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未记】17. 祭司献平安祭的责任(庄亚伦 牧师)

第十一节;「人献与耶和华平安祭的条例,乃是这样」这个意思是祭司要献平安祭的时候,应该要留意的一些条例,下面这一段经文就是要把三1至15节的条例好好地把它推广出来。

 

第十二节:「他若为感谢献上」平安祭是因三个缘故献的:(一)为感谢(诗百十六16、17,如病人得痊愈,行路人平安来到等事),有时也是为求恩献的(士二十26,代上二十26);(二)为许愿(诗六十六13~20);(三)甘心献(不是因甚么特别的缘故16)。「就要用调油的无酵面,和抹油的无酵薄饼,并用油调匀细面作的饼,与感谢祭一同献上」1.用调油的无酵饼(12)。2.用抹油的无酵薄饼(12)。3.用油调匀细面作的饼(12)。4.要有酵的饼(13)。这些都是为了许愿并甘心献上的平安祭,也要将上面所说的四样饼一同献上。

 

第十三节:「要用有酵的饼」凡有酵的东西都不可放在坛上(二ll),本节的有酵饼和住棚节的饼(廿三17) 并没说是放在坛上焚烧,所以与出二十三18的训令没有冲突。提及这饼因为本段论奉献者怎样处理祭肉,以色列人的饮食习惯,肉必与面饼共进,而他们日常所吃的饼或面饼,都是加酵烤制(何七4),无酵饼只用于献给神和祭司或守节时吃,为感谢献平安祭不是守节,而献祭者只给祭司一个,其余的饼献祭者与肉共吃,所以用有酵的饼。这些饼所表示的就是献祭的人虽然因为耶稣的宝血(就是12节的无酵饼所预表的,二1),罪得赦免,可以与神和好,所以把这些饼献上当作感恩祭。虽然罪得到赦免了,可是自己却还未完全,他仍然是属于有罪性与腐败性(酵)的人,这些有酵的饼是不可烧在祭坛上的(二11凡献给耶和华的素祭都不可有酵;因为你们不可烧一点酵、一点蜜当作火祭献给耶和华),但是神不拒绝这样的人,祭司把有酵饼在神的面前举起来,表示把他(献祭的人)公开的交给神。先知阿摩司责备以色列人,乃是因为他们犯了这个条例 (摩四5,任你们献或作任你们用火献)。「和为感谢的平安祭,与供物一同献上」就是与所献的平安祭,和12节所提的供物一同献上。

 

第十四节:「从各样的供物中,他要把一个饼献给耶和华为举祭」犹太人有传说,献一切平安祭的时候,每一样的饼须要以十个献上,祭司就要从这几样饼中,各取出一个来献给耶和华为举祭(参民十八:26「你晓谕利未人说:你们从以色列人中所取的十分之一,就是我给你们为业的,要再从那十分之一中取十分之一作为举祭献给耶和华」),这些作举祭的饼是归与献这祭的祭司(末句),其余的饼仍是归与献祭的人。至于素祭,凡不被烧在坛上的都要归与祭司(9、10二3、10)。

 

第十五节:「为感谢献平安祭牲的肉」人若蒙了神的恩典。如诗百零七篇所记的,愿意感谢祂(旧译本在诗百零七22节作「与主献感谢祭」),就可以献本节所论的祭。来十三15节曾以这祭为比喻说,「我们应当靠着耶稣,常常以颂赞为祭献给神」。「要在献的日子吃」除了所摇的胸和所举的腿以外,其余的肉和所剩下的饼都归与献祭的人与儿女、仆婢、朋友同吃(申十二11~18)。「一点不可留到早晨」这有三个缘故:(一)免得把这祭所豫表的意思废去了(16、17),(二)叫他们请朋友同吃或帮助穷人,免得他们生吝啬的心,(三)免得他们效法外邦人去错用这祭肉(外邦人往往存留祭肉为避邪用)。

 

第十六节:「若所献的,是为还愿,或是甘心献的」这两种祭都是人甘心乐意献的。在重修圣殿以后,犹太人将所许的愿分为两样如下:(一)人若许一只牛或一只羊献给耶和华,到了时候,他自己的牛或羊若是死了,或是有了残疾,就须另豫备别的牛羊献上。(二)人若许指定的一只牛或羊给耶和华,到了时候,那只牛或羊若有了残疾,或被人偷去,或是死了,就不必另豫备别的牛或羊。甘心献的祭乃是人甘心乐意将祭物献与神,却不是为还愿,或甚么别的特别缘故(12)。「必在献祭的日子吃,所剩下的第二天也可以吃」为还愿和甘心献的平安祭,若是第一日没有吃完,神准他们到第二天也可以吃,但为感谢献的平安祭,只准在献的日子吃。

平安祭是众祭中最受欢迎的一种,在以色列人生活习惯中根深蒂固,成为周年家庭庆祝的最好媒介。例如撒母耳的父亲每年率妻领儿到示罗献平安祭类的年祭(撒上一3、21 ) ; 大卫曾缺席扫罗所设的月朔筵席(这筵席应该是平安祭,因为洁净者才可食用),理由是要出席家庭年祭(撒上廿6、29)。

平安祭是最普遍的私人献祭,所以犹太教拉比视为最重要的祭,因为他们讲论弥赛亚来临,其他祭祀变为无意义,然而平安祭将仍继续。耶路撒冷城和圣殿被毁后,再无祭祀,特别的感恩祷告取代平安祭的仪式。可见平安祭具非常丰富和重要的神学教训,超越旧约时代向末世彰扬。

 

献祭的动机

燔祭和素禁的目标,借着高度象征性的礼仪,向人启示超越的主期望信徒如何向祂表示忠诚和委身,可以说是信仰的宣告,高举神的伟大主权。平安祭相比之下,看重信仰经历方面。虽然本章没有提及,但在七ll~18的补充记述中,说明奉献的原因,是经历神的恩典,借着献平安祭表示感恩或还愿。七章提到的三种献平安祭的动机 : 感谢、还愿、甘心,都有同一因素,就是蒙拯救的平安(也许这是七十士译本翻为平安祭为救恩之祭的原因)。

为感谢而献平安祭(七15),称为感谢祭(七13)基本意思是将内心的感受或意念发表出来,除了是表露感恩的赞美外,也可以是表示为罪痛悔的认罪。所以这种平安祭可在两种相当不同的境况下献上;或是当人渴求神的拯救,脱离疾病或敌害。在这情况下,往往感觉罪过使人陷于困境,需要认罪,因而献祭 (士廿26,十一4 ;撒上廿四25);或是蒙拯救后献上感谢,在这情况下,奉献着重神的恩典而非人的罪过。这样看来,也许称感谢祭为宣认祭(confession)更加适合;以献祭公开宣告神能拯救的信念或见证神施拯救的奇妙。

另一种平安祭是为还愿(七16),这祭与感谢祭彼此相连,都是宣认神的救恩,就如诗五十六12~13:「神阿,我向你所许的愿在我身上,我要将感谢祭献给你。因为你救我的命脱离死亡,你岂不是救护我的脚不跌倒,使我在生命光中行在神面前么?」人遇困难,常向神许愿,如蒙帮助解决困难,必为神做些甚么事。每当人向神还愿,必定包括献平安祭程序。雅各逃离家园,往伯特利许愿:「神若与我同在」(创廿八20~21),把油浇在石柱上作凭据(18节)。后来真的重返伯特利,就洁净自己(这是献平安祭的条件,利七19~20),筑坛献祭(创卅五l~15)。旧约最清楚的还愿和平安祭的叙述,就是撒母耳的出生。以利加拿每年都到示罗献祭,有一次哈拿许愿,如神使她生育,必将孩子奉献作拿细耳人(撒上一11),孩子断奶后,哈拿带三只公牛(也有译本作三岁公牛) 为平安祭,再加一伊法细面一皮袋酒。当然这是一份非常阔绰的还愿祭,远超任何律法要求,也许是反映哈拿极大感恩,同时也显示以利加拿的富裕 ; 他既能供养二妻,也有能力大量奉献。

第三种平安祭通常称它为甘心祭(出卅五29;拉一4,八28;诗五十四6等)。这祭与上两种平安祭不同处,就是并非为特别的事物祈求或感恩,只是心血来潮感觉神恩浩瀚,或在节日数算神的眷顾时(申十六10),自发地藉献祭表达衷心感谢。这可能就是甘心祭容许献肢体稍有瑕疵动物的原因。至于认罪或还愿,是为特定事情献祭,必须无瑕疵祭牲。

当人献平安祭时,也许动机并不单纯,但无论认罪、赞美、还愿、或甘心,都少不了为救恩欢乐。还愿和感恩是为神已施行的恩典,当然欢欣,甚至平安祭的认罪,也因可以亲近赦罪的主,在拯救盼望里得喜乐 (尼八10~l2;赛十二2~3)。所以与众欢乐是旧约形容平安祭礼仪的情况(申十二12、18,十四26,十六11,二十七7;王上八66)。

 

第十七节:「但所剩下的祭肉,到第三天要用火焚烧」第二天若还有剩下的祭肉,到第三天清早,献祭的人就必须用火焚烧。本节的话是要叫以色列人注重这条例,免得废去这祭所豫表的意思。

 

第十八节:「第三天若吃了平安祭的肉」献祭的人若舍不得将余剩的肉焚烧,到第三天再吃了,神就必不喜悦。「这祭必不蒙悦纳,人所献的也不算为祭」他若忽略这条例,甚至有人在第三天吃了这肉,就不算为祭,须要另献一个。「反为可憎嫌的」人敬拜神,若不遵守神所定之礼拜的条例,就非但不蒙悦纳(创四4),倒要被神憎嫌。「吃这祭肉的,就必担当他的罪孽」不论这祭是自己献的,是别人献的,凡犯这条例的就必担当他的罪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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