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生的分别为圣归神
6. 准吃逾越节筵席的人 (十二43~51)
十二章四三节
外邦人都不可吃这羊羔 旧约的后期,称本国人为am,外国人是Goy。这两辞,前者含有选民,而后者却为被弃绝的人或为上帝所厌恶之人,因他们敬拜偶像的缘故。但在这里的外邦人,原文却是bennekar。是指「未被认可者」的意思。因此,这里不可吃羊羔的人,并不是血统的问题,也不是住地的问题,而是被认可与否的问题。被认可的条件,是割礼(参看44和48节)。
十二章四四节
用银子买的奴仆,既受了割礼,就可以吃 以色列人真的奴仆有两种:一种是本国人,他们生下来第八日就行了割礼,所以可以吃逾越节的羊羔。另一种是外国人,当他们为以色列人的奴仆之后,必定给他们行割礼,然后才认为洁净,可进他们的住处。所以也可以吃这逾越节的羊羔。
十二章四五节
寄居的 这里的原文是toshab,和48、49节的寄居的Ger不同。Toshab含有短暂的寄居,如今日的游客之类的人。Ger是较长的,甚至是终生的寄居,含有长居之意--是外国人长居于异地者之意。这短暂寄居的人,既不知以色列人的习俗,又不可能了解和遵奉以色列人的信仰而行割礼,所以不能吃逾越节的羊羔。
雇工人 这并不是用自己的钱买的奴仆,而是短期雇用的外国籍工人,通常是日工,即按日计工价的。所以也不给吃逾越节的羊羔。
十二章四六节
应当在一个房子里吃 原义是全家在屋内共吃,因为这不但与上帝交通,亦是家人团契的圣礼。
不可把一点肉从房子里带到外头去 因为这是与受保护有关的圣礼(参看22节)。
羊羔的骨头,一根也不可折断 不但在烤羊羔的时候,要带着头、腿、五脏,整只的烤(见9节),吃的时候亦只吃肉而不可折断骨头,因为有预表的含义(见约十九36)。这羊羔原是预表基督和他代赎的死而说的(参看林前五7,彼前一18~19)。
十二章四七节
以色列全会众都要守这礼 前面只讲到外人、寄居的、短期雇工和奴仆之可否吃逾越节羊羔的问题。这里是指全以色列人,都有权利和义务,谨守这上帝的逾越节礼。
十二章四八节
若有外人寄居在你们中间 这些外人,与38节所讲的闲杂人为同类的。这里寄居的原文,不同于45节(见该节注释),是指长居者。这样的人若出于自愿,愿向耶和华守这逾越节,则他全家男性都必须行割礼,然后纔可容他吃逾越节的羊羔。注意这里的「自愿」和「全家」。主前一百四十年前后,以色列人强迫以东人受割礼,结果以东人的后裔出了个希律大帝,使以色列人受了很多苦头。这是犹太人至今仍引以为戒的事。若不是全家男子都受割礼,则被认为是不洁净的家庭,亦不能参与逾越节之礼。
未受割礼的,都不可吃这羊羔 旧约的割礼和逾越节的吃羊羔之礼,在新约便分别为洗礼(参看西二11~12)和圣餐礼(参看太廿六17~30,可十四12~26,路廿二7~20,林前五7~8;十一23~29等)所代替。其中最大不同点有三:(一)割礼只行于男子;洗礼却男女都可领受。(二)洗礼看重个人的重生得救,所以男女都领受。割礼看重上帝对家族绵延的应许,所以要全家男子都行割礼,女人则被认为是附在家庭中的一员,故没有被要求行此立约的礼。(三)逾越节吃羊羔之礼,男子必须是全家行割礼的才能领受,而此家中的女人,既是家属之一,亦因此可以领受。圣餐礼则无论男女,均须受洗后才可领受,但没有严格规定要全家受洗后才能领受。
十二章四九节
本地人和寄居在你们中间的外人,同归一例 这里所说的本地人,乃指生来就是以色列人的。因此与地缘无大关系。凡以色列人所生的儿子,都要受割礼,与上帝立约后,才是上帝的子民;不是以色列人生的,不管是他在外国出生,或在以色列地出生,若照样行了割礼,他就被认为是以色列人,同样可以享受逾越节的筵席。因此,「以色列」实质上是一个宗教的结合体,而不是一个血缘和地缘的结合体。
十二章五十节
耶和华怎样吩咐……就怎样行了 这是祭典的常见语句(请参看七6、10等的注释)。
十二章五一节
正当那日…… 这是祭典指以色列人住在埃及地正满了四百三十年的那天(参看本章40~42的注释。
十二章43~51节
这一段经文全属祭典,是规定谁才可以吃逾越节羊羔的详尽说明。若把它缩简来说,就是全家男子受了割礼的家庭,就可以行逾越节之礼,其家中的女人,亦可以吃羊羔。若家中有外人,不管是买来的奴仆或暂居的客人,他若受过割礼,就可以在这家中享用羊羔。若是雇工或短期的客旅,没有机会了解以色列人的信仰而领受割礼,便不准他们同享逾越节的羊羔。吃这筵席时,必须全家同在一个屋内共享,羊羔的肉不能带出屋外;吃的时候也不能折断一根骨头。
7. 头生的当归主为圣 (十三1~2、11~16)
十三章一节
耶和华对摩西说 这句话是这整大段经文(1~16)的开场白。这整大段经文分成三小段:1、2节是上帝对摩西的说话;3~10节是摩西对百姓吩咐守无酵饼节的说话;11~16节再接回第2节,是摩西吩咐百姓要将头生的分别为圣归给上帝的说话。现在的问题是,前面十二15~20不是有了守无酵饼节的定例吗?对!那是祭典的记述。五经编辑者在搜集资料时,对这一大段(1~16节)大概出于申典修订者的资料,有爱莫能舍的情况。圣经的写作者受圣灵的感动,绝对不是单为叙述历史故事而写作,乃是为教训后辈而写作。这两段摩西吩咐百姓的要事,其教育功能非常明显;两者都说明他们进入应许之地时要做的(5和11节);都是为答复儿子的问题而要讲的(8和14节);都要在手上和额上有明显的记号(9和16节);也都是因为上帝大能的手将他们从埃及地领出来,所以要这样教育后辈(9和16节)。
既然是都与出埃及的事件有关,当然就不能将之舍弃。圣灵引领圣经写作者将这两段经文放在出埃及事件之后,有如附录般的,目的却不是附录,乃为主要的教育资料--不但要以色列人进应许之地后教育儿女,也在教育我们这些借着信仰耶稣,那上帝的羔羊为救主的人,在仰望将来进入应许之地时,现在应如何自处和怎样教育儿孙。
十三章二节
以色列中凡头生的……都是我的,要分别为圣归我 上帝既是万物的创造者,就是赐我们予万有者,我们的一切都属于祂。祂对我们的要求,并不是全体都归回给祂,乃是因祂在埃及借着击杀他们头生的而将选民救赎出来,故此祂要求凡对救赎有感恩之心的人,将头生的分别为圣归给上帝。因此,这献上头生的或初熟的果子,就不但与上帝创造万物,为万物的赐给者,有着密切的关联,更与祂救赎的工作和我们对其救赎的感恩之心,有着深切的联系。
十三章十一至十二节
圣经所讲的历史事件,不只要我们作回顾,也要前瞻。但无论是回顾或前瞻,为的就是要教训我们现在的人。所以在这两节经文中,作者要读者,正如当年摩西要他的听众实行将来进迦南人之地后所要做的一样。
迦南人 请参看三8的注释。
你要将一切头生的,并牲畜中头生的,归给耶和华 将头生的归主的主题,是以色列人很古的习俗,因此各文献都有记载。耶典在出卅四19~20,神典于出廿二29~30,申典见申十五19~23,祭典则在民三11~13、40~51;八16~18;十八15~18等处可见到。
公的都要属耶和华 并不是「一切」头生的--这「一切」之中仍有规定,就是只有头生的男子和头生的公牲畜。
十三章十三节
凡头生的驴,你要用羊羔代赎 如果是头生的牛羊,要献为祭(见15节)。但驴不是祭牲,故用小羊作代替为祭。这整节话原是出于早期的耶典的(见卅四20的注释)。
凡你儿子中头生的都要赎出来 这将和耶典字句相符(卅四20),而神典则只说「你要将头生的儿子归给我」(廿二29)。怎样赎出来?祭典在民数记告诉我们,每人五舍客勒银子(民十八16)。
在民三12则说是用当年的利未人代替以色列头生的人。当年头生的人多出利未人二七三名,仅将这二七三名每人五舍客勒的银子,交给了祭司亚伦和他的儿子(民三46~51)。
十三章十四至十五节
日后你的儿子问你说…… 请参看十二26~27的注释。
十三章十六节
这要在你手上作记号,在你额上作经文,因为耶和华用大能的手将我们从埃及领出来 这经文的原意是要听众紧记此吩咐,正如善忘的人做记号在手上,或把它当经文般惦念在两眉中间的上端(这是古以色列人认为记忆的所在)。可是,后期的犹太人却把这经文按字句来解释,而做了两个立方型的小皮盒作为经文佩戴盒,一个缠在左臂,一个戴在额上。他们将以下的经文抄在小羊皮纸上置于盒中(出十三1~16,申六4~9;十一13~21)。耶稣指责法利赛人「将佩戴的经文做宽了」(太廿三5),所指的就是这东西。
十三章1~2节、11~16节
这两段经文,头两节极似祭典的说话--上帝晓谕摩西……。后一段却是申典的修订者从各底本收集的资料,用以教训以色列人当怎样教育儿孙,将头生的儿子,以五舍客勒的银子赎出来。若有头生公的牛羊,就当献为祭。若有头生的公驴,就要以小羊作代赎。这种将头生的归于主的教训,是因以色列人出埃及时,上帝击杀了埃及人头生的人和牲畜,而保护了以色列人,使他们头生的没有受到伤害的缘故。因为这是非常重要的教训,所以他们要如作记号在手,如记念经文在额的记着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