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牧书信】10. 提摩太前书第二章12~15节(罗门 牧师)

 

女人与聚会

12我不许女人讲道,也不许他辖管男人,只要沉静。13因为先造的是亚当,后造的是夏娃;14且不是亚当被引诱,乃是女人被引诱,陷在罪里。15然而,女人若常存信心、爱心,又圣洁自守,就必在生产上得救。」(提前2:12-15)

这段经文可以说是历年以来,备受神学家和教会困扰的经文,因为在教会历史上姊妹是占有重要的地位的,而且有许多姊妹的事奉是非常优秀的,甚至许多教会姊妹多弟兄少,既然如此保罗为何会如此教导呢?它的意义何在呢?要解释这段经文必须用两个释经角度来看待[1]

第一是「道德性的原则」:这是永恒不变的宇宙性原则,例如十诫,前四条是讲上帝与人的关系,后面六条是讲人与人的关系,律法中最大的就是爱上帝,其次就是爱人如己,我们称它为道德律(今日圣经中的司法律与礼仪律大都已失去其字面的意义),道德律是不随时间与空间的改变而改变的,它是放诸四海皆准的要求。

第二是「文化性的原则」:这是随着时间与空间而改变的文化演变的原则,由此来判断男人要以圣洁、爱心、和平的态度祷告(因为这是道德性),但不一定在祷告时举手(因为这是文化性);女人要廉耻、自守,并以善行、敬畏为妆饰来祷告(因为这是道德性),但不表示她们一定不可以编发或穿戴金银珠宝(因为这是文化性);最后女人应尊重上帝创造的次序,以男人为「头」(不代表辖制而是关顾女性),来顺服男人(不要尝试将两性的角色倒转),但这不表示女人一定不可以教导男人(因为有女教师和女传道人甚至女牧师的职位)。

因此提前2:11:「女人要沉静学道,一味的顺服。」着重的要点是[2],有人在教会中做教导时,妇女要尊重聚会的秩序,以安静的态度去学习,不要吵闹,不要喋喋不休,像个好管闲事的人。这样的说法是有很特别的原因:在以弗所教会里,有些妇女,特别是年轻的寡妇喜欢流连于不同的家庭(小组)聚会中,跟着那些假教师游荡,爱串门子,东家长西家短地评论-些自己都尚未搞清楚的道理,甚至传舌评论别人的私事,而且还享受教会所提供免费的爱宴饭食(提摩太前书五11-16)。但是,到了要她们去面对正派传道人的教导时(如保罗与提摩太),反而显得极不耐烦,不肯顺服地听从和学习。这是以弗所教会的特殊光景,就如其他教会,各有各的特殊问题一样。面对这类女信徒制造混乱的情形,该如何处理?保罗要她们安静学习圣道,并不是对她们歧视、也非不合理的要求。教会中还发生一些比她们更严重的乱象,保罗甚至把那些人赶出了教会,如提摩太前书第一章所提到的许米乃与亚力山大等人,而且这些人全都是男性。保罗所发出的命令,主要是着眼于教会的纪律问题,而不是在神学上有特别的理由。比方说在哥林多教会,针对灵恩所引发的脱序行为,保罗也曾规范他们(无论女与男),都要学习『闭口』不言的纪律,不管是说方言或是作先知讲道都是一样,免得混乱了聚会秩序(哥林多前书十四28、30)。同样保罗在这里针对以弗所教会的教导,一样是功能性的目的,不是原则性的要求,其伦理学的意义远高过神学的意义。其实,任何教会、任何性别的人,若发生这些口舌与品行上的偏差,使徒与教会都当要求他们安静、闭口,不准教导。这是团体生活对纪律的必要规范,也是维持教会具备基督新妇的圣洁品格,所必须采的手段。

保罗的神学教导,是属于「任务神学」,就是他的书信里许多对伦理道德的规劝与训诫,是基于传福音任务之需要而做。针对特定的背景原因,以特别的策略手段去达到他的特殊目的。今日阅读这些经文时,不能忽略这些属于『响应当时文件』的特殊事工需要,而不能把它们看成是普世基要教义来奉行和教导。

女人与讲道

因此第12节『我不许女人讲道』,有两个关键点要注意。首先是这个「不许」在时态上是现在进行式的意思『我现在不许』(I am not permitting),这是说:这是一个针对目前处境的特别指示,而非要普世众教会都必须照做的命令。第二,和合本里的「讲道」,此处「讲道」原文是指教导didavskeinto teach),因为讲道这个字圣经是用lalevwspeak--保罗在这里所提到的教导特别是指与旧约经文有关的教导。她们不应该在教会中『教导』,而应该以安静和尊重的态度去学习。主要是因为这些妇女随从假教师的「教导」,去胡乱解释旧约圣经的意思(提摩太前书一7;提多书三9),又在不同的家庭聚会中散播和讲论。以弗所教会的『教导』出了很大的问题,故保罗要加以阻止。所以我们不能将保罗在这里的禁止,当作一个普世的命令和原则,而是为了面对和处理教会当时的特殊状况。

如果将保罗的言论综合整理,我们会发现,保罗并不是一昧禁止妇女作教导工作的,例如提多书 2-3 章,他力劝年老妇女教导年轻妇女,所以保罗无意废除一切妇女的教导工作。甚至我们可以说保罗对妇女事奉采取开明的态度,他赞同妇女在聚会中祷告和作先知讲道(哥林多前书十一5,十四26),还有其他许多姊妹像坚革哩教会的事奉者非比(罗 16:1~2),百基拉(徒18:2~4),这些妇女等都与保罗建立非常好的事奉关系,在罗马书十六章中,我们看见好几位妇女的名字都是备受推崇的。因此保罗不许女人讲道,主要是因为,以弗所妇女受假教师影响,她们接受了一些类似诺斯底主义的异端理论(认为亚当犯罪,所以夏娃比男人更优秀等思想),借着外表富有的权力,来问鼎教会的权力,进而教导。所以保罗恐怕错误的教导持续,才会禁止妇女在此教会进行教导的工作。

我们认为在解释像类似「我不许女人讲道」这类经文时,最好不要只拿单一的经文教训作为教义的基础,甚至就轻易下结论,然后当作一条普世性、命令式的教义去执行,因为这样不仅不是上帝启示的本意,反而阻碍了上帝的工作。面对这类的问题,我们应该去了解它原文的意思和上下文的历史背景(context),特别是当几处相关的圣经教导,在表面上看来彼此有冲突时,我们更应小心,仔细地去寻找经文本身和谐一致的平衡点。所以当我们看到经文发出这样的命令『我不许女人讲道』,这是要考虑其特殊历史背景,而且是针对某时某地的指示,不是作者有意成为普世众教会遵行的教义。

保罗说他:「也不许女人辖管男人,只要沉静。」(提前2:12)保罗认为女人不应该辖管男人以及不适宜在以弗所公开教导的两个理由(提前2:13-14)──第一是男女被造的先后次序反映神对人的心意,也就是上帝要男人承担更多属灵的领导责任,但这不因此就来贬低女性的领导能力;第二夏娃首先被引诱犯罪而非亚当。当时可能有些信主的外邦妇女在聚会中一反传统,随意发言(参林前14:34-35),另外更有妇女受异端迷惑(提后3:6-7)。保罗的吩咐是要避免教外人士的非议,以及防止异端的扩张(有人认为在诺斯底的神话中女人扮演了创造与教导男人的角色[3]而这是对旧约圣经的误解)。「辖管」是指女人「揽权辖管男人」的意思(恢复本),在教会中以权威来压男人。这些妇女受了一些假教师的禁欲主义影响,对于嫁娶有厌恶感,并不以生儿育女为自己的任务,这种思想显然会受丈夫的反对,所以用异端的权威来「辖管」男人成为常见的状况。因此保罗用创造次序来反驳(这些假教师认为夏娃优于亚当),这种错误的思想,因为这种思想导致他们对男性的厌恶。保罗论点是,如果以弗所妇女认为在任何事情上,女性的地位高于男性,至于可以粗暴地对待男性,他们便抹杀了历史事实,就是创造的次序。在犯罪的次序上,圣经说女人也是先于男人的。但请注意,保罗是针对这种受假教师思想的反驳,是特殊情境下讲的。保罗是针对当时对创造经文的错误理解,加以校正。我们不能以此经文轻视女性或姊妹在教会的地位。

然而,女人若常存信心、爱心,又圣洁自守,就必在生产上得救。」(v.15)保罗针对异端禁止嫁娶的做法(提前4:1-3),鼓励女人要接受生儿育女的天职(参创3:16),保罗对以弗所不受约束的妇女所持的看法是:如果愿意服从纪律,就应该回家去,好好照管自己的家庭与儿女。保罗对她们说,即使回去生育孩子,但以信心,爱心和圣洁来度日的话,都还会因着这些好品行而得救--保住她们的信仰与生命(提摩太前书二15:『在生产上得救』)。否则,随着别人乱解圣经,而且在伦理道德上常常发生偏差与混乱,不但不该在教会中教导,而且她们还会被上帝严厉的管教。但针对这节在「在生产上得救」的经文,有的学者(古特立和斯托得)认为另一种解释是『生产』这个字(diaV th'” teknogoniva”)是特定用法,是指基督的诞生这个应许成就而言(创三15),也就是说马利亚这位妇人,是耶稣的母亲;她因生育和教养耶稣而成就了一件伟大的功绩,因这是最崇高的生育,这使她和所有的妇女都得救。[4]「得救」(swqhvsetai)这个词原来是被动的,意思是被拯救,这可指肉身无恙、脱离灾殃,或指灵性蒙神拯救,免受永远刑罚。妇女不应该受假教师的教导,而应该谦卑下来,将小孩生下来;如此才能显出得救的特质:信心、爱心和有自我克制的圣洁,信心是对上帝的,爱心是对周围的人,圣洁自守是对自己。

其实在耶稣基督里人类的地位和性别的差异这些区别都已不复存在了;无论是男或女,为奴的或自主的,犹太人或外邦人,皆有资格事奉基督。加拉太书三章26-28节:「所以,你们因信基督耶稣都是神的儿子。你们受洗归入基督的都是披戴基督了。并不分犹太人、希利尼人,自主的、为奴的,或男或女,因为你们在基督耶稣里都成为一了。

圣经并无任何要贬低女人的重要性与角色的教导,反而在教会中女性的地位比社会来得高许多。女人是上帝创造出来的第二个人,她虽被蛇引诱而堕落,但是那生育和教养耶稣成人的责任就是落在拿撒勒的马利亚身上;另外第一个看见主耶稣复活的,也是姊妹是抹大拉的马利亚;还有站在十架之下的是几位勇敢的妇女门徒,其他的男性门徒都已不知去向了!

所以今天我们看见提摩太前书第二章12,只是为应付当时的环境而写的一些临时性条例。在基督里,教会内在的一切区别,无论是地位、尊贵和性别的围墙,都应该完全被扫除掉。


[1] 参斯托得着,《提摩太前书、提多书》,115-124页。

[2] 本文参白恩拾着,《翻转天下的信》,校园,2004年,188-191页。

[3] 参斯托得,111页。

[4] 参巴刻莱着,《提摩太前后书‧提多书‧腓利门书注释》,香港:基督教文艺出版,每日研经丛书电子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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