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凡在轭下作仆人的,当以自己主人配受十分的恭敬,免得神的名和道理被人亵渎。2 仆人有信道的主人,不可因为与他是弟兄就轻看他;更要加意服事他;因为得服事之益处的,是信道蒙爱的。你要以此教训人,劝勉人。3若有人传异教,不服从我们主耶稣基督纯正的话,与那合乎敬虔的道理,4他是自高自大,一无所知,专好问难,争辩言词,从此就生出嫉妒、分争、毁谤、妄疑,5并那坏了心术、失丧真理之人的争竞。他们以敬虔为得利的门路。」
使徒保罗在前面给了提摩太各种指示,教导他如何正确的对待寡妇及长老,现在他接着谈第三种人际关系,就是奴隶应该怎样看待主人,在提摩太第六章里面将接续谈到教会中对各种人的劝勉和警告:如刚才所说过的仆人,然后对那些传异端者所该有的认识,最后是对富有的人提出劝勉。
仆人对主人的态度(六1~2)
在第一世纪的罗马社会里至少有六千万奴隶,包括罗马城中有三分之一的居民是奴隶,所有富有的人家都有奴隶,甚至有几百个奴隶,为什么有这样多奴隶呢?主要是因为这些奴隶是战利品。西泽大帝有一次在高卢的战役中就掳获了两百万人当作奴隶,这些人里面有的是具专业背景的,例如有人作教师、工匠、商人,所以奴隶不都是无知识的小民。所以有些奴隶后来因为表现良好而被释放的成为自由人(就是新约圣经所谓“自主的”)。这些奴隶没有社会地位(经文里提到“轭下”就是指受辖制、无自由),奴隶的主人握有绝对的身杀大权,罗马政府更对叛变的奴隶施以严厉的处罚(重则处死,轻则烙印)。这些奴隶有三项特点:他们的身体是别人的财物,因此可以买卖;他们的意志是受别人的权威所控制,他们不能有自己的想法;另外他们的劳力是因为别人的逼迫而付出的,这是劳力的剥削。保罗借着一个“轭下作奴仆”为比喻,指出奴隶有以上这三个特点,这个轭原来是为动物而设的,尤其是牛,这个轭套在牛身上,驱使这动物为主人工作。
基督教的信仰虽然不赞成人有奴隶制度(提前1:10提到抢人口的,就是贩卖奴隶),因为奴隶制度是违反上帝造人的原则,因为人乃是按着祂的形象和样式造的,而奴隶制度是贬低人性的尊严和价值。在今天这个文明的社会里是不容许有奴隶制度的存在,圣经虽不赞成奴隶制度,但也不赞成用暴力的手段去改革社会制度,而是希望先用信仰来改变人心,人的心改变后再来改变人的制度。有人问说保罗为什么不鼓动当时的奴隶起来革命,为自己争权利呢?主要因为教会在当时如果鼓励这些奴隶起来反抗他们的主人,那这样势必会造成悲惨的后果,也会引起战乱,甚至造成集体屠杀,在历史上就曾有奴隶起来造反,结果有六千位奴隶集体被钉在十字架上处死,如果教会在当时鼓励废除奴隶制度,最后更是令罗马政权完全不信任教会,这样对刚开始建立的教会是不利的,也是不智的做法。惟有借着基督的灵慢慢渗透人类的环境,才可以改变。万事皆须等候上帝的时间,到了最后,缓慢的方法才证实是可靠的方法;暴力的方法常自取败坏。在基督的信仰里「并不分犹太人、希利尼人,自主的、为奴的,或男或女」(加3:28),也就是说在基督里没有种族的不平等、没有社会地位的不平等、没有男女性别上的不平等,他们在神面前都是平等的,都是神的儿女和后嗣,他们之间并没有分别。
虽然奴隶在外表上是不自由的,但在基督里,却能享受内心的真自由,如同保罗写信给腓利门说:「不再是奴仆,乃是高过奴仆,是亲爱的兄弟。」(门 16),在当时这种奴隶制度的情况下,保罗鼓励已信主的仆人(dou’loi,复数)为着神的名和信仰的缘故要显出美好的见证。接下来保罗提到奴隶(已经信主的)所要面对的主人有两类:
第一类就是对那非信徒的主人,就是主人还未信耶稣,作仆人的还当以自己的主人为「配受十分的恭敬,免得神的名和道理被人亵渎(污蔑丑化)。」(提前6:1),基督徒工人必须做一个比别人更好的工人,来传扬他所信奉的基督教真理,特别在他的工作上,必须表现出一种新的精神,他要积极的为他的主人,为上帝,与人类提供服务,以反应信仰的真实性。谈到有关奴隶的好见证,我就想到旧约有一个亚兰国的大将军名字叫作乃缦,他因为长了大痲疯,没有盼望,后来是因为他的家中有一位从以色列国抓来的小女子当作婢女(王下5:2),因着这婢女的缘故乃缦后来得了医治并且得救。那么这是仆人所要面对的第一类主人,就是还未信耶稣的主人。
第二类就是对已信主的主人,作一名仆人(奴隶)更应殷勤的服事主人,不能因为主人是弟兄、是信主的,就减少对他们的尊重。换句话说仆人不应当认为与主人在同一个教会聚会或者同为弟兄就轻看他,以至于在工作上散漫,没有效率,反而更应该「加意服事他」(越发的服事)。基督徒的仆人(奴隶)应当以尊敬的心服事主人(上司、老板),特别是这位主人是「信道」(pistoiv,信徒)和「蒙爱」(ajgaphtoiV,蒙爱者)的人,这样的服事不仅作仆人自己「得服事之益处」,主人也同时获得益处(这叫作劳工和雇主的双赢!)。
保罗在这段的结尾,这样对提摩太说,你要以此教训人、劝勉人(第2节下)。提摩太要将他由使徒保罗口中所领受的教训,传递给教会。这些教训是关乎教会的社会责任,尤其是它对寡妇、传道人,以及奴隶的责任。这三种人有许多方面的不同。他们当中有男有女、有为奴与自主的、有年轻的与年老的。是什么使他们团结一致共同为信仰作见证呢?就是『尊重』这个秘诀。保罗要教会学习彼此尊重的功课,特别:要对真为寡妇的要「尊敬」(5:3,tivma,动词,honor)、对劳苦传道的人要加倍「敬奉」(5:17,timhv,名词)、仆人对主人也要十分(all,各样)的「恭敬」(6:1,timhv,名词)。弟兄姊妹要彼此尊重,因为在主里面我们都具有灵里重生的共同经验,都获得属于神儿女的平等地位。每个人都值得尊重,即使是尚未信耶稣的主人,因为他们是按着神的形象造的,一旦我们明白神在创造的时候,便赋予人与生俱来的价值,并因此接受人是值得尊重时,所有人与人之间的关系,便会变得丰富和崇高了。
分辨假教师﹙六3~5﹚
在前面,保罗给予提摩太几方面的指引,教导他如何对待教会中的三种人(寡妇、长老,及奴隶)。现在保罗提到第四种人(假师傅)--其实在整封信中,保罗一直都想着他们,尤其是他们对教会的不良影响。在提前一3-7,保罗提到他们对律法的错误解释;在提前四1-5,保罗提到他们对上帝创造的否定。现在,在提前六3-5,保罗说他们偏离纯正的道,使教会分裂,而且被贪婪的心驱使,去做种种败坏的事。这些散播异端的人,在教导一种不同的信息。这里所谓的传异教(第3节上,就是教导另一种道理的人)。由此,我们可以看出有两种彼此强烈对立的教师--真的和假的、纯正的和偏离真道的,接下来使徒保罗从真理的纯正、合一的教会以及事奉的动机这三个角度来分析一个假师傅的作为,是提摩太和教会所应当注意的。
- 他们偏离真道拒绝服从纯正的福音(3):「若有人传异教,不服从我们主耶稣基督纯正的话,与那合乎敬虔的道理」,这是告诉我们他们的教导不纯正。这福音的源头是从主耶稣而来,并使人生发敬畏神的心,这道理经由使徒传给我们,直到今日,但假教师不愿顺从使徒的教导另立门户,这异端偏离使徒的教训,而使徒的教训是纯正的道理(原文是健全的教义)。保罗指出纯正教导的两个必要元素:第一是真理必定来自耶稣基督,「律法本是借着摩西传的;恩典和真理都是由耶稣基督来的。」(约1:17);第二是纯正的教导可以帮助人过敬虔的生活,因为信仰是不可以跟生活脱节的,马丁路德曾说:『他若只学习上帝的诫命,不会深受感动;但是他若能够听从上帝的命令,他一定会因上帝极伟大的庄严而战惊。』那些错综复杂的辩论和油腔滑调的神学理论并不能使人变成基督徒,神学有好的神学也有坏的神学,有一些神学否定基督的道成肉身,否定神迹的存在,这些都不是纯正和健全的教义。因此任何不同意纯正教导的人(这些假师傅),保罗说这些人都是自高自大、一无所知的人(第4节上),他们犯了严重的错误,因为反对使徒的教训就是反对基督。
- 他们骄傲自大和制造纷争破坏合一(4,5a):「4他是自高自大,一无所知,专好问难,争辩言词,从此就生出嫉妒、分争、毁谤、妄疑,5并那坏了心术、失丧真理之人的争竞。」,这是告诉我们假师傅的行为不纯正。除了傲慢与无知,假师傅也带来分裂。他专好问难,争辩言词(第4节上),有着病态的热心,保罗形容假师傅是「患有好辩论的毛病」。在这里提到假师傅所带来五种不好的结果:嫉妒(看到别人比他好就仇视眼红)、分争(喜欢和人争辩)、毁谤(恶意抹黑、辱骂)、猜疑(教会的团契生活是建立在互相信任的基础上,而不是恶意的猜疑上),以及争竞(互相对立激怒争吵)。这些邪恶的表现是坏了心术(心思败坏)、是失丧真理之人的特征。当人的思想被扭曲时,他与所有人的关系也被扭曲了,作一名传道人特别要注意这些人给教会所带来的危机。
- 他们的动机不正以敬虔为得利的门路(5b):「他们以敬虔为得利的门路」这些假教师可能借着教导的名义贪恋别人的金钱,他们的动机不纯正,他们外表的敬虔是虚假的,藉此获得利益的途径,信仰对他们只是谋生的伎俩,而不是生命的内涵。他们对敬虔本身并没有兴趣,除非它能为他们带来钱财上的益处,提摩太所要对付的假师傅,究竟如何滥用敬虔,以获得利益,保罗并没有详细的讲述。但我们知道,以弗所是一个非常富裕的地方,他们敬拜所谓的女神亚底米(黛安娜),这异教也为这城市带来很多的贸易和赚钱的机会。当保罗第三次来到这城市时,主要抵挡他的是一个银匠(底米丢,徒19:24)和其他的工匠,他们借着售卖亚底米女神的银龛而发了不少财,但现在因着保罗公开反对敬拜偶像,他们的收入因此亏损了不少,所以保罗在写信给以弗所人时,他需要警告这些假教师,不要贪心,不要假借宗教的名义来敛财。因着以弗所有这样的背景,保罗这样警告是很自然的事。今天仍然有许多所谓的传道人和教师注意自己的利益,大过于基督的利益;把自己的意见和理论表达出来,多过于引导人明白上帝的话。这些假教师企图把信仰变成商业化而惟利是图,他们认为信仰和讲道只是一种职业,而不是一种天职。而作为神的真仆人的传道人必须认清楚在教会中的传道工作,不容许自己有职业化的倾向。教牧书信对这点有很明确的指示:工人是配得他的酬劳工价,但他的工作动机不应当为个人的利益,而应当替大众服务;他的热忱不是为了获取利益,而是付出,使自己在事奉基督和人之时更多的付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