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未记】30. 祭司进入会幕的服事(庄亚伦 牧师)

第十六节:「当下摩西急切的寻找作赎罪祭的公山羊」就是寻找那为会众献赎罪祭所剩的祭肉(九13、15),本节显明摩西是神忠心的仆人(来三2)。注意两件事:(一)他先急切的寻找,(二)寻不见的时候,他纔说了话。「谁知已经焚烧了」以利亚撒和以他玛或因自己家中有了这罪,心里为他们的哥哥们难过,不想吃这肉,就和父亲商议,亚伦也以为他们都不配吃,便吩咐他们将这肉焚烧了(19),按着律法,凡赎罪祭,若将祭牲的血带进会幕,那肉就不可吃,应当用火焚烧(六30),但这虽是为会众献的赎罪祭(九15),却没有将血带进会幕内,祭司又因自己家中有罪不敢吃,就按着为会众指定之罪献祭的条例将肉焚烧了。「便向亚伦剩下的儿子以利亚撒、以他玛发怒,说……」摩西没有责备亚伦,却责备了以利亚撒和以他玛,或者是因为他们有管理吃祭肉的责任,本段显明利未记的真实,人若虚造本书,就万难捏造这事。

 

第十七节:「这赎罪祭既是至圣的」(参六25)。「主又给了你们」(六26、29),意思说,这祭肉既是至圣的,就不准别人吃,神又特将这祭肉赐给你们,使你们能担当这赎罪的责任。「为要你们担当会众的罪孽」七十士译本作「为要你们除去会众的罪孽」,在圣书中,「担当罪孽」几个字有时有除净(何十四2),饶恕(创五十17),或赦免罪孽的意思(出三十二32),这几处的字按原文和本处的「担当」两个字都是一样的。有注释家以为本节的意思说,神将赎罪祭的肉给了祭司,为要他们除去以色列人的罪孽,故此他们当以这祭肉为至圣的,是可以吃的,也有注释家以为主将赎罪祭的肉给了祭司,叫他们吃,为要使献这祭的人知道神悦纳了他们的祭(六26)。还有注释家以为本节的意思说,神将这祭肉赐给祭司,叫他们可以专心办理一切赎罪的事(下句)。「在耶和华面前为他们赎罪」祭司借着在耶和华面前所献的赎罪祭为他们赎罪。「你仍为何没有在圣所吃呢」摩西曾吩咐他们要这样行(六26、29)。

 

第十八节:「看哪,这祭牲的血并没有拿到圣所里去」(九9),本句的「圣所」两个字,是指着内幔外的圣所说的(参出二十七9~19会幕院图)。「你们本当照我所吩咐的,在圣所里吃这祭肉」(六25、26)。

 

第十九节:「亚伦对摩西说」虽然摩西只责备了亚伦的两个儿子(16),亚伦或者是觉得自己也在这事上负责,因为他的两个儿子所行的大概是他所吩咐的(16)。「今天他们在耶和华面前献上赎罪祭和燔祭」,「他们」两个字大概是指着以利亚撒和以他玛说的,亚伦的意思说,我今天纔为自己和儿子献了赎罪祭和燔祭,还遭遇这灾难。「我又遇见这样的灾」本句所说的灾,就是指着亚伦的两个儿子被火烧死说的(2)。「若今天吃了赎罪祭」亚伦的意思说,我的儿子今天这样违背了神,受了祂的刑罚,我们家中既有这样的罪,岂可吃百姓的赎罪祭肉呢。「耶和华岂能看为美呢」意思说,若是他们吃了这肉,神必不喜悦。

 

第二十节:「摩西听见这话便以为美」摩西听见亚伦所讲的理由,就以他所说的为是,也以他儿子所行的为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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