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命记】40. 设立逃城的条例(庄亚伦 牧师)


 

十九章1~3节

耶和华你神将列国之民剪除的时候,耶和华你神也将他们的地赐给你,你接着住他们的城邑,并他们的房屋,就要在耶和华你神所赐你为业的地上,分定三座城。要将耶和华你神使你承受为业的地,分为三段,又要预备道路使误杀人的,都可以逃到那里去。

 

一、需要的逃城 (十九1~13)

逃城共有六座(书二十7~8「于是以色列人在拿弗他利山地,分定加利利的基低斯,在以法莲山地,分定示剑,在犹大山地,分定基列亚巴(基列亚巴就是希伯仑),又在约但河外耶利哥东,从流便支派中,在旷野的平原,设立比悉。从迦得支派中,设立基列的拉末。从玛拿西支派中,设立巴珊的哥兰。」)。在四章41~43节,已经讲论过约但河东边的三座逃城。在约但河东边的三座逃城,主要是因为两个半支派,他们已经在那里定居。现在讲论约但河西边的三座逃城,就是在迦南地的。无论住东、或住西,都要逃城,因为到处都有罪人。这逃城预表耶稣,有罪的人都可以去找祂。逃城又称为庇护城,当人有罪来到庇护城,就是到主的面前,就可以得到庇护,或者说罪可以得到赦免。

 

十九章4~10节

误杀人的逃到那里可以存活,定例乃是这样。凡素无仇恨,无心杀了人的,就如人与邻舍同入树林砍伐树木,手拿斧子一砍,本想砍下树木,不料,斧头脱了把,飞落在邻舍身上,以致于死,这人逃到那些城的一座城,就可以存活。免得报血仇的,心中火热追赶他,因路远就追上将他杀死,其实他不该死,因为他与被杀的素无仇恨。所以我吩咐你说,要分定三座城。耶和华你神,若照他向你列祖所起的誓,扩张你的境界,将所应许赐你列祖的地,全然给你。你若谨守遵行我今日所吩咐的这一切诫命,爱耶和华你的神,常常遵行他的道,就要在这三座城之外,再添三座城。免得无辜之人的血,流在耶和华你神所赐你为业的地上,流血的罪就归于你。

 

1˙误杀人需要逃城(1~10)

以色列人要把迦南地分成三段,各段都要一座逃城。往逃城的道路都要做好,使误杀人方便(3)。那样的道路是特别设计,好让他们可以很快顺利逃到逃城里面。那报血仇的人不可杀害误杀人者,因为他与被杀的素无仇恨(6)。所以在这里用了一个例子『有一个人与邻舍同入树林砍伐树木,手拿斧子一砍,本想砍下树木,不料,斧头脱了把,飞落在邻舍身上,以致于死,这人逃到那些城的一座城,就可以存活。』,「斧头脱了把」是指无意中就把斧头与木头的把脱勾了,这种机会可以说已经很难形成,又那个斧头正巧打到邻舍以致于死。这种机率太低了,但是这段经文就是要表示这不是故意的。如果以色列人的国土扩张到伯拉大河,正如创十五18的预言,他们可以再添三座城(8、9),但是他们没有如此扩张。在大卫和所罗门时代,伯拉大河成了以色列国的境界(王上四21,代下九26),不过当地的居民仍然是亚摩利人,所以还不算为以色列人的实际所有(Keil)。

 

十九章11~13节

若有人恨他的邻舍,埋伏着,起来击杀他,以致于死,便逃到这些城的一座城。本城的长老就要打发人去,从那里带出他来,交在报血仇的手中将他治死。你眼不可顾惜他,却要从以色列中除掉流无辜血的罪,使你可以得福。

 

2˙故杀人用不着逃城(11~13)

若有人恨他的邻舍而击杀人,这个人逃到逃城是无用的。就算他可能辩称如同上面那种情形是无意的,但是长老以及审判官会详细调查,等到确实的真相显明了以后,那一位故意杀人的就必须付出杀人的代价。他可能会逃到逃城,但是,那城的长老(官员)要打发人去,把那杀人者带出来,交给报血仇的人,当然还会经过审判。那报血仇的人就不可爱惜他,将他治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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