庄牧师在本集中将分享使徒行传16:16-40。
贰‧保罗逐出污鬼(十六11~18)
「一直行到撒摩特喇」『撒摩特喇』位于爱琴海东北角的一个岛屿,适于作船只为避免夜航危险而暂时停泊的中途站。「第二天到了尼亚波利」『尼亚波利』是腓立比城的外港,离城约十六公里,今名卡瓦拉(Kavalla)。「从那里来到腓立比」『腓立比』乃是马其顿东部一个城市,因亚历山大大帝的父亲腓立二世得名。它是罗马殖民地,所以不受行省的管辖,其行政制度完全仿效罗马城,城内公民享有如生活在罗马城的权利。有许多罗马退役官兵定居于此,犹太人稀少。「就是马其顿这一方的头一个城」『这一方』指这一个地区;马其顿有四区,腓立比位于其中头一区。『头一个城』意即首府;但马其顿的首府是帖撒罗尼迦,而腓立比所在地区的首府则是暗妃波里,故此处可能意指『头城』(即重要城市,原文未用定冠词)--腓立比乃是他们一行进入马其顿所遇到的头一座重要城市。「也是罗马的驻防城」指罗马帝国为着国防的目的,在各附庸国选择战略据点,一面派军驻守,一面将退役官兵殖民于此,一旦有事时,立即可以复役为国效劳。
「到了河边」即甘寨底斯河(Gangites River)岸。「那里有一个祷告的地方」腓立比的犹太人稀少,因此没有会堂;虔诚的犹太妇女们惯于聚集在河边祷告,据说流水可作仪式上的洗濯之用。
「有一个卖紫色布疋的妇人」『紫色』是皇家的颜色,『紫色布匹』是较高贵的衣料,当时的富人才穿紫色衣服。据说,紫色染料需要一滴一滴地从某种甲壳类昆虫搜集而得,非常珍贵。在当时,从事这类买卖的都是大富商。「名叫吕底亚」她是保罗在腓立比所结的第一个果子,也就是在全欧洲所结的第一个果子。本句在原文又可译作『她是吕底亚人』;吕底亚乃亚西亚省境内的一个地区,位在它的西南方,主要城市有推雅推喇、撒狄和非拉铁非。如果吕底亚是指她的出身地的话,则她极可能是《腓立比书》中所提友阿爹或循都基二人当中的一位(腓四2);根据她在15节邀请保罗所表现的坚决性格看来,似乎难免和别的女人合不来。
「是推雅推喇城的人」『推雅推喇』位于亚西亚省境内,以染料业闻名,其紫色的染料特别出名。「素来敬拜神」『敬拜神』是指对神持有尊敬和礼拜的态度;这词常用来形容一个外邦人,相信犹太人的神是独一的真神,平素勤研圣经,也遵守一些仪文规条,但尚未完全皈依犹太教。「主就开导他的心」指主开她的心窍(路二十四45),使她对保罗所传的福音信息有所回应。「于是强留我们」吕底亚邀请保罗时所用的话,乃是一种『激将法』,其『强留』的方式,显出她的个性似乎相当坚决且有主见。
「她被巫鬼所附」『巫鬼』原文指希腊神话中的蟒蛇神,被亚波罗神(Apollo)杀死,但其精灵仍在,四处附在人身上。「用法术」意指能占卜、说预言、料事如神。「这些人是至高神的仆人」『至高神』是用来称呼犹太人的神,表示祂远超外邦众神,乃是惟一至高的真神。「对你们传说救人的道」这话表面上是正确且有帮助,但实际上却包藏着撒但的诡计:(1)使人正邪不分、神鬼混淆,误以为她也是为至高神效力;(2)打岔聚会、叫人分心,不能留心听保罗所讲的话(参14节)。「保罗就心中厌烦」『厌烦』原文指强烈的厌恶。「我奉耶稣基督的名,吩咐你从他身上出来」这个使女有没有得救,因为这里没有明确的交代,所以不得而知。但也有解经家认为这里似乎暗示她也被主得着了,因此腓立比教会最初所得着的三班人,吕底亚代表来自社会的上层,而使女则来自下层阶级,后面的禁卒(参29~34节)则来自中层阶级。
参‧保罗与西拉领禁卒全家信主(十六19~40)
「便揪住保罗和西拉」注意,保罗在腓立比所受的逼迫,不是来自犹太人,而是外邦人。在《使徒行传》中,外邦人反对福音的两次主要事件,都是因为危害他们既得的经济利益(徒十九23~29)。「拉他们到市上去见首领」『首领』指当地的高级行政长官。「这些人原是犹太人」根据推算,大约就在此时之前一年,罗马皇帝革老丢下令驱逐犹太人出罗马城(徒十八2)。「又带到官长面前说」『官长』原文是指『执政官或司法官』(the praetors)。在罗马帝国境内,任何宗教均须经官府核准,方算为合法。当时,犹太教虽已被承认是合法的,容许犹太人信奉自己的宗教,但不可向罗马人传教。至于基督教,当时的罗马人尚不知犹太教和基督教的分别,而把基督教当作犹太教的一个分支。
「用棍打」『棍』在原文是指官长的侍从(原文『持棍者』)所持的棍;它是一根束棒,可作为官吏的徽章。「棍」打击、伤口;「下」抛掷、放在;「禁卒」狱吏、看守监牢的人;「严紧」安全地、妥当地。「就把他们下在内监里」『内监』指监牢最内部及最严密的地方,如地牢。通常『内监』是关重罪犯的地方。「两脚上了木狗」『木狗』指一种木制的刑具,上面有许多可以开合的孔,用来铐住囚犯的双脚、腕部或颈项,通常用铁链牢牢钉在墙上,以防囚犯逃脱。因为它有许多孔,可以把两只脚远远地分开,令人觉得极不舒服,甚至非常痛苦。
保罗和西拉『祷告唱诗赞美神』的情境相当特别,是平常人所不能做到的:(1)时间--半夜;(2)地点--内监(参24节);(3)身体状况--挨了多棍(参23节)、有棍伤(参33节)、两脚上了木狗(参24节),痛苦难受。
「以为囚犯已经逃走」监牢必定是『里暗外明』,所以禁卒从监外看不清监内的情形,但保罗从监内可以看清监外禁卒的动作(参28节);当禁卒要进到监内时,也需要掌灯(参29节)。「就拔刀要自杀」若有囚犯逃走,禁卒要替逃犯偿命(徒十二18~19);他或许以为自杀可以减少受屈辱和痛苦。「我们都在这里」『我们』包括众囚犯(参25~26节)。这里暗示众囚犯都因保罗和西拉在狱中的表现,心灵倾服,行动愿意受他们的节制。「就跳进去」指冲跃进去,栩栩如生地描绘出禁卒急欲一探究竟的心情。「战战兢兢地」表示他因震惊而颤抖起来。
「我当怎样行才可以得救?」禁卒有可能单单因为自身的安危而发出此问,并不涉及信仰。但更可能因为:(1)藉此事件感受到神的真实,和自己如何面对这位真神,因而迫不及待地求问因应之道;(2)曾经听说保罗和西拉传说救人的道(参17节),因此想知道这道。「你和你一家都必得救」古时家长的权威很大,特别是在信仰方面,家长所信的是甚么,往往全家人也会跟着相信。「当信主耶稣」这是救恩之道的扼要说明(徒十43),这一节经文是应许带着命令的。「当信主耶稣」是命令并且要努力的在家人面前有好见证,而应许是从神来的,为要成就神的美意。「你和你一家都必得救」有了好见证,神的应许必会成就。不管禁卒所问『如何得救』(参30节)的动机何在,保罗抓住机会,引领他寻求『灵魂得救』之道。本节不是说只要家中的一个人相信,全家人就自动得救;乃是说:(1)一个人如何因信主得救,他的一家人也将会透过同一途径得救;(2)一个人先得救,其生命和生活真实的改变,自必容易影响全家人归主;(3)先得救者关心自己的家人,凭信心一直为他们祷告,至终全家人也会受感动而归主;(4)神的本意喜欢让一家、一家的得救(创七1,出十二3~4,书二18~19),圣经和教会历史都证明,全家得救的机会很大(路十九9,徒十一14;十八8)。
「洗他们的伤」『伤』指伤口,原文是复数。「他和属乎他的人立时都受了洗」有人根据保罗很少替人施浸,他仅记得曾为司提反一家施过浸(林前一14~16),而司提反一家又是他在亚该亚初结的果子(林前十六15),因此推断这位禁卒的名字是司提反。但保罗的话可能单指在哥林多的信徒,因此不宜应用在腓立比。有些人根据本节和15节,就断定只要是信徒家里的人,不管他们是婴孩或是幼童,都可随着家长一起受浸。这种解经是错误的,理由如下:(1)受浸的根据是因他们都相信主(参15、34节);(2)要相信主,便须各人的年龄都达到懂得决定相信与否。又有人认为信主之后,必须等清楚明白了救恩的一些道理,然后才予以施浸。这个观念与本节所描述的情节完全相反,兹分析如下:(1)禁卒一家人是『当夜』信了主,『立时』就受了浸,并没有等候一段时日;(2)如果需要多明白一些道理才能受浸的话,他们是十足的外邦人,向来不认识神,除了保罗的一席话之外(参32节),从来没有听过救恩的道,可见他们所明白的道理极其有限;(3)时值深夜,要施浸有诸多不便,但他们并未等到天明之后才作;(4)保罗和西拉有棍伤在身,应该稍事调养静息,但他们竟然迫不及待地就给人施浸。「于是禁卒领他们上自己家里去」禁卒『自己的家』可能就在监房的楼上或隔壁。「因为信了神,都很喜乐」『喜乐』乃是腓立比教会的记号(腓一25;二17~18;三1;四4)。
「官长打发差役来」『差役』原文是『持棍者或荷棍者』,指官长的侍从,持棒为官长开路,并处罚罪犯。「释放那两个人吧」官长显然在夜间改变主意,才会在天亮时就要释放人。在罗马法律之下,凡是罗马公民都受到保障,未经公开审讯不得定罪,未定罪时也不得用刑(徒二十二25)。「我们是罗马人」这话表示不仅保罗是罗马的公民(徒二十二28),连西拉也是。「叫他们自己来领我们出去吧」保罗说这话的用意不是要讨回公道,而是为了:(1)福音不被亵渎和拦阻;(2)能让当地的信徒们日后受到尊重,可免被无理对待;(3)这也说明保罗受苦乃完全是为福音的缘故,并非是自己犯了罪。「请他们离开那城」官长自知理亏,对他们只能低声下气地请求;又怕他们留在城里,恐会再度引起骚乱。「见了弟兄们」这话表示当时在腓立比已有一群基督徒,并且在吕底亚家里已经开始有了聚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