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数记】71. 向神许愿不可食言(庄亚伦 牧师)

三十章1~5节

摩西晓谕以色列各支派的首领说,耶和华所吩咐的乃是这样。人若向耶和华许愿,或起誓,要约束自己,就不可食言,必要按口中所出的一切话行。女子年幼还在父家的时候,若向耶和华许愿要约束自己。他父亲也听见他所许的愿,并约束自己的话,却向他默默不言,他所许的愿,并约束自己的话,就都要为定。但他父亲听见的日子,若不应承,他所许的愿,和约束自己的话,就都不得为定。耶和华也必赦免他,因为他父亲不应承。

 

一、许愿法 (三十1~8)

许愿法在利未记廿七章也有,但是与这次的有所不同(三十16)。本来向神许愿是好的,但是如果把许愿变成随便说说,不必负任何的责任就错了。申命记廿三21~22「你向耶和华你的神许愿,偿还不可迟延,因为耶和华你的神必定向你追讨,你不偿还就有罪。你若不许愿,倒无罪。」在利未记廿七章提到以人、牲畜、田地或房屋来许愿,许过了就一定要偿还。神不能说话不算话,哥林多后书一19~20『耶稣基督,总没有是而又非的,在他只有一是。神的应许,不论有多少,在基督都是是的。所以借着他也都是实在的,叫神因我们得荣耀。』,因此我们就能明白神说话,或他的旨意是不改变的,我们也必须学习向神许了愿,就不要更改而且要努力去达成。

 

1﹒男人的许愿不能更改(三十1~2)

「首领」(1)表示以色列人要进入家族为主的安定社会,所以各支派的首领要负责指导家族的责任。在第一章里16节有提到这些首领也是统领,又称为族长,他们本来也是要带领百姓去打仗的。『人若向耶和华许愿……不可食言』(2),表示人(男人)是已经在神的面前或众人的面前是一个成熟的人,小孩子说话太快常常会说错话,不成熟的人也常常信口开河,言过其实,等到面对事情的时候,他又不愿意负责任了。所以『必要按口中所出的一切话行』(2)。说谎是魔鬼的本性,他会激动我们的心叫我们说话不算话,以为神不在意我们对他说谎,许愿不还就是说谎。人不可说谎,向神更是如此。

 

2﹒女子的许愿可以更改(三十3~5)

『女子幼年还在父家的时候』(3),表示未婚女子的许愿要经过父亲的指导。若她的父亲「默默不言」(4),表示父亲同意了,就要去行。若不应承,就不得为定,因为他的父亲有权利来做决定,而他却不做决定,因此这女子就没有责任,上帝也会赦免她(5),因为她是年幼的,他是在父亲保护之下,责任应该在父亲。

 

三十章6~8节

他若出了嫁,有愿在身,或是口中出了约束自己的冒失话。他丈夫听见的日子,却向他默默不言,他所许的愿,并约束自己的话,就都要为定。但他丈夫听见的日子,若不应承,就算废了他所许的愿,和他出口约束自己的冒失话,耶和华也必赦免他。

 

3﹒婚前女子的许愿可以更改(三十6~8)

女子婚前的许愿,出嫁了以后,她的丈夫若『默默不言,就要去行』(7)。他若不应承,就可以废掉所许的愿。上帝也必赦免她,因为她已经在丈夫的指导下。丈夫或未婚夫对他的妻子有责任。中国人古代三从四德,三从就是跟从父亲、跟从丈夫、跟从儿子。中国人与以色列人很相似。

 

三十章9~14节

寡妇、或是被休的妇人所许的愿,就是他约束自己的话,都要为定。他若在丈夫家里许了愿,或起了誓,约束自己。丈夫听见却向他默默不言,也没有不应承,他所许的愿,并约束自己的话,就都要为定。丈夫听见的日子,若把这两样全废了,妇人口中所许的愿,或是约束自己的话,就都不得为定,因他丈夫已经把这两样废了。耶和华也必赦免他。凡他所许的愿,和刻苦约束自己所起的誓,他丈夫可以坚定,也可以废去。倘若他丈夫天天向他默默不言,就算是坚定他所许的愿,和约束自己的话,因丈夫听见的日子向他默默不言,就使这两样坚定。

 

二、做丈夫的对「许愿法」的立场 (三十9~16)

1﹒寡妇的许愿不能更改(三十9)

若是寡妇或是被休(离婚者)的妇人之许愿,不能更改,因为她不但没有丈夫的压力,而且她是完全靠上帝的自由人,所以要去行自己口所发的愿。

 

2﹒妇人的许愿可以更改(三十10~14)

在丈夫的家里,妇人『许了愿,或起了誓』(10),但她的丈夫默默不言,就要去行。若丈夫不应承,她的两样(许愿和起誓)可以废了。因为她在丈夫的指导下,上帝也必赦免她。『他丈夫可以坚定,也可以废去』(13)他妻子的许愿。

 

三十章15~16节

但他丈夫听见以后,若使这两样全废了,就要担当妇人的罪孽。这是丈夫待妻子,父亲待女儿,女儿年幼还在父家,耶和华所吩咐摩西的律例。

 

3﹒丈夫要担当罪(三十15~16)

妻子许愿时,丈夫都听见(默认)了以后,若废去了她的许愿,丈夫就要担当妻子的罪(15),因为他没有一贯性的指导规矩(参利五4~6「或是有人嘴里冒失发誓,要行恶、要行善,无论人在甚么事上冒失发誓,他却不知道,一知道了,就要在这其中的一件上有了罪。他有了罪的时候,就要承认所犯的罪。并要因所犯的罪,把他的赎愆祭牲,就是羊群中的母羊、或是一只羊羔、或是一只山羊,牵到耶和华面前为赎罪祭。至于他的罪,祭司要为他赎了。」)。第十六节是第三十章的结论。『丈夫待妻子,父亲待女儿,女儿幼年还在父家』(16),等的许愿法记在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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