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文小学堂】47. 追求有益之事

凡事我都可行,但不都有益处。凡事我都可行,但无论哪一件,我总不受它的辖制。(哥林多前书 6:12)


 

 

在基督里的自由是真实的,凡事都可行,没有任何规条,不限吃荤吃素,不禁婚嫁,无需朝圣,更不讲究头发胡须的长短有无。

自由越多,自律越重要。否则,无度的自由反而会破坏自由本身。

不仅要当心明显无益的事,而且要警惕一些看去无害的事。对于有些事,比如上网、逛街、追剧、玩爱好,并非不可,偶尔为之甚至颇有益处;但如果我们长期执迷于其中某件,习惯于依赖它,久而久之它就产生辖制的力量,我们的自由便被蚕食了。

在基督里虽无所讲究,但要有所追求。我们不是追求可行之事,而是追求有益之事;我们不只求福份,而且求上好的福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