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士师记】36. 参孙以谜语为难非利士人(庄亚伦 牧师)


参孙以谜语为难非利士人

十四章10~14节

他父亲下去见女子。参孙在那里设摆筵宴,因为向来少年人都有这个规矩。众人看见参孙,就请了三十个人陪伴他。参孙对他们说,我给你们出一个谜语,你们在七日筵宴之内,若能猜出意思告诉我,我就给你们三十件里衣、三十套衣裳。你们若不能猜出意思告诉我,你们就给我三十件里衣、三十套衣裳。他们说,请将谜语说给我们听。参孙对他们说,吃的从吃者出来,甜的从强者出来。他们三日不能猜出谜语的意思。

 

3˙在亭拿庆祝婚礼(十四10~14)

参孙的父亲下到亭拿去,可能代表参孙去议定婚礼事宜。与此同时,参孙按习俗,履行新郎的责任,预备婚筵。「筵席」(希伯来文mishteh)基本意义为宴会。该用法可指婚宴(十四10,创廿九22),或指一个筵席,座上客都酪酊大醉(撒上廿五36);该词象征意义可指弥赛亚的福祉(赛廿五6)。因为这种宴会,新郎通常都会饮酒(参约二1~11),所以参孙明显触犯拿细耳人条例(民六3)。这次婚宴明显不是希伯来式,因为非利士人请了三十个人陪伴他。这些人跟马太福音九章十五节「宾客」是同义的。

筵席上,参孙出谜语,这习俗历史悠久,尤其是在古希腊。在没有文字的社群,如阿拉伯的农夫和贝都因人,这种智力测验是社交生活的特色。这次猜谜语的奖品很大:非利士人在七天婚宴之内,如果能猜出谜底来,他们可以得到『三十件里衣、三十套衣服』,里衣的质料幼细,价值昂贵,当时人把它用作里衣或外套。三十套衣服不是便服,而是节日穿着的衣裳,

经常有刺绣的装饰(创四十五22,王下五5)。

非利士人要求参孙把谜语告诉他们听,参孙答道:『吃的从吃者出来,甜的从强者出来』(十四14),虽然非利士人想了三天,他们都不能说出谜语的意思。

 

十四章15~18节

到第七天,他们对参孙的妻说,你诓哄你丈夫,探出谜语的意思告诉我们,免得我们用火烧你和你父家。你们请了我们来,是要夺我们所有的么。参孙的妻在丈夫面前啼哭说,你是恨我,不是爱我,你给我本国的人出谜语,却没有将意思告诉我。参孙回答说,连我父母我都没有告诉,岂可告诉你呢。七日筵宴之内,他在丈夫面前啼哭,到第七天逼着他,他纔将谜语的意思告诉他妻,他妻就告诉本国的人。到第七天,日头未落以前,那城里的人对参孙说,有甚么比蜜还甜呢,有甚么比狮子还强呢。参孙对他们说,你们若非用我的母牛犊耕地,就猜不出我谜语的意思来。

 

4˙从参孙得到谜语的意思(十四15~18)

这段指出参孙的弱点,是跟女子有关。参孙因为妻子催逼,所以把谜语的意思告诉她。这事为下文:参孙把秘密告诉大利拉,埋下伏笔。

婚筵的客人发觉自己不能解答谜语,就向参孙的妻子下手,威逼她说:『你诓哄你丈夫,探出谜语的意思告诉我们』(十四15)。「引诱」的希伯来文是Patah,它字根的意思为单纯,或许指人不成熟、头脑简单,不懂分辨是非对错。这动词为加强式piel,曾用来指勾引处女(出廿二16),引诱男人犯罪(箴一10),欺骗别人(撒下三25,箴廿四28)。希伯来文同一个词用在士师记十六章五节,指非利士人逼大利拉去引诱参孙;这词指出参孙易受欺骗,尤其是欺骗他的是妇女。

非利士人威逼参孙的妻子,这威逼严厉的程度从他们的警告可见一班:『免得我们用火烧你和你父家』(十四15),第十五节的问题『你们请了我们来,是要夺我们所有的么』,暗示非利士人认为参孙的妻子,是参孙计谋的一部分,为要夺取他们的地。那些非利士人因此警告她,她和她家人在当地所有的,都取决于参孙的去留。结果,为要取得谜底,参孙的妻子用尽一切办法--眼泪、在丈夫面前指责他不爱自己(16节)。新国际译本(NIV)把第十六节正确译为「参孙的妻子伏在丈夫身上」,而不是「她在丈夫跟前哭哭啼啼」。虽然参孙告诉妻子,谜底连他的父母也没有告诉;但她在七天婚宴期内,不断以眼泪催逼参孙。到第七天,也即最后一天,参孙的妻子知道进退维谷,所以更加催逼他。参孙因为不能再忍受妻子的催逼,就把谜语的意思告诉她,她也立即通知非利士人。

在最后一刻--日落以前--那城的人(即那三十个陪客,十四11)走到参孙那里,把谜语的意思告诉他(18节)。参孙知道自己的妻子欺骗了他,就立即作一首诗响应。参孙称自己的妻子为母牛犊,表示他非常恼怒她--在婚宴这样称呼妻子是极不合宜的。

 

十四章19~20节

耶和华的灵大大感动参孙,他就下到亚实基伦击杀了三十个人,夺了他们的衣裳,将衣裳给了猜出谜语的人。参孙发怒,就上父家去了。参孙的妻便归了参孙的陪伴,就是作过他朋友的。

 

5˙在亚实基伦杀三十个人(十四19)

耶和华的灵再次降在参孙身上;赐他超凡力量。他下到亚实基伦,非利士人的主城,位于亭拿西南二十三英哩,地中海沿岸。参孙为免从任何跟婚礼有关的身上,取他们的衣物来还债,所以,走到亚实基伦,杀三十个非利士人,剥下他们的衣服,给了那些人把谜语的意思说出来的人。击杀三十个非利士人,应视为十四章四节初步的实现。耶和华开始拯救以色列人脱离非利士人的辖制。

参孙非常恼怒他的新娘子,所以还债后,直接返回父家去了,把新娘子留在婚宴。婚宴第七天,新娘子把谜底告诉非利士人,七天婚宴期过去,他们的婚礼还未完成。参孙非常恼怒她,所以鄙视她;他宁愿返回父家,也不去完成婚礼。因此他公然抛弃了他的妻子。

 

6˙婚礼完结(十四20)

因为新娘子在婚宴的处境尴尬,新娘子的父亲就把她给了一个陪伴参孙的人,这是「伴郎」(同类的称呼;参约翰福音三章九节,施洗约翰被视为新郎基督的朋友)。从这段婚姻来看参孙,这一章两次提到『神的灵感动他』,可是我们也看到参孙攻击非利士人是按着他血气,娶妻是为了满足眼目的情欲,取蜜是为了的肉体情欲,用谜语去为难非利士人是满足今生的骄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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