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徒行传】50. 以弗所的银匠鼓动扰乱(庄亚伦 牧师)

庄牧师在本集中将分享使徒行传19:17-25。


 

「主耶稣的名从此就尊大了」不是『保罗的名』(参15节)得着荣耀,乃是保罗的救主『耶稣的名』得人尊崇。「承认诉说自己所行的事」即公开承认自己信主之前所犯的罪行;『所行的事』意指『素常所行』(practice),原文含有『念咒行为』的专门意义,亦即指19节『平素所行的邪术』。本节说出『认罪』的榜样:(1)「那已经信的」表明他们是已经信而得救的人,可见认罪并不是得救的先决条件;(2)「多有人来」表明并不是所有信的人,乃是其中有许多人,可见认罪并不是每一个信徒都要作的例行公事;(3)「承认诉说自己所行的事」表明公开作见证,定罪已往所行的恶事,可见认罪是针对信主以前的罪行;(4)「自己所行的事」表明只涉及自己,与别人无关,可见绝对不可代人认罪。综上所述,认罪乃是圣灵在人心里作工,叫人自己责备自己(约十六8),为着归荣耀给神,乃在众人面前所作的一种表白。它是得救的『果』,而不是得救的『因』。它也不是每一个得救的人都必须作的事,而是出于圣灵的感动才作;它不是命令,也不是教训,而是圣灵作工的结果。

「也有许多人把书拿来」『书』是指写有咒语、符录的草纸和皮卷。「他们算计书价,便知道共合五万块钱」『五万块钱』原文是『五万个银钱』或『五万钱银子』,在当时是一个相当高的价值,约合五万个工作天的工资(参太二十2)。人们愿意出高价买这些写有咒语和符录的东西,是因相信它们可以用来消灾、治病、赶鬼。前面一节是讲到『认罪』,本节是讲到『对付罪』。信徒已往所犯的罪,应当有一个了结和对付;光『认罪』而不『对付罪』,罪仍有可能会回头来缠累住人。本节也给我们看见『对付罪』时所该注意的点:(1)凡是邪污和与罪恶有关的东西(如偶像、赌具、占卜用具、邪淫书画),最好的办法是「焚烧」,不宜把它变卖,以免贻害别人;(2)焚烧邪污的东西,最好是带到教会里来,「在众人面前」公开地作,一面能激励别人,一面也能合力胜过仇敌;(3)对付罪应不计代价,虽值「五万块钱」,也在所不惜。但须注意,对付罪不可偏激,例如奢侈品应可变卖,换一些普通平实的东西;不合圣徒体统的衣物,不一定予以焚烧,能修改则改之。

 

参‧保罗在以弗所造成轰动(十九21~41)

「就往耶路撒冷去」保罗此番去耶路撒冷的目的,主要是为着帮助那里的贫乏圣徒,要把马其顿和亚该亚等地教会的捐款带到耶城(罗十五25~26)。「也必须往罗马去看看」罗马是罗马帝国的京城,当时似乎已经有了信徒(参徒二十八14~15),保罗老早就有意去那里探访他们(罗一11~13),但想不到最终却是以一个囚犯的身分去的(徒二十五25)。

「打发提摩太、以拉都二人往马其顿去」『以拉都』是谁,有解经家认为就是管哥林多城银库的以拉都(罗十六24),是当保罗在哥林多传道一年零六个月期间(徒十八11)所结的果子;他可能在信主之后辞去工作,成为保罗的助手,否则是不可能长期离开这种职位到处奔波的。后来他仍旧回到故乡定居下来(提后四20)。以上的推测若是有错的话,则可能是另一位同名的以拉都,别处圣经并无记载。「自己暂时等在亚西亚」据推测,保罗可能是在这段期间着手书写《哥林多前书》(参林前十六8~10)。「那时」就是保罗即将离开以弗所之时(参徒二十1)。

「是制造亚底米神银龛的」『亚底米』是流行在小亚细亚一带的雌性假神,胸前多乳,象征多产,迷信者向她祈求赏赐子嗣;『亚底米』在拉丁文则是『黛安娜』。『银龛』是指放置偶像的匣子;外地的朝圣客到以弗所来膜拜偶像,常喜欢买银龛之类的东西回去作纪念品。「我们是倚靠这生意发财」这话表示他们将利益置于真理和公义之上。「也几乎在亚西亚全地,引诱迷惑许多人」保罗在以弗所两年多的时间,竟然引起那么大的响应,几乎破除了当地和四周一带地方长久以来人们对偶像假神的迷信。圣经借着外邦人的口,一语就把保罗传道的果效描绘得淋漓尽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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