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未记】08. 献赎罪祭的条例(庄亚伦 牧师)

第一、二节:『耶和华对摩西说,你晓谕以色列人说……』(参一1、2)由这句话可见这两节另是一段的起首,本段是论赎罪祭,赎罪祭共分六等:(一)祭司(献公牛犊,3~12);(二)会众(献公牛犊,13~21);(三)官长(献公山羊,22~26);:(四)庶民(献母山羊,或母绵羊,27至五6);(五)贫民(献班鸠或雏鸽,五7~10);(六)极贫的人(献细面,五11~13)。

赎罪祭含有四种要理:(一)不是为放胆作坏事的人豫备的(四2,民十五30,来十28);(二)神分别贫富、尊卑,是显明祂的公义(路十二48末四句);(三)人虽是误犯了律法,也必须赎罪;(四)单承认罪恶是不够的,必须赎罪纔可得赦,但为该死的罪,如奸淫(二十10),杀人(民三十五21~33),顽梗悖逆(申二十一18~21),以及亵渎圣名等事(二十五16)神并没有设甚么赎罪的祭。

燔祭和赎罪祭相连的地方有四:(一)献燔祭或赎罪祭的人都要在会幕门口按手在祭牲的头上(一3、4四4);(二)燔祭和赎罪祭的祭牲是在一处宰杀的(六25);(三)赎罪祭的脂油是烧在燔祭坛上(四9、10,参六12);(四)为祭司和会众所献之赎罪祭的肉是焚烧于倒燔祭灰的地方(四12,六11)。

自从始祖犯罪以后,人与神的接触多是凭着献祭,在摩西以前献祭的种类不多,而且礼节简单,教训浅近,用一种祭可以包含赎罪,感恩,及献身数种的意义(参创三十五1~7,伯一5,四十二8),但从创世记中能看得出四样的祭如下:(一)赎罪祭(创四3、4注,利八14注),(二)燔祭(创八20、21,二十二8、13),(三)素祭(创四3、5),(四)平安祭(创三十一54四十六1)。神因要豫表耶稣替人赎罪的大恩,就把一切祭祀的礼节重新修正,使所包含的意思格外丰富,又另外加上了特别的赎罪祭和赎愆祭,使人越发觉悟自己的罪,并知道神开了赎罪的恩门。

本书首三章所论的燔祭、素祭、和平安祭都是各人甘心乐意献的,所以献这些祭没有定时,因此圣书上论这些祭祀也说『你们中间若有人献供物』等语(一2,参二1、13,三1、6、12)。但本节晓谕以色列人说,『人若自觉是违背了神的吩咐,就必须献赎罪祭』。所以四1至六7节论一切的赎罪祭和赎愆祭有几句话显明这些祭须要何时奉献,看下列各节便知(3、13、22、27,五1~6、15、17,六2~5)。

 

第二节:『若有人在耶和华所吩咐不可行的甚么事上……』本节和3、13、22、27,五1~6节,显明本章的赎罪祭是论一定的罪(21)。『误犯了』这不但是指违犯于外面的动作,也是关系人心里的情形(民十五22,参30,诗十九12、13,来十26、27),圣书所提那些擅取行事的人,未必常犯形式方面显然的大罪,就是暗中故意悖逆耶和华的(箴二13~15),也必被剪除(出三十一14,利七20,民十五30、31,太十二31,约壹五1617)。赎罪祭所赎的罪是人因软弱或错误所致的(13、14、22、23、27、28)。『一件』就是主所吩咐不可行之事中的任何一件(13、22、27五5、17,参雅二10、11,罗三20,五20)。

 

第三节:『或是』或作『若是』1、2节是本章的总括。第四节:『按手』(15、24、29参一14,林后五21)。

 

第三、四节:『受膏的祭司』(出二十九7,利八12),这受膏的祭司在圣书的别处称为大祭司(二十一10,民三十五25、28,约十八13、15、16、19、22、24,徒二十四1)。在下列的章节中『大祭司』三个字按原文是有『首祭司』或『祭司长』的意思,和别处『大祭司』的字样不同(王下二十五18,代下十九11二十六20,三十一10,拉七5)。惟独在利未记中有四次称为『受膏的祭司』(四3、5、16,六22),众祭司也都受膏(七35、36,十7;民三3),却是与大祭司的受膏不同(出四十15注,利八12注30注),大祭司在肩上(出二十八6~14),和胸上(出二十八16~21),带着十二支派的名字作他们的代表。『犯罪』这是显明律法本来就是立软弱的人为大祭司(来七27、28)。『……使百姓陷在罪里』大祭司犯罪是连累百姓,因为他是百姓的代表(十6;代上二十一3)。会众的首领犯罪,也是容易引诱众人陷在罪里,大祭司既作百姓道德的领袖,他若犯罪,更是容易陷众人于罪中。『就当为他所犯的罪,把没有残疾的公牛犊……』这『公牛犊』三个字的原文和出二十九1,利四14,十六3,二十三一18等节之『公牛犊』三个字的原文一样(指着两岁的公牛犊),却和九2、3、8节之『公牛犊』三个字的原文不同。(指着一岁的公牛犊,参九3),四10,九4、18、19等节的『公牛』两个字是指着三岁的牛说的。

本章的条例表示六个意思:(一)一切的罪都是神所憎恶的,(二)无论谁犯罪,应当受罚(此罪只能因流血得赎),(三)居高位的人犯罪,他的罪越重(参7),(四)附和的罪越多,他们的罪越大,(五)贫穷的、富足的、尊贵的、卑贱的、或个人、或大众,都可以献赎罪祭,使罪得赦,(六)承认己罪求赦免的就适当献这祭。『献给耶和华为赎罪祭』大祭司为自己献赎罪祭的手续分七层如下:(一)在会幕门口献上公牛犊,(二)按手在牛犊头上,(三)把公牛犊宰了,(四)把公牛犊的血带到会幕,对着圣所的幔子游弹七次,又把些血抹在金香坛上。(五)把其余的血倒在燔祭坛的脚那里。(六)把所有的脂油和腰子烧在燔祭坛上,(七)把公牛犊的皮和肉搬到营外,用火焚烧。

 

第五节:『受膏的祭司』祭司不能替大祭司赎罪。『要取些公牛的血,带到会幕』就是从宰公牛犊的地方带到会幕里。

 

第六节:『把指头蘸于血中』祭司每用指头弹一次,就将指头蘸在血中一次。『在耶和华面前』(一5)。『对着圣所的幔子』在幔子内有法柜上的赎罪盖,对着圣所的幔子就是同着至圣所的赎罪盖(参十六14、15),这血大概是在圣所内对着幔子弹在地上,所弹的面积既然不大,大祭司进至圣所的时候(一年一次,十六2、12~14),就能从左右绕过去,不至于踏在其上(参来十28、29)。『弹血七次』意思下列有三层:(一)赎罪祭因祭物的不同共有七种(12),(二)献第一种赎罪祭时须有七层典礼(34),(三)献第一种赎罪祭时必须弹血七次,圣书上所用的『七』字多是表示完全或完全成功的意思,譬如金灯台有七个灯盏(出二十五37,三十七23),摩西将膏油弹在坛上七次(八11),祭司承接圣职七日(八33、35),洁净那些不洁净的人,须用七日(十二2,民十九19),大赎罪日弹血七次(十六14),以色列人绕耶利哥城七日,第七日又绕城七次(书六12~16),乃缦在约但河里沐浴七次(王下五14),羔羊有七角七眼,就是神的七灵(启五6),坐宝座者右手中的书卷,用七印封严了(启五1)。

 

第七节:『又要把……』大祭司要行6、7节中所记的事。『……些血抹在会幕内,耶和华面前香坛的四角上』香坛安在圣所和至圣所中间的内幔前(参出二十七9~19会幕院图)。这赎罪祭牲的血,对着圣所的幔子连弹七次,是因为祭司的职分高贵,会众的人数众多,所以他们犯罪的关系重大(17、18参25、30、34)。『再把公牛所有的血』就是所剩下的血。『倒在会幕门口,燔祭坛的脚那里』祭司将公牛犊的血对着圣所的幔子弹七次,又抹在坛的四角上,其余的血不作别用,所以倒在坛的脚那里(参一5)。

燔祭的特点乃是在坛上焚烧全牲(表示将自己全献与主的意思),素祭的特点是麦子经过磨推或火烤,并且加油(表示被圣灵充满,有完全之行为的意思);平安祭的特点是祭餐(表示和好与相交的意思);赎罪祭的特点是弹血,抹血(表示遮盖罪恶的意思);赎愆祭的特点是纳罚金(表示赔偿的意思)。

 

第八、九节:『所有的脂油,……与肝上的网子,和腰子』赎罪祭在祭坛上所烧的和平安祭所烧的没有分别(10)。

 

第十一节:『公牛的皮』有注释家以为凡烧在营外的赎罪祭牲不用剥皮(像其余的祭牲一样,七8注),乃是连皮切成块子,但这说法未必可靠。

 

第十二节:「就是全公牛」(11)「要搬到营外」这是预表主耶稣在耶路撒冷城外被献上,作了我们的赎罪祭。(来十三11~13)。「洁净之地」这不是十四40、45节所提之处。「倒灰之所」就是倒祭灰的地方,这灰先被倒在祭坛东边(一16),后被带到营外洁净之处(六10、11)。

凡祭司为自己所献的赎罪祭之祭牲的肉,全不可吃(27,35),祭司的素祭也是这样(六23),惟独平安祭的肉,献祭的人可以吃。「用火烧在柴上」这是表示燔祭和赎罪祭是相连的,犹太人有传说,在营外为烧赎罪祭牲所用的柴、或木头、或草、或禾楷、无论甚么都可,只是不可用炭,但在燔祭坛上所烧的,只可用特别的柴(一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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