旧约圣徒之间的关系,从降临这思想看来,似乎含有一种暂时及短暂的特质。圣灵降临在个人身上,是要执行一项独特的任务,可见这工作是短暂的。因此,有理由去相信当圣灵完成任务后,便不再像先前一样逗留在人身上。
我们可以从其他相关的经文中,进一步探索圣灵工作的目的及其降临在人身上的独特之处。圣灵降临在俄陀聂身上,为要制服古珊利萨田(三10)。圣灵降临在基甸身上,目的是要打败米甸人(六34)。圣灵降临在耶弗他身上,以致战胜亚们人(十一29)。值得注意的是,耶弗他是妓女之子(十一1),又在母亲拜偶像的背景中成长,并且又常有爱生事的人到他那里聚集(十一3)。而在参孙故事里面,出现了不同的字眼来形容他打败非利士人(十四4)『耶和华的灵激动他(NIV中译「感动他」)』(十三25);『耶和华的灵将能力降临在他身上(NIV中译「大大感动参孙」)』(十四6、19)。在士师记以外的记载,发现神的灵亦降临在不信者巴兰身上(民廿四2)。吴理思(LeonWood)指出从这些经文显示,所有圣灵的临在皆涉及赋予能力给某些身体的行动。没有一处是涉及从罪中的拯救,而且亦没有一处圣灵的临在是处理个人的属灵的情况--参耶弗他、参孙及巴兰。值得关注的结论是,虽然在旧约的体系当中,圣灵降临在要为神工作的人身上,但圣灵亦会离开他们(撒上十一6;十六14)。在教会时代,圣灵却永远内住在信徒身上(约十四16,弗四30)。
5˙平静--四十年(三11)
俄陀聂战胜古珊利萨田之后,国中太平四十年。四十年可能是指到一个世代,并显示以色列人未能将神的真理传递给下一代(参申六4~9)。而在士师记七个循环中,只有一处是提到国中享太平超过一个世代(参三11--四十年,三30--八十年,五31--四十年,八28--四十年,十2~3--四十五年,十二7~14--三十一年,十六31--二十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