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你吩咐亚伦和他子孙说」本章还是论祭司成圣的事。在二十一16至23节中神准亚伦子孙中有残疾的吃圣物,在本章1至9节却禁止染了不洁的祭司亲近圣物。「要远离」3至7节说明祭司在何时应当远离圣物。「以色列人所分别为圣归给我的圣物」就是各样的祭物(二十二22),以色列人所献的祭物中虽有归祭司的份,祭司究竟不能够随意取来吃,他们身上有污秽的时候就当远离这些圣物,直等到他们洁净了。「免得亵渎我的圣名」(十八21),只有圣洁的人才可以吃圣物。「我是耶和华」(十八2),百姓见祭司因沾染了污秽远离圣物,也就受警戒,因为神也禁止他们在染了不洁的时候吃平安的肉(七20、21)。
第三节:「你们世世代代的后裔」(二十一17)。「凡身上有污秽」(七20、21注),意思说,一切身上有污秽,还没有照定例洁净自己的人。「那人必在我面前剪除」注意「在我面前」四个字,摩西五经中只在此处有这说法,别处是说从民中剪除(七20、21、25、27;十九8;二十三29),有注释家以为本句的意思说,身上有污秽的祭司若亲近圣物,就要革他的职,甚至不能进会幕。但祭司因这罪所受的刑罚,未必比百姓所受的更轻(参七20、21),所以也有人以为本节的意思说,神必亲自从祂面前剪除那人,如同剪除拿答、亚比户一样(十1、2)。
第四节:「凡长大痲疯的」(十三1~46)。「或是有漏症的」(十五1~12)。「不可吃圣物,直等他洁净了」(十四1~32;十五13~15)。「无论谁摸那因死尸不洁净的物」「物」或作「人」(民十九11~14、22)。「或是……」(十五16)。
第五节:「或是摸甚么使他们不洁净的爬物」本处的爬物是指着死了的爬物说的(十一23、24、29、31、43;二十25),本节特提爬物,大概是因人遇见爬物的时候很多,所以因爬物,比因别的动物,更容易沾染不洁。「或是摸那使他不洁净的人(不拘那人有甚么不洁净)」如长大痲疯(十三45、46),患漏症(十五5、7、11),等等不洁净的人(十五16~30)。
第六节:「摸了这些人物的,必不洁净到晚上」(十一29~45;十五1~12),就是到日落的时候 (7),因为按犹太人的算法,日落的时候就是次日的起头。「若不用水洗身,就不可吃圣物」虽是祭司,若染了污秽,非但不能供职,就是未到日落用水洗了身体的时候,也不可吃献给神的祭物(7,参来十22)。
第七节:「日落的时候」(6)。「他就洁净了」就是说,用水洗身以后,他就洁净了(6)。「然后可以吃圣物」如今的信徒也必须洁净自己,然后纔可以吃主的圣餐(林前十一27~29),不然就是自取罪孽,以致被主惩治(林前十一30~32)。「因为这是他的食物」祭司的食物既然大半是百姓所献的圣物,祭司若染了污秽,虽当时没有别的食物可吃,也不得吃圣物,却要禁食,直等到洁净了。
第八节:「自死的,或是被野兽撕裂的……」这两句是指着洁净可吃的牲畜或飞鸟说的,但因为是自死的或是被野兽撕裂的。就成为不洁净不可吃的(结四14;四十四31)。本地人和寄居的都不可吃这些成为不洁的物(出二十二31,利十一39、40;十七15),但祭司若是吃了,所关系的是非常重要,因为他们染了不洁,就不能供职。
第九节:「所以他们要守我所吩咐的」(八35)。「免得轻忽了。因此担罪而死」(参出二十八35,利八35,民十八32),亲近神的祭司也能因担罪而死。【比方】拿答、亚比户(十1、2),信徒也是这样(林前十一27~30)。
第十节:「凡外人不可吃………」祭司家中虽有所买的奴仆,也算是自己家里的人,所以不在这条例以内(11注),凡不属祭司家里的人都不可吃圣物,照样,不在耶稣里的人也不可吃圣餐。「圣物」(12)。「寄居在祭司家的」与祭司同住,不得吃圣物的有四种人:(一)外人,(二)客旅,(三)雇工,(四)出了嫁的女儿,这些人只可吃平常的食物。「或是雇工人,都不可吃圣物」(参出十二45)。
第十一节:「倘若祭司买人,是他的钱买的」这是指着祭司所买作奴婢的外邦人,所买的奴仆是必须受割礼,入以色列民籍的(出十二44)。「那人就可以吃圣物」这是因为所买的人就和自己家里的人一样。「生在他家的人,也可以吃」生在他家里的人就是他家的奴婢所生的儿女(创十四14,这样的男子在生下来的第八天都要受割礼,创十七12、13)。祭司在染了不洁的时候,自己虽不能吃圣物(3)他的妻子、儿女、奴婢还是可以吃的。
第十二节:「祭司的女儿若嫁外人」本处所提的外人就是亚伦本家以外的以色列人(出二十九33注,民十六40),并不是指着以色列十二支派以外的人说的。「就不可吃举祭的圣物」这是因为他已经离开父家,属乎丈夫,故此也须与丈夫一样(七14、32、34;十14)。
第十三节:「但祭司的女儿若是寡妇,或是被休的,没有孩子,又归回父家,与他青年一样」这是一些没有倚靠的人。「就可以吃他父亲的食物」这条例也显明神的怜恤。但这寡妇若有儿女,或者是暂时归回父家,就不可吃圣物。「只是外人不可吃」本句是10至13节的总结,这几节没有提到祭司的妻子、儿子和没有出嫁的女儿,因为他们自然都能吃圣物。大卫在危急的时候,曾违背了本段的条例(太十二3、4,参撒上二十一6)。
第十四节:「若有人误吃了圣物」意思说,吃的时侯不知道是圣物,在祭司家里的客人和雇工人是容易误吃圣物的。「要照圣物的原数加上五分之一,交给祭司」就是照所吃之圣物的原数,又另加五分之一,这是罚他,叫他越发小心。本处虽没有提到献祭,大概他也得献一只公绵羊为赎愆祭(五15、16、参17)。
第十五节:「祭司」或无「祭司」两个字(参旧译本和文理译本),原文作「他们」,有人以为是指着祭司,也有人以为是指着百姓,但这两个译法究竟归于一,因为百姓所不可行的也就是祭司所不可行的。「不可亵渎以色列人所献给耶和华的圣物」(十八21)。有人以为本节是警戒祭司不可行2至14节所禁止的事,也有人以为本节是叫祭司小心看守圣物,免得那仅不可吃圣物的人误吃了14节所提的圣物,因为10至16节所论的就是谁可以吃圣物。谁不可以吃圣物,大概这两个意思都包含在内。一面禁止祭司在不洁净的时候吃圣物(1~9),一面要他们谨慎看守圣物,免得别人误吃了(10~16)。
第十六节:「免得他们」这「他们」两个字就是指着祭司和会众说的。「在吃圣物上自取罪孽」祭司不但不可亵渎以色列人献给耶和华的圣物,他们也要看守这些圣物,免得别人误吃了,甚至自取罪孽,我们不但要谨慎自己不得罪主,也要尽我们可能的拦阻别人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