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马书研究】08. 罗马书二章12节-三章4节(罗门 牧师)


 

我们今天要继续看罗马书第二章,我们要从十二节开始看起:「凡没有律法犯了罪的,也必不按律法灭亡;凡在律法以下犯了罪的,也必按律法受审判。」,「不按律法灭亡」:应译为「也必灭亡,但不按摩西律法」,人会因为罪而灭亡,但不是因摩西律法而灭亡,他是按他心中的律法被处罚、被灭亡,所以没有律法犯了罪的,照样会灭亡。因为「然而从亚当到摩西,死就作了王,连那些不与亚当犯一样罪过的,也在他的权下。」(罗五14)我们上次讲到强调犹太人和外邦人都要守律法才能得救,犹太人要守石版上的律法(摩西的律法),外邦人要守心版上的律法(本性与良心的律)。

良心律(道德律)写在人心上的律

神创造人的时候就将神的律(道德律)写在人的心版上产生律法的功用。在亚当堕落之前,心里的律是清楚明晰的,但是因为亚当犯罪的结果,写在人心版上的律变得模糊不清了。人类属灵的了解力因着罪而昏暗了(参看弗四17-19)。「人心比万物都诡诈,坏到极处,谁识透呢?」(耶十七9)最后写在人心上的律法对于堕落的人不再是一个可靠或适合的准则。但是这个律仍使人可以知道什么是罪、什么是对、什么是错,故他们犯了罪破坏了律法,就自觉有罪;因为在人的本性中他们仍能分辨何为善何为恶。外邦人虽然没有摩西律法,没有十诫法版的约束,但是他们的行为受到良心律法的约束,这律法的功用是刻在他们心里面的,他们的良心也证明这是对的,而且他们的思想以此为标准,衡量事情的是非对错。

不过大家要分辨刻在心和良知(是非之心、良心)是不同的,良心依照刻在心中的律法提醒我们对错。良心是指神放在我们里面的律法(道德律)所产生出来的作用。

*心(kardivaheart)︰就像一个接受的器皿(如硬件),我们的心有灵觉(林道亮的用语)的功能叫做nou'”(mind,圣经有时译为心地、心窍、心思、想法、内心,如罗七23,25),是一种对属灵事物的悟性,这是对神敬拜和认知方面。

*良心/良知(suneivdhsi”conscience,知觉)︰是神给人类的道德律(软件),这是对人伦理方面。良心会受到罪的污染和破坏。就像红绿灯的功用坏掉一般,造成交通大乱,每一个人良心的标准不一样,「良心既然丧尽(已经变得迟钝或心变硬无痛觉),就放纵(不再受约束)私欲,贪行种种的污秽。」(弗四19),「人的灵(良知)是耶和华的灯,鉴察人的心腹。」(箴廿27),良心有告知对(善)与错(恶)的义务,有引导人的作用,【可参林道亮着,《灵命知多少》】

十三节:『原来在神面前,不是听律法的为义,乃是行律法的称义』。我们在上帝面前,你听到律法没有用,你要行那个律法。你听到神在西乃山的声音,或者看到那个文字没有用,行了才能称义。可是没有一个人能行,犹太人不能行,给他律法,他不遵行,外邦人能行吗?外邦人也不能行。十四节:「没有律法的外邦人若顺着本性行律法上的事,他们虽然没有律法,自己就是自己的律法。」,没有律法也就是没有摩西律法,没有成文律法的外邦人,他如果顺着本性行律法上的事顺着他自己的天性、理智来行律法上的事,他知道不应该伤害人,他知道应该不要偷窃,这个叫做是非之心就是良心。

十六节:「就在神藉耶稣基督审判人隐秘事的日子,照着我的福音所言。」人知道对、错,在审判那一天,就真的会显出来了。耶稣会把人心中的隐秘,还有偷偷做的错事,都审判出来。保罗宣告︰上帝对没有律法的人和活在律法以下的人都要面临末日的审判,耶稣会把人心中的隐秘,还有偷偷做的错事都审判出来,而宣告审判这也是保罗福音信息的一部分。

论犹太人的罪

罗二17-29这一段经文是谈论犹太人特有的罪,所谓特有的罪是指那些关乎律法方面的事情,他们比外邦人更多知道神的律法,理应诚实敬畏神,但事实上他们所行的跟外邦人没有两样。犹太人常以他们的传统为夸口(vv.17-20):「你称为犹太人,又倚靠律法,且指着神夸口;既从律法中受了教训,就晓得神的旨意,也能分别是非(或作:也喜爱那美好的事);又深信自己是给瞎子领路的,是黑暗中人的光,是蠢笨人的师傅,是小孩子的先生,在律法上有知识和真理的模范。」

  • 以律法夸口︰他们是神的选民、拥有律法、认识独一真神、明白旧约妥拉(律法)教导,晓得神的旨意和分辨是非(原义是偏重积极方面的,知道选择美好的事)
  • 以行为夸口︰给瞎子(指外邦人,被世界的神弄瞎心眼-林后四4)领路的(耶稣却指责他们是瞎眼领路的;是瞎子领瞎子-太十五14)、是黑暗中的光、是蠢笨(愚妄)人的师傅、是小孩子(指改信犹太教的人或指那些受过世上学说教导的人-西二8)的先生、在律法上有知识和真理的模范(外貌)。

保罗在此强调︰犹太人所夸口的仍不能免于神公义的审判(甚至连受了割礼也是一样)。因为犹太人的罪是明知故犯的。(vv.21-24)他们能说不能做。

  1. 他们教导别人却不能教导自己(偷窃、淫乱),所谓「偷窃庙中之物」此句意义不明,可能是指盗用圣殿公款(布鲁斯、斯托得)或指偷窃外邦人的庙物。
  2. 他们在外邦人面前做了反见证。使神的名受到羞辱,如以赛亚书五二5:「我的名整天受亵渎。」。

有关「割礼」的意义(vv.25-29)

「你若是行律法的,割礼固然于你有益;若是犯律法的,你的割礼就算不得割礼。所以那未受割礼的,若遵守律法的条例,他虽然未受割礼,岂不算是有割礼么?」(25-26节)

在这一段经文里我们看到很重要的名词「割礼」。创世记第十七章提到有关割礼的传统由来,那是亚伯拉罕和往后的子孙做为与上帝之间立约的记号(象征亚伯拉罕肉体的血气已被割除,之前他已经凭血气生了以实玛利,他不能靠肉体有子嗣,只有凭神的应许,在亚伯拉罕100岁才能生艾萨克)

受割礼的意思就是承受了律法,我受了律法,就表示说我要遵守摩西的律法,可是你受了割礼又不遵守律法,那这个割礼有什么用呢?

二十六节:『所以那未受割礼的,若遵守律法的条例,他虽然未受割礼,岂不算是有割礼吗?』因为割礼最重要的是你有没有守上帝的律法,如果外邦人愿意守,那比你不是更好吗?比你这犹太人更好吗?而且那本来未受割礼的,若全守律法,岂不是要审判你这有仪文和割礼竟犯律法的人吗?注意第二十七节讲:「而且那本来未受割礼的,若能全守律法,岂不是要审判你这有仪文和割礼竟犯律法的人么?」,上帝是绝对圣洁的,所以你要守祂的律法,就要一丝不苟、一点都不能犯,律法是叫我们守全的,『敬畏上帝』、『爱人』这些都是要全守的。如果你要守那就全部要守,你没有全守的话,犹太人、外邦人都是死路一条,二十八节:「因为外面作犹太人的,不是真犹太人;外面肉身的割礼,也不是真割礼。」。真割礼也是心里的,在乎灵不在乎仪文,这人的称赞不是从人来的,乃是从神来的。谁是真正的犹太人呢?真正的犹太人就是心里受了割礼,而不只是肉体上的。心里的污秽被割去,也就是一个信靠上帝的人。要成为犹太人,不是外面割不割的问题,而是里面的污秽有没有因为信靠上帝而割去。

神的真实 人的虚谎

从罗马书第三章我们将要看见保罗有一个结论那就是:全人类无论是犹太人或外邦人都在罪恶之下,犹太人的律法、外邦人的良心律都无法满足上帝公义的要求和使人免于上帝最终的审判,惟有借着因信称义这唯一的路,人才能获得上帝的义,也才能挽回上帝公义的忿怒。

从罗三章开始保罗为他所传的福音辩护:「这样说来,犹太人有甚么长处?割礼有甚么益处呢?凡事大有好处:第一是神的圣言交托他们。即便有不信的,这有何妨呢?难道他们的不信就废掉神的信么?断乎不能!不如说,神是真实的,人都是虚谎的。如经上所记:你责备人的时候,显为公义;被人议论的时候,可以得胜。我且照着人的常话说,我们的不义若显出神的义来,我们可以怎么说呢?神降怒,是他不义么?断乎不是!若是这样,神怎能审判世界呢?」(罗3:1-6);因为守律法的犹太人可能会说保罗所传的福音似乎贬低犹太人持守律法与割礼的传统地位,因为保罗认为犹太人和外邦人都在罪恶之下,都难逃神公义的审判,这将陷神于「不信实」与「不公义」的地步。他们认为︰如果在我们不可信之时神已信任交托律法给我们,到头来祂借着我们的失信来显出祂的可信、以致祂按祂的话语审判、降怒,这其实岂不也是显出祂的不可信赖:本来叫我们有特别之处的律法,到头来反而叫我们受罚,岂不是神也骗了我们?神岂不是不义,不值得我们继续去信任?

保罗说:绝对不是这样!(4,6节)保罗用三轮的辩论来澄清以上的质疑。

  • 第一次的辩论(罗三1-2)︰

问︰如果按照保罗前面所言,那么做犹太人或受割礼有甚么益处呢?

罗三1是响应二17-29的讨论(特别是二28-29的结论)而有的问题。既然肉身作犹太人及肉身的割礼得不到神的称赞,最重要的是里面作犹太人的及里面的割礼才得着神的称赞,那么,犹太人的身份及割礼的做法有甚么意思,有甚么比人强之处?保罗假设有人这样反问他。犹太人有甚么「长处」(1节)︰更多的、独特的地方。

答︰三2是保罗的回答。他认为作为犹太人在许多方面都比外邦人优胜。其中「最重要的」是神的圣言交托了他们(其他方面可参看九4-5)。「神的圣言」可以包括神在旧约中的启示、或专指摩西律法,这是一种特殊启示,是外邦人所没有的。

  • 第二次的辩论(罗三3-4)︰

问︰既然神将圣言交托给犹太人,但是他们当中有很多不信的,神不是曾经应许要做犹太人的神吗?神说话算话吗(神的信实会废掉吗)?

答︰「废掉」:使变成虚空或失去效力。保罗认为犹太人中有不信、不忠于神所托的以至于他们不能承受应许,神仍是信实的。犹太人的不信不能使神原本的应许(祂的救赎计划)失去效力或落空,保罗用坚定而强烈的语气说︰「断乎不能!」(mhV gevnoito,Not at all!,NIV)。因为这应许还是会成就在信的犹太人身上,保罗会在九到十一章详细陈述这个论点,「我们纵然失信,祂仍是可信的,因为祂不能背乎自己。」(提后二13)。布鲁斯(参其着罗马书注释,页85)认为︰他们的不信只有更加显明神的真实,祂的义永远胜过人的不义(虚谎)。

「神是真实的,人都是虚谎的」:保罗认为不仅是犹太人会失信,任何人都会失信于神,加尔文认为︰前一句(神是真实的)包含所有基督教哲学的基本原则;后一句(人都是虚谎的)是从诗篇一一六篇11节引来的,在那里戴维宣告「在人里面,没有确实性,从人也得不到真理」。

「显为公义」、「可以得胜」(诗五十一4)这意思是我们的败坏与不信决不能废弃神的信实,反而更显明神的信实。戴维作见证说他既是个罪人,所以不论神在他身上有如何的决定,神总是公义正直的审判者,并胜过恶人的议论(指人对神的毁谤与控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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