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得记】08. 路得在禾场上的表现(庄亚伦 牧师)


 

路得在禾场上的表现

三章6~9节

路得就下到场上,照他婆婆所吩咐他的而行。波阿斯吃喝完了,心里欢畅,就去睡在麦堆旁边。路得便悄悄的来掀开他脚上的被,躺卧在那里。到了夜半,那人忽然惊醒,翻过身来,不料有女子躺在他的脚下。他就说,你是谁,回答说,我是你的婢女路得,求你用你的衣襟遮盖我,因为你是我一个至近的亲属。

 

二、路得的请求 (三6~13)

1˙求婚(三6~9)

第三章六节是以撮要的方式,解释路得作了所有拿俄米吩咐她作的事。跟着的经节便提供细节。路得下到场上--再一次提示打谷场虽然也是一个地势较高的地方,但在位置上却较那位于山上的乡村为低。根据拿俄米的指示,路得见到波阿斯在何处躺下后,便要隐藏直到适当的时刻。

路得等到波阿斯吃喝完毕。随后的一句则是解释波阿斯吃喝的因由--他心里欢畅。以斯帖也曾类似的等到国王吃完毕后才提出她的要求(帖七2)。不要误会他心里欢畅一句是指喝醉酒,反而这里很大的可能是指因为丰收而得的喜乐(参赛九3)。这句法有时是用来指喝醉酒,但这句也常是带有限制。撒母耳记上第廿五章卅六节也是用这样的表达方法来形容拿八,但同时是说明他是「醉酒」。然而以这样的表达来形容人的欢乐也是很正常(王上八66,箴十五15)。而路得记三章七节的内容没有暗示醉酒,所以这节最好解为表达波阿斯在收割时候的感受。

吃毕,波阿斯就睡在「麦堆旁边」(三7)。一如其他人的做法,波阿斯守卫谷物直到收割完毕,所以他睡在麦堆中。第八节显示路得是在波阿斯睡着了才掀开他脚上的被,然后躺下。在半夜波阿斯惊醒(希伯来文harad;这个字也形容当扫罗看见非利士人备战时的害怕)。当他翻身(希伯来文lapat;这个字也可解为抓紧或摸到--这个字在士十六29也用来形容参孙抱着非利士人的庙柱)或探前时,他发现一个妇人睡在他的脚下。

波阿斯因为不能辨别这人的身分,便叫「你是谁」(三9),路得回应及表明身分『我是你的婢女路得』。路得自称为婢女是认同了作仆人的身分(希伯来文ama),这是一个形容奴隶的名称(参创二十17,出二5)。这处是一个借喻,但却表明路得的请求是源自一个卑微的位置。

在路得的请求里已很清楚的表明路得的来意:『求你用你的衣襟遮盖我,因为你是我的一个至近的亲属』(三9)。因为波阿斯是一个近亲,所以他是一个赎业至亲。路得是要求透过婚姻而得的保护。『求你用你的衣襟遮盖我』这种表达法在旧约的其他经卷也是用来求亲的。在申命记廿二章三十节也以一个类似的词组来表示婚姻的,『他不能羞辱父亲的床』(『不可掀开父亲的衣襟』NASB参申廿七20)。以西结书第十六章八节在形容神和以色列的婚约时,这词组的用法特别清楚。在泰伯利(Tabari)的释经里验证了以衣服遮盖在一个寡妇身上是一个惯常的求婚记号。

 

在寨喜利亚(Jahiliya)当一个人的父亲、兄弟或儿子死了而剩下一个寡妇时,如果他立刻以袍盖着寡妇--死人的承继人--便有权在她的(已死的)主的嫁妆(已付)下娶她,或把她嫁出去并拿去她的嫁妆。但如果她抢先行动而又回到她的族人中时,那么她的婚姻对象便由她自己决定。

 

这婚姻记号不独通行于犹太人和阿拉伯人中,亦通行于印度教徒中,在一世纪前占美逊(Jamieson)的释经书也记载说:

在东方,把一条裙铺盖在某人身上,其实是象征保护的行动。直至今天,在东方很多地方,如果一个人说要娶某一个人为妻,他可以一个相同意义的行动来表示,就是把他的裙子加在那个女人身上。现代的犹太及印度婚礼中,其中一个仪式便是新郎将一条丝巾或棉质的斗篷围在新娘身上。

 

三章10~13节

波阿斯说,女儿阿,愿你蒙耶和华赐福,你末后的恩比先前更大,因为少年人无论贫富,你都没有跟从。女儿阿,现在不要惧怕,凡你所说的,我必照着行,我本城的人都知道你是个贤德的女子。我实在是你一个至近的亲属,只是还有一个人比我更近。你今夜在这里住宿,明早他若肯为你尽亲属的本分,就由他罢。倘若不肯,我指着永生的耶和华起誓,我必为你尽了本分,你只管躺到天亮。

 

2˙成婚的保证(三10~13)

波阿斯即时明白路得的忠诚。虽然波阿斯已是一个上了年纪的人,但路得为了维持亡夫的名字而寻求和他的近亲结婚。波阿斯因为路得的忠诚而祈求神祝福她(参二20有关祝福的讨论)。他说她这善行比先前(见一8有关善行的讨论)的更大。她从前的善心表现于她宁愿留下来陪伴拿俄米(一16~17)及供应她的需要(二18)。现在,路得拒绝按己意来找一个年轻人作丈夫,反而为了替她的亡夫透过利未拉特的婚姻留名而不惜嫁一个上了年纪的人。很有可能路得已接过一些人的提亲,但她不论贫富,一律拒绝他们,而只一心要为她亡夫实践她的责任。句中所用之定冠词表示是有某一个的少年人!可能是那些收割庄稼的工人或村里一些有名望的人。

对路得的忠诚表示赞赏后,波阿斯便回答她的要求(三11)。他借着以下的话舒缓路得关注的事:『不要惧怕,凡你所说的,我必照着行』(三11),因为拿俄米先前已提醒路得:『他必告诉你所当作的事』(三4),所以他的答案真像从天上来的答案一样。波阿斯回答他会实践作一个赎业至亲的责任而娶路得。波阿斯毫不勉强地娶路得,因为城里的人都知道路得是一个贤德

的女子。

「本城的人」原文是「所有在我城门口的人」。城门口指在城里入口的显著地点,是商旅队会停下来洽商,进行合法买卖以及散布闲话的地方(创廿三10;卅四20,伯廿九7,箴卅一23,摩五12、15)。毫无疑问因为路得是一个外邦人,她一定会成为人们谈话的话题,但人们一致认为路得是一个品格高尚的人(希伯来文bayil)。这字(在二1形容波阿斯的是一个组合字)有一个基本意思是能力和权柄,而这里的意思做得很有价值、有效率,而且通常含有道德价值。在箴言第十二章四节及卅一章十节,用这字来形容一个女人。箴言第卅一章十节的内容是讲述一个有效率、勤力及有能力和高贵特质的女人(参卅一25)。波阿斯的说话证实路得的道德的完

整性。

在波阿斯的响应中,他承认他是一个近亲,也表示愿作路得的赎业至亲。但是还有一个比他更近的亲戚,而他是有优先权要求作赎业至亲。波阿斯明白路得的要求的合法性,而同时也知道这件事情要诚实的、合乎礼仪的处理,所以他提醒她还有一个人有权先要求作赎业至亲。

在阿拉伯人中,表兄弟常小心翼翼的看守着这个提出作赎业至亲的声明。而这声明当然使波阿斯免于和路得发生不正当关系,因为如果其他亲属接纳承担这赎业至亲的责任,波阿斯及路得在亲属中的名声便会不能挽回地被破坏,而甚至连他们的生命也丧掉。

因为路得来访的目的已达到,她可能想离开,所以波阿斯叫她『在这里住宿』(13节)。若路得在晚上返回市中,她可能因为遇见贼人或一些无道德的男人而遭遇危险(参歌五7)。

在清晨,波阿斯决定循正确手续来供养两个寡妇。如果那个近亲答应娶路得,那是应该的;但是如果他不愿意,那么波阿斯便肯定会这样做。在申命记第廿五章七至十节,最近的近亲会被鼓励做赎业至亲,但是他有自由拒绝这机会--不过会有公众压力。

波阿斯以一誓言让路得确定他有意把她赎回。「永生耶和华」这种誓言在士师记、撒母耳记和列王记共出现三十多次(参撒下三55;十五2,王下五20),而意思是「正如耶和华是活着的真神,你可以相信我所答应的」。在对路得作出承诺后,波阿斯叫她『你只管躺到天亮』,那时他会履行他的诺言。

 

三章14~17节

路得便在他脚下躺到天快亮,人彼此不能辨认的时候,就起来了。波阿斯说,不可使人知道有女子到场上来。又对路得说,打开你所披的外衣,他打开了,波阿斯就撮了六簸箕大麦,帮他扛在肩上,他便进城去了。路得回到婆婆那里,婆婆说,女儿阿,怎么样了。路得就将那人向他所行的述说了一遍。又说,那人给了我六簸箕大麦,对我说,你不可空手回去见你的婆婆。

 

三、路得的安心 (三14~18)

1˙波阿斯的慷慨(三14~17)

在波阿斯的提议下,路得便在波阿斯的脚下躺到天亮,但在人还不能辨认的时候就起来走了。因为妇人很早便工作,路得在这时刻走便不致被认出。再者,这必定是早至任何人也不会被认出的时候。虽然在打谷场上并无不道德的事发生,但谣言可以很快的使一些无辜的事变成公众的丑闻。虽然那句句子写道「他说」。但路得似乎是在天亮前已遵波阿斯的吩咐离开打谷场。「他说」其实极可能应译为「他想」或「他对自己说」(参创二十11)。在波阿斯的脑中,他所关注的是不可使人知道有女子到场上来。这消息肯定会伤害他俩。

在路得离开场上时,波阿斯对她说:『打开你所披的外衣』(15节)。外衣(希伯来文mitpahat)由一个意思为「张开」的字根组成(参赛三22),也可指在西拿基立(Sennacherib)掠走的拉吉的浮雕上所看见的妇女颈上的窄长围巾。另一个可能是在第三章三节所指的外袍(「最好的衣服」NlV)的同义词。无论如何,这围巾一定需要有足够的力量才能载着大麦的重量。

波阿斯叫路得抓紧围巾,因为他量了六簸箕大麦要放在里面。第十七节解释这些大麦的意义--这是拿俄米的礼物。虽然并不知道实际的数量,但这不可能是第二章十七节所提的伊法,因为这样便等于七百磅,而路得无可能拿得起。还有其他两个可能,其中一个可能是奥码(omer)(十分一伊法),大概是半加仑。这礼物大概是三加仑,事实上只是一份小礼物,更有可能的是一丝(seah),大约是三分一伊法。六簸箕便约为九十磅对一个女人而言是相当重,但这仍有可能。那句「他把它放在路得上」提示这数量是可能的。波阿斯帮路得把麦抬在头上,这是她通常把大麦带进城的方法。「这礼物是给拿俄米的,因她可以说得上是路得的父母」。因此这段婚姻要经她同意。接过礼物,路得便返回伯利恒。

当路得回到家里,拿俄米问:『女儿阿,怎么样了』(16节),原文是「你是谁?」这问题不是因为黑暗的缘故问,真正想问的是「你是在什么样的情形下回来?」或「你有什么遭遇?」(参创廿七18)。路得的回答显示这问题是有这样的意思。这重要的任务是拿俄米忠告路得的,她当然极想知道事情的发展。

路得将波阿斯在打谷场上的承诺告诉了拿俄米(10~13节),也将大麦交给她,并告诉她波阿斯的解释:『你不可空手回去见你的婆婆』(17节)。这儿是特别强调「空手」两个字,因为在第一章廿一节所提的也是这个字。当拿俄米从摩押回来时很苦,神将她空手领回犹大--没有丈夫儿子。在第三章的发展,清楚显示她将不再一无所有,大麦的供应只是将来拿俄米的满足的影子,第四章将会见到拿俄米因路得的儿子而来的满足。这儿子将成大卫的祖父,基督的祖先。

 

三章18节

婆婆说,女儿阿,你只管安坐等候,看这事怎样成就,因为那人今日不办成这事必不休息。

 

2˙波阿斯的公正(三18)

拿俄米听完路得会晤波阿斯的详细报告后,便指示她只管安坐家中等待看事情怎样成就(18节)。第一句说『看这事怎样成就』(即是谁会成为赎业至亲,是波阿斯还是另一个近亲),似乎是强调神在这事上的主旨,而路得所能做的只是等候神的计划的完成。后一句是『那人今日不办成这事必不休息』指出波阿斯决定采取行动来解决这事。而且这也显示波阿斯对路得的救赎的兴趣,而这似乎可叫人预料那个近亲的拒绝,这历史性的戏剧即将完满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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