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徒行传】72. 保罗在罗马城传福音作见证(庄亚伦 牧师)

庄牧师在本集中将分享使徒行传28:16-31。


 

贰‧保罗在罗马传道有两年(二十八16~31)

「百夫长把众囚犯交给御营的统领」这句话仅见于少数古抄本。『御营的统领』即指京畿卫戌部队的指挥官。「保罗蒙准和一个看守他的兵另住在一处」可能是因为巡抚非斯都在解送保罗的奏书上,陈明他并没有犯下甚么该死的罪(参徒二十五25~27;二十六31~32),因此得到特别的优待,不必与其他的囚犯一同关在监狱里,只须兵丁看守,以防脱逃。「保罗请犹太人的首领来」罗马皇帝驱逐犹太人离开罗马的命令(参徒十八2),在此之前已经取消,所以有许多犹太人又回到罗马居住。『犹太人的首领』指犹太公会和民间的领袖人物。保罗每到一处地方,往往先向犹太人作见证(徒十三14~16;十四1;十七1~2、10;十八5、19;十九8)。「弟兄们」这个词有二用:(1)称呼同有神生命的信徒(参15节);(2)称呼同属犹太人血统的同胞。此处当然是指后者。「我不得已,只好上告于该撒」向该撒上诉是被犹太人认为不爱国的行为,所以保罗必须解释其原由,这是出于不得已的自卫手段。「并非有甚么事,要控告我本国的百姓」表明他是被动站在为自己辩护的立场,而非原告控方。「以色列人所指望的」就是弥赛亚的来临,给以色列人带来拯救(参徒二十三6;二十四14~15;二十六6~7)。

「引摩西的律法和先知的书」即引用旧约圣经(参路二十四27、44)。「有信的,有不信的」『不信』比单单不接受福音的话更强烈,含有正面拒绝的意思。显然地,不信的居大多数,因此保罗才会说出『百姓油蒙了心』(参26~27节)以及『救恩转向外邦人』(参28节)的话。

「圣灵藉先知以赛亚向你们祖宗所说的话」下面26、27节的话引自《以赛亚书》第六章9至10节。「因为这百姓油蒙了心」『油』原本是祭物里面的好东西,是应该献给神的(参利三16);然而人若将它据为己用,或者说『心里被好东西霸占了』,就会对神自己麻木不仁。犹太人的心被神之外的律法、礼仪、字句占住了,以致对神自己反应迟钝。「耳朵发沉,眼睛闭着」指耳朵听不见神的声音,眼睛看不见神的启示。「恐怕眼睛看见,耳朵听见,心里明白,回转过来,我就医治他们」『恐怕』有两种所指:(1)指不信之人的硬心,不肯听神的话,恐怕受感动;(2)指神的顾虑,神不是怕人悔改转向祂,神乃是怕人从一样好东西转过来,却仍追求另一样自以为更好、更属灵的东西,而把神自己放在一边。「保罗在自己所租的房子里」『自己所租』暗示他自己出钱付房子的租金;保罗此时手被链子捆锁(参20节),不可能织帐棚赚取生活所需(参徒十八3;二十34),因此极可能是靠各地教会给他的馈送和帮助维生(参腓二25;四18)。总之,保罗并不是被关在监狱里,而是自己出钱另租一间房子,与看守他的兵丁同住(参16节)。

「住了足足两年」表示保罗等了两年,案件仍未解决。耗费这么长的时间,其原因或许是:(1)传召原告从耶路撒冷来罗马出庭作证,来回拖延;(2)向各地查证,保罗是否有鼓励作乱、背叛该撒(徒二十四5;二十五8)的事实。据推论,使徒保罗在这两年期间,写了四本所谓的『监狱书信』,即:《以弗所书》(参弗三1;四1;六20)、《腓立比书》(参腓一7、14、17)、《歌罗西书》(参西四3、10、18)、《腓利门书》(参门1、9)。有若干迹象显示,使徒保罗在这两年之后,曾经获得了短暂的释放:(1)《使徒行传》到此突然结束;(2)保罗在『监狱书信』中,曾透露他自信不久将会获释(腓二24,门22);(3)保罗在后来所写『教牧书信』中提到的一些细节,与《使徒行传》里面所描述的背景有出入,似乎不是同一时间发生的事。因此,许多解经家推论,在《使徒行传》结束以后,保罗曾经从罗马回到马其顿、革哩底、尼哥波立、特罗亚、米利都等地访问众教会(参提前一3,多一5;三12,提后四13、20),很可能在还没到达以弗所之前就再次被捕(参徒二十38),最后终于为主殉道了。

「凡来见他的人,他全都接待」根据保罗在罗马监狱所写的书信,他曾接待过:(1)各地教会差遣来供给他需用的圣徒(参腓二25);(2)各方来听他讲道的人,甚至连该撒家里的人也因此信了主(参腓四22);(3)在罗马和他同囚的犯人,包括潜逃到罗马的奴隶阿尼西母,也因此归正(参门10)。「放胆传讲神国的道」神的国乃是本书的重点之一;《使徒行传》开始于神的国(一3),又结束于神的国。「将主耶稣基督的事教导人」『教导』与『传讲』不同;传讲是重在宣告、传扬,教导是重在门徒训练。对于世人,保罗传讲神国的道;对于门徒,他就将耶稣基督的事教导他们。「并没有人禁止」原文乃是一个字,又可译作『并没有受到甚么阻碍』或『完全自由无阻』。《使徒行传》就是如此在胜利的呼声中结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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