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徒训练】11. 门徒的纪律生活(罗门 牧师)


 

「门徒」,μαθηται(disciple这个字有学生、受训练者、跟随者、学习者和有纪律者(Discipline的意思),所以一个作主门徒的人,应当是一个学习主样子的人、跟随主脚步的人、受主装备训练的人和一个有纪律的人。

一个教牧人员最大的工作使命就是栽培出更多的门徒,门徒这个字在圣经出现268次,基督徒一词共有3次,信徒这个字只出现过5次,由此可以知道教会的工作不在于使人成为基督徒或信徒,乃是使人成为门徒,「门徒」的意思就是委身给基督的人,而此字的英文字与「纪律」这个字的意义很接近,可说门徒是一个主所管制的人,是已经将个人的主权交给了主的人,所以保罗在加拉太书二章20节说:「我已经与基督同钉十字架,现在活着的,不再是我,乃是基督在我里面活着;并且我如今在肉身活着,是信神的儿子而活,神是爱我,为我舍己。」门徒当效法耶稣,按神的话而行。

 

个人属灵的纪律生活

  • 敬虔的操练:

提摩太前书四章七到八节:「只是要弃绝那世俗的言语,和老妇荒渺的话,在敬虔上操练自己。操练身体,益处还少,惟独敬虔,凡事都有益处,因有今生和来生的应许。」保罗在这里吩咐提摩太要操练自己过敬虔的生活,而第一个要操练的就是言语的控制,要弃绝世俗的言语,因为多言多语难免有过世俗的言语是普遍世人常讲的话语,例如污秽、毁谤、恶意或辱骂的话、怀恨或咒诅的话、愚蠢、恶意开玩笑和粗鲁的话、为了利己而恭维人的话、引起纠纷的话、谎话、或自夸的话、下流的话等等。作为门徒,作为事奉神的人,需在言语上弃绝以上种种不讨神喜悦的话,洁净嘴唇好显出与世俗的人有分别,这种操练其实就是纪律生活的建立。

有关话语上礼貌的操练[1],王明道所著《信徒处世常识》中提到:要常注意你的谈话,不要因你的言语使人犯罪,使人忿怒,使人受苦,使人跌倒。无用的话要少说,有用的话要清清楚楚的说。说话不要太快,使人的耳朵思想追不上:不要太慢,使人着急,耽误人的光阴,不要声音太高,使人的耳朵难过;不要声音太低,使人不易听见。在别人忙的时候,你说话要简单,只拣要紧的说;要言简而意赅。别人的话尚未说完,你不可切断他的话,更不可不听完就回答或批评,这是最愚昧的行为。基督徒与人往来同处,要注重爱心与诚实,礼貌是不可忽略的事。许多诚实敬虔的信徒只因为忽略礼貌竟招来别人的轻看与恨恶,这真是一件可惜的事。礼貌只当出于恭敬的心,不可出于谄媚逢迎的意念。

不可轻易开口问人每月得多少薪水,和别人的家境,与生活的状况,除非你定有意要帮助他。男人不可轻易讯问妇女的年岁,女人也不可轻易讯问男人的年岁,年轻的人对年轻的人更是如此。问人甚么话,人不肯回答,不要再问,免得使人作难。不要把你的一切事都告诉初交往的人,免得你以后懊悔。不可拿别人的缺点或残疾作笑柄;这是害人又害自己的行为。与人谈话当用浅近易懂的言语和名词,不可用生僻艰深普通人不容易领会的字句。须知言语是为传达意思,不是为卖弄才学。与人谈话的时候,不要轻易夸奖人,赞美人。见人就说恭维的话的人,若不是谄媚卑鄙无耻的人,就是愚昧无知的人。与人谈话的时候,不要故意张扬自己的长处,和自己所作的好事,因为这是自取羞辱的道路。与人谈话,除了必要的时候,不可自己接连不断的讲,不给别人说话的机会。与人谈话的时候,当注意别人的态度,可进就进,当止就止。常见有人讲起话来总是絮絮不休,其实所讲的话一点没有滋味,或是听的人丝毫不需要的。在听的人已经疲惫厌烦,讲的人仍然兴高采烈,喋喋不休,这是很惹人厌的事。说戏笑的话最容易惹起误会,引出纠纷,招人的轻看,惹人的恶厌,因此总以禁忌为佳。与多数人在一处谈话,若不是有特别的原因,不可用众人不都懂得的言语同一部分人讲话。用本国言语谈话的时候不可常常夹杂一些外国字句让别人听不懂。

「敬虔」(eujsevbeiapiety)就是对神有正确的认识(圣洁、公义、慈爱)所产生的敬畏态度。)这是需要操练的,「操练」这个词的意义是「守纪律与不断练习」,「操练」:guvmnaze命令语气(原型gumnavzwExercise),此原指身体上的操练,在此保罗用命令语气要求提摩太要用心练习自己信仰生活的操练。

纪律生活的举例:保罗在提摩太后书二章3~6节提出三个说明纪律生活的重要例子,就是信徒成长要像军人(要专一)、要像运动家(守规矩)、要像农夫(要勤劳),保罗说:「你要和我同受苦难,好像基督的精兵。凡在军中当兵的,不将世务缠身,好叫那召他当兵的人喜悦。人若在场上比武,非按规矩,就不能得冠冕。劳力的农夫,理当先得粮食。」

  • 节制的生活

节制‧自制(Temperance‧Selfcontrol)是圣灵九种果子之一,特别强调个人性,因它与自己有切身的关系。多数现代的译经者,译作「自制」,这个字最好的说明就是保罗在哥林多前书九章25~27节所描叙的:就是当竞赛者毅然决心要赢得竞赛,就要付上严酷的自我操练。「凡较力争胜的,诸事都有节制,他们不过是要得能坏的冠冕;我们却是要得不能坏的冠冕。」(林前九25),「节制」的意思是:「克制着情欲与欲望」,保罗将「节制」的品德列为属灵领袖必备的条件,「乐意接待远人、好善、庄重、公平、圣洁自持。」(多一8)。

我们当祈求上帝改变我们的个性,让我们愿意做一个懂得自我节制的人。节制是指愿靠圣灵的帮助学习控制自己的思想与行为。由于上帝的帮助,使我们能有抗拒诱惑,得胜自己的欲望的节制力,例如:在言语上要懂得节制,不节制会造成纷争,在工作上要节制,不节制会伤害身体,在金钱上要节制,不节制会债台高筑,在情感上要节制,不节制会放纵情欲,破坏家庭的幸福,可见谨守节制的原则是多么的重要,但这不是靠着自己的能力,这种节制力,是圣灵在心中支持我们而有的结果,我们当祈求上帝改变我们的个性,能培养出节制的品格,做一个懂得自我节制的基督徒。

有一句铭言,要一直谨记在心:「要小心你的思想,因为你的思想会变成你的行动;要小心你的行动,因为你的行动会变成你的习惯;要小心你的习惯,因为你的习惯会变成你的性格;要小心你的性格,因为你的性格会决定你一生的命运。」一个有真智慧的基督徒一定肯培养自己有好的性情和品格。我们当立志做一个在个性上被上帝所更新改变,做一个值得人信赖、具有温柔的性情、且懂得自我节制的基督徒,因而使自己有成熟的个性。

自我克制是基督徒应当培养的重要德行,作为门徒的受训者须持守与神亲近的时间与习惯,也要持定个人委身的心志。一个能节制的人是一个对神命令顺服的人。但以理委身的心志就值得我们效法「但以理知道这禁令盖了玉玺,就到自己家里(他楼上的窗户开向耶路撒冷),一日三次,双膝跪在他神面前,祷告感谢,与素常一样。」(但六10)

教会是一个爱的团体,但同时教会也是一个纪律的团体,如果教会只有讲爱没有纪律那么教会就会混乱、没有章法,但是如果教会只有纪律没有爱,那么这个教会将会僵化、越来越律法主义,因此在教会中爱与纪律缺一不可,也就是爱中有纪律,纪律中也有爱,而纪律的执行,应从两方面着手:一个是教导方面,另一个是执行方面。

 

教会整体的纪律观念

教会领袖应在讲道、查经或平时的分享中向信徒灌输这个观念,让信徒知道执行纪律的重要性。加尔文认为︰所谓的教会必须符合三大特征,就是j是宣讲福音的团体k是执行圣礼的团体(洗礼与圣餐礼)l是执行教会纪律的团体,如果是这样的团体就有资格配称为教会了。加尔文非常重视教会的纪律,他认为教会纪律彷佛人身体内的神经一样,神经如果麻木了,教会便会瘫痪。因此在教会中必须执行纪律。透过纪律的执行,可让弟兄姊妹知道自己的过犯,而甘于受罚,在惩治的过程中,他可以思过悔改,把他们从罪中挽回过来,防止罪恶在教会中蔓延。教会施行惩戒的目的,就是要保持耶稣基督教会之圣洁[2]

如果教会中有的信徒犯了罪,首先要帮助他的罪恶之病得治疗;若是不可能的话,就只好隔离他,以免别的信徒传染到他的罪恶之病,因为罪恶是会传染的。教会的牧者及长老必须按照马太福音十八章15~17节的原则来处理那犯了罪的人。凡是使公众受损的,必须在公众之前更正。但若仅仅对某一个人造成损害的,却不一定要公开宣布,除非对方一直不肯悔改,那就按照马太福音十八章15~17节的原则来处理。

在教会里面负责维持纪律的人就是牧师、传道人;他们应当满有慈爱和公义,像主耶稣面对那位行淫的妇人与法利赛人时,他赞成执行摩西的律法,但是他也有怜悯和赦罪的恩典。所以牧师应该遵照圣经的原则去行。在惩戒个人对个人(不是个人对教会)的罪上面有以下四个步骤,就是按照马太福音十八15~20节的原则执行教会的纪律︰

  1. 就是如果有人犯了罪,牧长必须先要私下地警戒这人,劝他悔改,甚至带一两位成熟的属灵长辈劝戒他;若他不肯听劝,或不肯悔过,就要采取这一步骤︰就是可以禁止他领圣餐。
  2. 如果当事人再不悔改,就必须经过当地教会同工会(如长执事会议)的通过而把犯罪者的名字当众宣布;若他仍不悔过—
  3. 就要宣布此人已被革出教会。
  4. 最后,这人被革出教会之后,就完全失去了教会的团契,与众圣徒也失去了交通(太十八17;林前五13;多三10)。

比方说︰若有会友埋怨或指控另一会友,牧师必须与指控者一同去向被控者当面对证,解决问题,若控告的人不敢当面作证,牧师就不应只听一面之词,替他去处理控告弟兄的事(太十八15~17)。如果原告及被告在牧师调停之下仍不能解决问题,牧师就必须请其他的人,如教会同工、长老或执事陪同原告去见被告。如果证实是被告不对,但他又不肯承认,就将问题交予教会处理。但我们要注意:教会维持纪律的原则是要尽量把弟兄挽回,不要随便动不动就开除会友,而牧师更不应该利用维持风纪的理由去开除那些反对他的人。

教会开除会友是出于不得已的情况下。若有弟兄犯了很严重的罪行,又不肯悔改,经过多次劝告仍执迷不悟,教会在没有其他办法时,为着主与教会的名誉,才把他隔离或开除会籍,作为刑罚;但教会和牧师仍是盼望他悔改,把他挽回的。如同保罗说︰「这样的人受了众人的责罚也就彀了,倒不如赦免他,安慰他,免得他忧愁太过,甚至沉沦了。所以我劝你们,要向他显出坚定不移的爱心来。」(林后二6~8)、「弟兄们,若有人偶然被过犯所胜,你们属灵的人就当用温柔的心把他挽回过来;又当自己小心,恐怕也被引诱。」(加六1)

处理信徒犯罪以后就必须做挽回和辅导的工作,让他们有悔改回头的机会。不然有一些犯了罪被处分的信徒,心中就会忿恨不平,从此在教会中就消失了,甚至不再做信徒,这是可惜的事,而基本上我们是没有实践所谓「复合神学」的真理,以致引来消极的后果。

所谓复合 (reconciling):就是重修破坏的关系–人与人,或人与神。在纪律执行的过程中必须包括三方面事情:

  1. 管教/纪律(disciple)-目的乃是挽回肢体到神面前;
  2. 认罪 (confession) -使对方知道错了,对人或对神;
  3. 宽恕 (forgiveness)-宽恕得罪我们的人或经历神给我们的宽恕或者一个犯罪的人经历教会的宽恕。

[1] 王明道着,《信徒处世常识》,香港:晨星。

[2] 教会必须要执行某种纪律以保持圣洁,这是主所赋予教会的权柄,这是基于以下经节︰太16︰19「我要把天国的钥匙给你,凡你在地上所捆绑的,在天上也要捆绑;凡你在地上所释放的,在天上也要释放。」,约20︰23「你们赦免谁的罪,谁的罪就赦免了;你们留下谁的罪,谁的罪就留下了。」;林前5︰2「你们还是自高自大,并不哀痛,把行这事的人从你们中间赶出去。」、7、13;帖后3︰14、15;提前1︰20;多3︰10「分门结党的人,警戒过一两次,就要弃绝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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