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撒母耳记上】40. 大卫用石子击杀歌利亚(庄亚伦 牧师)


 

大卫用石子击杀歌利亚

十七章41~49节

非利士人也渐渐的迎着大卫来。拿盾牌的走在前头。非利士人观看,见了大卫,就藐视他。因为他年轻,面色光红,容貌俊美。非利士人对大卫说,你拿杖到我这里来,我岂是狗呢。非利士人就指着自己的神,咒诅大卫。非利士人又对大卫说,来罢,我将你的肉给空中的飞鸟、田野的走兽吃。大卫对非利士人说,你来攻击我,是靠着刀枪和铜戟。我来攻击你,是靠着万军之耶和华的名,就是你所怒骂带领以色列军队的神。今日耶和华必将你交在我手里。我必杀你,斩你的头。又将非利士军兵的尸首,给空中的飞鸟地上的野兽吃。使普天下的人都知道以色列中有神。又使这众人知道耶和华使人得胜,不是用刀用枪。因为争战的胜败全在乎耶和华。他必将你们交在我们手里。非利士人起身,迎着大卫前来。大卫急忙迎着非利士人,往战场跑去。大卫用手从囊中掏出一块石子来,用机弦甩去,打中非利士人的额。石子进人额内,他就仆倒,面伏于地。

 

决战双方开始向敌人进攻了,大卫就是拿了五个光滑石子,又加上了一根木杖,没有穿着任何的军装就上战场。哥利亚估量大卫不过是个年轻人,不是甚么老战士,便开始他的心理战了。他觉得被侮辱了,因为以色列军队居然派出一个乳臭未干的小子,要来与他争战,简直太小看他了。他看见大卫『年轻、面色光红、容貌俊美』,歌利亚更是暴跳如雷,怎么会用这样的方式要来与他单挑呢?这样一个白嫩嫩的小子怎会打赢他呢?歌利亚不屑的说,那里有人上战场不拿刀剑却拿木杖,难道你以为我是狗阿?于是他威吓大卫,又「指着自己的神」咒诅他(十七43、44)又说:『我将你的肉给空中的飞鸟、田野的走兽吃』,他的意思是你根本不是我的对手,歌利亚打算把大卫杀死并且把他四分五裂。

从大卫的反应可以清楚知道这咒诅不单蔑视了大卫,更蔑视了以色列的神。这样自吹自擂,对于那些与以色列为敌的外邦人来说往往是危险的。「大卫对非利士人说,你来攻击我,是靠着刀枪和铜戟。我来攻击你,是靠着万军之耶和华的名,就是你所怒骂带领以色列军队的神。今日耶和华必将你交在我手里。我必杀你,斩你的头。又将非利士军兵的尸首,给空中的飞鸟地上的野兽吃。使普天下的人都知道以色列中有神。又使这众人知道耶和华使人得胜,不是用刀用枪。因为争战的胜败全在乎耶和华。他必将你们交在我们手里。」(十七45~47)大卫的口气比歌利亚还大,他们妄想耶和华及不上他们所事奉的神,而大卫却指出来以色列人不是用刀枪和铜戟打胜仗,却是要依靠神的能力。我们这些服事神的人,所面对各样的争战,绝对不能依赖刀枪铜戟,而是靠着万军之耶和华的名。

但神在这样的情况下,为了自己的名也不得不显露自己的大能了。大卫便用自己的心理战响应哥利亚的嘲弄。他表露了自己的一些口才(参较十六18),但他说的东西却不是空口的白话。耶和华的能力要落在那些胆敢蔑视祂,自以为可以站在以色列大能的神面前的人的身上。「普天下的人」(十七46;出现在那里的外邦人及不少听见这事的人)和「这众人」(十七47),或作「这些人群」(以色列会众的统称)都将要亲眼目睹这件为神的存在,和祂的大能辩护的事情发生。打仗的时候,神取胜并不靠重盔甲。歌利亚听到了大卫所说的话当然会受不了,他就起身迎着大卫走来,大卫也不甘示弱面对歌利亚跑过去,这是带着极大的勇气。大卫『用手从囊中掏出一块石子来,用机弦甩去,打中非利士人的额。石子进人额内,他就仆倒,面伏于地』(十七49),歌利亚似乎不堪一击,其实没有人想到在他全副军装下,惟一的一个罩门就是额上的太阳穴,他就一下子倒地而昏过去。

 

十七章50~58节

这样,大卫用机弦甩石,胜了那非利士人,打死他。大卫手中却没有刀。大卫跑去,站在非利士人身旁,将他的刀从鞘中拔出来,杀死他,割了他的头。非利士众人看见他们讨战的勇士死了,就都逃跑。以色列人和犹大人便起身、吶喊,追赶非利士人,直到迦特(或作该),和以革伦的城门。被杀的非利士人,倒在色拉音的路上,直到迦特,和以革伦。以色列人追赶非利士人回来,就夺了他们的营盘。大卫将那非利士人的头,拿到耶路撒冷,却将他军装放在自己的帐棚里。扫罗看见大卫去攻击非利士人,就问元帅押尼珥说,押尼珥阿,那少年人是谁的儿子。押尼珥说,我敢在王面前起誓,我不知道。王说,你可以问问那幼年人是谁的儿子。大卫打死非利士人回来,押尼珥领他到扫罗面前,他手中拿着非利士人的头。扫罗问他说少年人哪,你是谁的儿子。大卫说,我是你仆人伯利恒人耶西的儿子。

 

双方接近的时候,大卫便运用了自己的速度作突击。一块石子准确地射中了非利士人的前额,把他击倒了。为甚么要瞄准那处呢?因为他身体其余的地方都被盔甲保护着。我们不知道石子是把哥利亚杀了,还是只把他打倒了,接着砍下他的头颅时才把他杀死的。希伯来原文中也没有清楚说过大卫是用自己的剑还是哥利亚的剑砍下巨人的头颅来。不过,结果始终是一样罢了。

如果根据挑衅时的诺言,非利士人这时应该向以色列称臣了。他们却慌忙四散。以色列沿路追赶,直到西面约七里的非利士城镇迦特及西北面距离相若的以革伦。逃遁的人都不是攻击者的对手,被屠杀的非利士人不胜凡几。以色列人眼看不能围攻非利士人的城镇,便在回程上沿途抢掠非利士人的军营。

大卫把哥利亚的首级带到耶路撒冷的行径,惹来了解经家对经文内容的准确性的不少猜疑,因为他要在五年后才征服耶路撒冷,立它为以色列统一后的首都(撒下五)。但是,须留心的是当打仗的时候,那里已有以色列人居住(书十五63);士师的时代,他们亦曾对这个迦南人的城市作过重大的破坏(士一8),不过,他们要待更后一些时间才能攻陷迦南人的城堡。这样,我们可以假设以色列人与耶布斯人曾经长时间在耶路撒冷两旁毗邻而居,就如1967年六日战争时犹太人与阿拉伯人一样。大卫把哥利亚的盔甲带回自己的帐篷或家中『却将他军装放在自己的帐棚里』(十七54),但哥利亚的剑后来却在挪伯的圣殿中出现(撒上二十一9)。那可能是为回报神而献上的。

这一章以人们好奇查究大卫的身分作结(十七55~58)。解经家普遍都质疑它或对它不加理会,甚或把它移往别处,因为它在这里显得莫名其妙,而且,七十士译本也没有包括这部分。但亦不必把它视为捏造的文字。首先,押尼珥没有听过大卫的名字一点也不出奇。每次大卫等候扫罗的时候他可能都不在宫内。其次,大卫离宫以后也成熟了不少,而当刻留着大片胡子的大卫根本无法叫人认出来。第三,大卫为王弹奏的时候或许并不十分接近那备受困扰的王,而白昼的小油灯亦不足以叫人认清一定距离以外的人的五官,加上扫罗正值困扰之中,或许没有注意到身边的人,也无心理会他们是谁也不定。实际上,大卫为他弹琴的时候,他也可以躺下来合上眼的。但现在处身在巴勒斯坦的烈日之下,对一个精神暂时清醒,情绪也尚算稳定的王来说,一个长着胡子的年轻人是完全可以看个清清楚楚的。他便问及了这个解救以色列的人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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