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击打大卫死了孩子
拿单要冒着生命的危险去找大卫,用神的话语来指责大卫的错误,你想对拿单来说是一个简单的任务吗?拿单身为神的仆人带着毫无惧怕和传递真理的态度,在神直接的指示下,向随时可以击杀他的王传递信息。看到拿单的服事态度,想到我们现在传福音的人,我们有没有拿单的心志呢?
对他的审判有两刀面:(1)刀剑必不离开他的家,他家里要兴起祸患攻击他。暗嫩被杀(撒下十三28)、押沙龙叛变及死亡(撒下十八14)这些事上都实现了这个预言。他的罪无疑削弱了自己的权威和家人对他的尊重。(2)因他在暗中行恶,神便要夺去他的妻子,使别人在光天化日的公开场所下与她们同床。这事就应验在押沙龙身上了(撒下十六22)。拿单所预言的审判都一一的应验在大卫的身上。
十二章15~19节
拿单就回家去了。耶和华击打乌利亚妻给大卫所生的孩子,使他得重病。所以大卫为这孩子恳求神,而且禁食,进入内室,终夜躺在地上。他家中的老臣来到他旁边,要把他从地上扶起来,他却不肯起来,也不同他们吃饭。到第七日,孩子死了。大卫的臣仆不敢告诉他孩子死了,因他们说:「孩子还活着的时候,我们劝他,他尚且不肯听我们的话,若告诉他孩子死了,岂不更加忧伤吗?」大卫见臣仆彼此低声说话,就知道孩子死了,问臣仆说:「孩子死了吗?」他们说:「死了。」
大卫与拿单见面后不久,大卫与拔示巴所生的孩子就生病了。大卫因为孩子生病就禁食祷告,终夜躺在地上。他的痛苦不单是来自于对孩子的爱,也很可能这时候,他开始有悔改的心,终夜躺在地上来自于他正在忍受神的惩罚。「他家中的老臣」(十二17),也就是那些比较年长又很得他信任的仆人,他们来劝他起来,但是都未能劝服他从地上起来进食,大卫不断地在神面前认罪。第七天,孩子死了,仆人却不敢告诉他,那些仆人以为他只是为孩子的病禁食,其实他更多是因为自己的认罪。那些仆人看见他在孩子卧病期间悲痛欲绝,恐怕他知道这一个噩耗会做出伤害自己的事来,所以他们一直不敢去告诉他孩子已经死了。大卫见他们围拢在一起喁喁细语,已料到真相了,他知道孩子已经死了,代表神对他的审判已经告一个段落,或者说神已经接受他的悔改了。大卫的行动出乎那些仆人的意料之外,大卫就起来,沐浴更衣,进殿敬拜完毕便回家进食。这是异于常人的举动,人在挚爱死后多会哀悼禁食的,可是他的行动却让他的仆人百思不解,他们不了解大卫的心情。
十二章20~25节
大卫就从地上起来,沐浴,抹膏,换了衣裳,进耶和华的殿敬拜;然后回宫,吩咐人摆饭,他便吃了。臣仆问他说:「你所行的是甚么意思?孩子活着的时候,你禁食哭泣;孩子死了,你倒起来吃饭。」大卫说:「孩子还活着,我禁食哭泣;因为我想,或者耶和华怜恤我,使孩子不死也未可知。孩子死了,我何必禁食,我岂能使他返回呢?我必往他那里去,他却不能回我这里来。」大卫安慰他的妻拔示巴,与他同寝,他就生了儿子,给他起名叫所罗门。耶和华也喜爱他,就藉先知拿单赐他一个名字,叫耶底底亚,因为耶和华爱他。
仆人满脸狐疑,便问大卫为什么会有如此的反应呢?他说,自己在神面前哀痛是希望祂施恩让孩子可以活过来。孩子现在既然死了,这些迫切的行径已失效了,他已无法活过来了。他说:「我要到他那里去」(十二23),表现了一种灵魂不朽和婴儿得救的信念。大卫肯定自己将来要来到神面前,倘若他们父子要相逢,就都得来到神面前了,这个孩子既然已死,就不可能叫他从死里复活。不过,这里的重点无疑却是在于死亡的不能幸免,不论大卫还是他儿子,都不免一死。我们有一句话说:「棺材不是放老人而是放死人」,每一个人都要面对死亡。
这场审判的结束,是以拔示巴第二次怀孕作结,以补偿和安慰她丧子之痛。大卫给这个孩子起的名字叫做「所罗门」,即「和平」或「和平的人」之意。圣经又加注一句话『耶和华也喜爱他』,这一句话很重要,神当然认识他,甚至将来他会成为怎样的人,神都知道的。大卫心里可能想到和神的关系和好如初,但所罗门出生时正植亚扪之役结束,人们也希望以色列和邻近国家可以维持长久的和平。此事还未曾告一段落。拿单又受到神的吩咐,去找大卫并且为孩子起名为「耶底底亚」(意谓「耶和华所爱的」),因为「耶和华喜爱他」(十二24)。因着拿单来找大卫就能证明神已经赦免了大卫。就过去所发生的事情而言,神喜悦所罗门就是祂恩典的明证。祂有主权拣选所罗门为以色列下任的王。若非如此,神为何拣选雅各而不拣选以扫,和拣选家族中最小的大卫?祂行使主权的方式是人所不能理解的。
神并没有掩饰圣经里面那些伟大的领袖,在圣经中被揭发出来的软弱和罪恶,大卫的罪行神把它彻底挖掘出来,目的是要让他能够悔改认罪,也让我们学习神的赦免大能。神是不喜悦生命中种种阴暗面,许多人以为神不知鬼不觉,所做的事情没人发现,其实神早已看在眼里,神所爱的人神一定会好好的对付他。数算从前圣人的罪恶,以及在这里数算大卫的罪恶,目的就是警戒后世:
1、大卫以为自己可以和别的王一样过活,藐视神的律法,他一时之间骄傲起来,自以为是国王有国王的特权。事实上他不能如此作,因为神已经在申命记十七章说的很清楚,国王不可以多立妃嫔也要遵守神的律法。这样说来,其他信徒并非在神的律法之上,而必须为自己的罪受审判。
2、大卫知道尝试掩饰罪恶是愚蠢的,这样做只会令他惹来更多麻烦,还好他有真正认罪悔改。
3、罪不单叫人与神分隔,更会玷污人和神的声誉,对别人、其他的组织和机关产生坏影响。宽恕虽然可以重修人与神之间的团契,不过,罪的影响依旧存在,人必须自己承担因为犯罪的后果。这个事实为行事鲁莽的信徒提出了鉴戒,有些人以为只要悔改神赦免就好了,他们不知道他们自己也要承担后果。
4、大卫受不住试探的事,令人不禁疑惑到底怎样才可以避免这样的惨剧发生?有两点至为重要:(1)有时候意志可以避开各种妥协,约瑟说不敢得罪神也不敢得罪人。大卫看见沐浴的拔示巴,可以避免继续偷窥。约瑟故意逃避波提乏的妻子(创三十九12)。圣经吩咐说:『要逃避年轻人的私欲』(提后二22);(2)大卫犯罪的原因之一与现代信徒犯罪一样是因为有过多的空闲时间。大卫虽是国家元首,但他身上的担子与现在复杂社会的国家领袖的担子不能相比。现代人每星期的上班时间往往不多于四十小时,若果一不留神,就会有太多时间剩下来惹麻烦,解决办法之一就是替自己和家人计划好如何利用闲暇。那些埋首生产活动、神的工作或健全身体活动的人是不会那么容易受引诱的。
十二章26~31节
约押攻取亚扪人的京城拉巴。约押打发使者去见大卫,说:「我攻打拉巴,取其水城。现在你要聚集其余的军兵来,安营围攻这城,恐怕我取了这城,人就以我的名叫这城。」于是大卫聚集众军,往拉巴去攻城,就取了这城,夺了亚扪人之王所戴的金冠冕(王:或作玛勒堪;玛勒堪就是米勒公,又名摩洛,亚扪族之神名),其上的金子重一他连得,又嵌着宝石。人将这冠冕戴在大卫头上。大卫从城里夺了许多财物,将城里的人拉出来,放在锯下,或铁耙下,或铁斧下,或叫他经过砖窑(或作:强他们用锯,或用打粮食的铁器,或用铁斧做工,或使在砖窑里服役);大卫待亚扪各城的居民都是如此。其后,大卫和众军都回耶路撒冷去了。
我们几乎可以确定:围攻亚扪人的京城拉巴,是在开始的那一季内结束的(撒下十一1),但成功地夺取那座城,却比较适合放在此处,因为这次得胜结束了战争,带来和平,伴随着大卫与神复和的关系。所以,撒母耳记下十~十二章是以与亚扪人交战为框架,可以看为一个整体。一口气下来,不受打岔地处理拔示巴事件,另一个效果是要突出在刑罚与赦免的角度下,大卫犯罪的重要后果。「没有必要急于结束与亚扪人交战的故事,但了结大卫犯罪的故事却是非常急迫,因为他的罪恶甚至连一刻也不容否定。」
在约押的统率之下,拉巴城即将被攻破。他派人奏告大卫说:「我……取其水城」;使用直接引语生动地勾画出得胜的兴奋和期许。亚扪人的拉巴位在雅博河的源头附近,这条河流经这座古城的南方。一座城市的水源通常都派有重兵防守,而约押已经把这些防御工事攻下了。在城堡区的挖掘工作已经发现了较早时期的重大防御工事(约主前1750~1550年),以及铁器时代城市的层积物(约主前1200~580年),包括主前第十至九世纪的防御城墙部分在内,可以追溯至大卫于大约主前九八0年将拉巴攻取后的重建工作。城堡一定是最后才陷落的区域,也一定包括王宫在内;约押满腔忠诚,要将夺取这城和王的荣誉归给大卫。
大卫的军队得到额外的兵力增援后,完成了约押差不多已经完成的任务;29节以大卫为主词,重复了26节归属于约押的话。这次征服令人印象深刻,在这里是从大卫在掠物中获取的财富评估的。把冠冕从亚扪王(现在没有提及他的名字,然而却与撒下十1~5所说的是同一位)的头上移到大卫的头上,象征统治亚扪的权力转移给以色列王。金子的重量(一他连得大约等于30公斤,或66磅)与冠冕上的珠宝,说明了亚扪王宝座的豪华。居民则都被迫服劳役,而不是像以往所认为的受折磨(参:放在锯下、或铁耙下……,和合、AV、RV;亦参;和合小字、吕译、思高、现中、今圣、RV旁注)。一个世纪以前,传统的解释受到质疑。现在一般都接受,强迫服劳役才是原文的含义(而不是折磨);不同的工具与工作,显示大卫在整个亚扪人领土范围内定下了建筑计划,为了要修复近来交战中受损的防御工事,这些建筑计划是有必要的,可能也是为了要设立起他的驻防军,其任务一定是要看守受征服的人民,使他们继续臣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