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约书亚记】26. 神命令约书亚分配未取之地(庄亚伦 牧师)


 

神命令约书亚分配未取之地

十二章前面六节是描述摩西作领袖时,所征服的地方,这个地方是指约旦河东边,以后的经文就描述约书亚所征服的地方,他所征服的是指迦南地。很可惜的是居住在东边的两个半支派的百姓,以后的历史发现他们很少参加以色列全国性的活动,因此不久以后就失去所得的产业,因为他们被当地的居民慢慢的同化了,就失去神本来对他们的吩咐。

 

支派地区的分配 (十三1~十九48)

这里主要的部分,详细地描述个别支派的得地,和他们地理上的边界。我们要留意几个因素:

(1)以色列各支派并未占领和居住在十三至十九章提及的一切市镇。

(2)以色列人并未有征服这几章中所列出的所有城镇。这列举只是理想化的,并预期以色列人会这样作,以便他们能够在未来在那个地方定居。

(3)有些列举的城镇,在那时并未有迦南人居住,而以色列人也未有在那处定居,直至几个世纪以后。

(4)犹大和约瑟的儿子以法莲和玛拿西,照着雅各(创四十九章)和摩西(申卅三章)的祝福,承受了当地的主要部分。

 

十三章1~7节

约书亚年纪老迈,耶和华对他说,你年纪老迈了,还有许多未得之地,就是非利士人的全境,和基述人的全地。从埃及前的西曷河往北,直到以革伦的境界,就算属迦南人之地。有非利士人五个首领所管的迦萨人、亚实突人、亚实基伦人、迦特人、以革伦人之地。并有南方亚卫人之地。又有迦南人的全地。并属西顿人的米亚拉,到亚弗,直到亚摩利人的境界。还有迦巴勒人之地,并向日出的全利巴嫩,就是从黑门山根的巴力迦得,直到哈马口。山地的一切居民,从利巴嫩直到米斯利弗玛音,就是所有的西顿人,我必在以色列人面前赶出他们去。你只管照我所吩咐的,将这地拈阄分给以色列人为业。现在你要把这地分给九个支派,和玛拿西半个支派为业。

 

壹、下令分地 (十三1~7)

因为迦南人的势力现已被粉碎,耶和华吩咐约书亚要分地给那九个半支派,然后他们要赶出其领土内的迦南人,以完成占领的大业。耶和华的命令在十三章一节开始,但实质的命令则在第七节发出,而二至六节只是加插的,以解释前面的词句『还有许多未得之地』(1节)。

因为约书亚已经老了年纪不小,耶和华吩咐他要在这个时刻分地(十三1)。「年纪老迈」这句话在廿三章一节再次出现,在那时候他已经一百一十岁,快要去世了(廿四29)。这句话显示,当耶和华在十三章吩咐约书亚要分地的时候,他应当是差不多一百岁了。分地的工作要在约书亚去世以前完成,为了这个原故,需要尽快完成分地。

第十三章二至六节记录了仍然要分配和夺取的地方。这些地包括了「非利士人的全境」(2节)。这是约书亚记里唯一提及非利士人的地方。主前十二世纪,有很多非利士人从革哩底来到巴勒斯坦。但是既然较早时已经提及非利士人(参创廿一32;廿六1,出十三17),故较早来到的非利士人应在迦南沿海岸地带居住。基述人居住在非利士人的南方,靠近西乃。大卫逃亡的时候,曾经劫掠基述人(撒上廿七8)。

「西曷河」(十三3)已经被确定是一个海湖,是尼罗河三角洲东部的一部分。以革伦刚在犹大北方,在但的区域里面;它是五个非利士人城市最北方的一个。经文提及非利士人的「首领」(十三3;字面上是霸主的意思)。他们占据了迦萨、亚实突、亚实基伦、迦特、及以革伦五个城市。

在非利士人未曾来到之前,亚卫人是住在那处地方,而他们显明是被非利士人赶走了(参申二23「从迦斐托出来的迦斐托人,将先前住在乡村直到迦萨的亚卫人除灭,接着居住。」)。望向着北方,约书亚说,以色列要夺取沿海迦南人的全地,远至「西顿人的米亚拉」(十三4)。迦巴勒是一个在地中海岸边,在西顿北方的一个城市,希腊人后来称那个城市为比布罗斯。以色列也要夺取利巴嫩地区,在迦巴勒的东方。再向北走,以色列要夺取地区直到哈马口--在大马士革北方一百多哩。

在十三章六节,耶和华应许要在以色列人面前赶走敌人,这个应许有一个条件,就是顺服。可从申命记十一章廿二至廿三节看到「你们若留意谨守遵行我所吩咐这一切的诫命,爱耶和华你们的神,行他的道,专靠他,他必从你们面前赶出这一切国民,就是比你们更大更强的国民,你们也要得他们的地。」。只要以色列所作的,与以摩西律法为基础的立约关系相符,耶和华就会赶散她们的敌人;但是反过来说如果以色列人不留意谨守遵行神所吩咐的,将来他们将会后患无穷。士师记记录了以色列失败的详情。

虽然以色列仍未夺取全地,神却吩咐约书亚要掣签分地给那九个半支派(十三6~7)。这是约书亚一个信心的功课.因为他必须相信以色列的神,会把他现在分配的地赐给各支派。

 

贰、分地给东部支派 (十三8~33)

既然九个半支派要在约但河西领取他们的产业,作者便提及流便、迦得、和玛拿西半支派已经在约但河东领取了他们的产业。摩西分地给两个半支派的记录,在民数记卅二章和申命记三章十二至十七节已有提及。

 

十三章8~14节

玛拿西那半支派和流便迦得二支派,已经受了产业,就是耶和华的仆人摩西在约但河东所赐给他们的,是从亚嫩谷边的亚罗珥和谷中的城,并米底巴的全平原,直到底本,和在希实本作王亚摩利王西宏的诸城,直到亚扪人的境界。又有基列地、基述人、玛迦人的地界。并黑门全山。巴珊全地,直到撒迦,又有巴珊王噩的全国。他在亚斯他录和以得来作王,利乏音人所存留的只剩下他。这些地的人,都是摩西所击杀所赶逐的。以色列人却没有赶逐基述人、玛迦人,这些人仍住在以色列中,直到今日。只是利未支派,摩西(原文作他)没有把产业分给他们。他们的产业,乃是献与耶和华以色列神的火祭。正如耶和华所应许他们的。

 

一、东部支派的产业 (十三8~14)

东部支派产业的南界是亚嫩谷,向西伸展直达死海。在亚嫩谷北面边缘的亚罗珥城,有助确定产业的南界。底本和米底巴是死海以东的城市,它们进一步确定以色列东部产业的地区。

分地的东界是亚摩利人地区。延伸向北方,分地包括了基列地,这是雅博河的北部和南部地区。分地的北界是黑门山(十三11)。东部分地也包括了巴珊王噩的领土(12节)。

以色列人没有赶逐基述人和玛迦人的那句话,是有其意义,因为它预示了在士师记中记载的失败。约书亚记有几次提及以色列迫近眉睫的失败(参十五63;十六10;十七12~13),并在士师记第一章达到高峰(参士一21、27~30、32~33),士师记中的混乱,是因为以色列的不顺服而带来的失败--他们未能照着神的吩咐赶出迦南人。

经文提醒读者,利未支派未有领受产业(十三14)。利未虽然是雅各的一个儿子,但耶和华是他的产业,因为他代表祭司的支派(参十三33,民十八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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