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徒训练】46. 门徒的职业与工作观(罗门 牧师)


基督徒的职业与使命

「你们作仆人的,要凡事听从你们肉身的主人,不要只在眼前事奉,像是讨人喜欢的,总要存心诚实敬畏主。无论作甚么,都要从心里作,像是给主作的,不是给人作的,因你们知道从主那里必得着基业为赏赐;你们所事奉的乃是主基督。那行不义的必受不义的报应;主并不偏待人。」(西三22~25,弗六5~9)在工作和职业的认识上有三方面要与大家分享:

一、工作是神圣呼召

十六世纪的宗教改革家马丁路德(Luther)、约翰加尔文(Calvin)认为一个平凡的工作,也可以用来荣耀神。职业的投入与选择对基督徒而言是一种呼召、圣召、使命(Vocation),后来这个字就有职业与使命的双重意义。上帝对祂的子民不仅呼召他们来得救恩,这叫「救恩的恩召」(彼后一10),上帝也呼召祂的子民在生活中有美好的见证,叫「生活的恩召」(弗四1),而生活行事为人中最重要的一环就是工作,「总要劳力,亲手作正经事,就可有余分给那缺少的人。」(弗四28)因此得知基督徒有两种使命(呼召):(一)是文化使命:借着工作荣耀上帝,同时也做环境的好管家;(二)是福音使命:借着传福音作见证荣耀上帝,这两种使命缺一不可。

二、工作是享受满足

上帝赐给亚当伊甸园和这个地上所有的一切,不是叫他整天毫无事事,在花园里面吃水果看夕阳过浪漫的生活,而是给他工作做。有三件事他必须负责:第一治理这地:需拓荒与开垦,上帝把地球交给他,所以他是一个地球的「球长」;第二也要管理一切生物:使一切井然有序,他好像是动物园的「园长」;第三修理:要照顾看守自己的家,所以他也是「家长」。可见亚当与夏娃平常一定非常忙碌,他们也一定彼此分工,可见工作本身也是上帝的托付。按上帝的计划工作可以带给人满足感和成就感,一方面可以满足生活所需,另一方面可以给人尊严,因此失业赋闲对人而言是一件很痛苦的事。

因为适宜称职的工作会给人带来价值感,传道书八章15节「我就称赞快乐,原来人在日光之下,莫强如吃喝快乐;因为他在日光之下,神赐他一生的年日,要从劳碌中,时常享受所得的。」、「我所见为善为美的,就是人在神赐他一生的日子吃喝,享受日光之下劳碌得来的好处,因为这是他的分。」(传五18)

上帝是一位工作的上帝,主耶稣他本身原有自己的职业首先是木匠(三十岁以前,可六3),后来成为旅行布道家,去完成上帝救赎世人的工作。我们可以想象他有一双粗糙孔武有力的手,这是一双工作的手,也是一双钉痕的手,他是上帝「道成肉身」来到人间,所以他说:「我父作事直到如今,我也作事。」(约五17)直到今天主耶稣仍在天父右边为我们作代祷的工作,这祷告工作使信徒蒙上帝更大的恩典,使我们能靠着这恩典承受生活中各样压力重担。上帝的救赎工作也满足了祂公义和慈爱的属性。

三、工作是荣神益人

按以弗所书六章5~9节、歌罗西书三章22~25节保罗对奴仆(劳方)和主人(雇主)所提出的忠告,激励了所有基督徒对工作应有的动力和态度。每样事工必须为神而作。那些主人或雇主也当知道,他们同有一位主在天上鉴察(弗六9)。一个工人或仆人,无论作甚么,必须记得他们是为主而作,且都要从心里作出来。当时奴仆的工作环境常是很恶劣的。他们的工作量过多,没有保障,对于蛮不讲理的雇主,也只好顺服(彼前二18~19),因为主说:「伸冤在我;我必报应。」(罗十二19),圣经的教导,是要基督徒工人有更超越的动力和耐力去完成上帝在他们身上的旨意。基督徒要视每日的工作及生活为事奉上帝的机会。基督徒是与神「同工」的(林前三9),我们的首要任务,就是使福音借着我们的工作而广传出去(完成双重使命)。值得一提的是不管是神创造之工或人的工作,都有一个明显的目标,那就是在第七日守安息(创二2)。今天教会是守主日,最主要的意义是叫我们不要把工作看为比神还要重要,「若不是耶和华建造房屋,建造的人就枉然劳力;若不是耶和华看守城池,看守的人就枉然儆醒。你们清晨早起,夜晚安歇,吃劳碌得来的饭,本是枉然;惟有耶和华所亲爱的,必叫他安然睡觉。」(诗一百二十七1~2)。在主面前的安息不是一种闲懒的方式,它是一种更高层次的活动,包括敬拜神和享受祂的创造。

另外以弗所书六章5~9节「你们作仆人的,要惧怕战兢,用诚实的心听从你们肉身的主人,好像听从基督一般。不要只在眼前事奉,像是讨人喜欢的,要像基督的仆人,从心里遵行神的旨意。甘心事奉,好像服事主,不像服事人。因为晓得各人所行的善事,不论是为奴的,是自主的,都必按所行的得主的赏赐。你们作主人的,待仆人也是一理,不要威吓他们。因为知道,他们和你们同有一位主在天上;他并不偏待人。」

(1)仆人对主人的态度(5节):用今日我们了解的语言说就是员工对老板的态度,要(with)惧怕战兢,用(in)诚实的心听从你们肉身的雇主,好像听从基督一般。意思是以「惧怕」与「战兢」表示对主人的敬重(with fear and trembling),用「诚实的心」(专一、单纯、诚恳sincerity)表示对主人的效忠,当我们对主人如此时,就是我们信仰的切实反映。从另一个角度来讲如果我们没有忠于天上的主人,我们也很难忠于我们地上的主人。

(2)对工作的态度(6~8节)

  1. 消极上不要单作表面功夫(6节):不要只在「眼前事奉」(eyeservant)这个字的意思就是说:在雇主的监视下才肯尽职作工的人,如果雇主不注意就会混水摸鱼,不认真工作,保罗告诉作仆人的(员工),他们的工作,不要只是在主人眼前做得好;他们做得好是因为知道上帝的眼睛是看着他们的,基督徒所做的每一件工作必须是可以呈献给上帝看的。仆人(员工)虽做世俗的工作,但仍然必须存着神圣的使命感去做工,无论从事何种职业(vocation)只要不违背圣经的原则下,就应当把这份职业视同上帝对我的呼召,然后忠心且发自心里甘心乐意去完成、去作好(from your soul,指从人内在的情感与意志去做好它),我们再一次地说基督徒必需将一般世俗工作也视为实践神旨意的一部分,这样的人才配称为基督的仆人。
  2. 积极上要甘心乐意事奉:「甘心事奉,好像服事主,不像服事人。」(弗六7),甘心事奉,就是用善意去服事(with good will serving)如同是对主,不是对人(因为我们的一生至终要对主负责任和交账),服事主人的工作或无论从事哪一个职业作工的心态是积极主动而且有善良的动机,这样不仅能把事情做好(完成),更能够把事情做对(ajgaqovn,善事,good thing),如此将不至于让主人(公司、老板)受到亏损,反而为主人带来好处,现代的基督徒员工也是如此,要努力为公司创造更多的商机与盈余,这样是一个很好的见证。
  3. 行善的人最终要得主的回报:「因为晓得各人所行的善事,不论是为奴的(奴隶),是自主的(自由人),都必按所行的得主的赏赐。」(弗六8),所谓的善事就是上帝所看为美好的事,无论任何一个人(是奴隶或是自由人),如果他行了善事,上帝必有回报(the Lord will reward),就是有永恒的奖赏,因为基督徒的工作与事奉是没有圣俗之分,大家努力以使命感尽心去完成,这在上帝眼中就是一种善事。

(3)作主人(老板、上司、雇主)的义务(9节)

在保罗时代罗马帝国至少有一千五百万的奴隶,在法律上,罗马人认为奴隶不是一个人,他乃是一件东西,他们构成了全部的劳动人口,奴隶我们常误以为是一些没知识水平的人,其实他们也包括了知识分子,如:医生、教师和行政人才,他们往往是从战争中所掳获的战利品。主人对于奴隶也拥有生杀大权,如果奴仆逃走,轻一点的,在他额头上烙印下拉丁文字母F(fugitivus),表明他是一名逃犯;重一点的,判处死刑。所以奴仆与禽兽没有什么分别,所不同的只是他会说话而已,但这不符合圣经认为人人都是平等的教导,保罗说:「你们作主人的,待仆人也是一理,不要威吓他们。因为知道,他们和你们同有一位主在天上;祂并不偏待人。」(弗六9)

  1. 对仆人「也是一理」:「一理」(the same things)就是原则同上的意思。上面经文谈到作仆人当有的态度和圣经原则都适用于作主人的,而且也要照着去作,这些原则就是:用心(不是表面)为仆人或员工谋好处,关心他们(包括员工的退休与福利、甚至平常的休闲与心理健康),这是一种企业伦理,而不是一味地剥削他们。这正是主耶稣在马太福音七章12节所教导的:『无论何事,你们愿意人怎样待你们,你们也要怎样待人,因为这就是律法和先知的道理。」主人要奴隶(员工)对自己怎样,自己对奴隶(员工)也要怎样。
  2. 不要恐吓和威胁他们:主人(老板、上司、雇主)不可以滥用权柄,恐吓要惩罚人,他必须停止对奴仆(员工、职员、外劳)作精神上的折磨,不管是言语暴力(冷嘲热讽)或行为暴力(肢体伤害)都是圣经所不容许的行为。要知道主不偏待人:因为上帝是公平的,祂是所有人类的主人,「不偏待人」就是不以貌取人的意思,如同雅各书二章9节:「但你们若按外貌待人,便是犯罪,被律法定为犯法的。」。主人虽然是人的主人,但是他仍然是上帝的仆人,当审判的那一天来到的时候,他和作仆人的,都要站在上帝(真正的审判官)审判台前;那时,世界上一切所有人为的阶级制度都不会存在了,这种『主仆皆兄弟』的进步思想是保罗首先提出来的概念,也是以弗所书的主题之一,因为在属于神的新社群里,大家都是这个家庭中一份子,所有的成员都是在基督里的兄弟姊妹:「在此并不分希利尼人、犹太人,受割礼的、未受割礼的,化外人,西古提人,为奴的、自主的,惟有基督是包括一切,又住在各人之内。」(西三11)。保罗没有在当时提倡废除奴隶制度,主要是那个大环境尚未成熟,贸然废除庞大的奴隶会带来社会极大的动乱与不安,对福音传播也会有阻碍,但这种外在的不公平制度的废除只是时间的问题而已;在这之前奴隶制度的废除就必须先从内心开始。

基督徒工作的意义与原则

按圣经学者斯托得所定的工作意义[2]:首先是自我实现(工作的目的是要成全工作者,人活着就是要工作,并且发挥上天所给予的恩赐,上帝期望我们从工作中获得满足,而非一事无成而感到沮丧)、其次是贡献社会(工作不单为工作者有成就感,也是为了全体的好处)、最后是荣耀神(比服务大众更重要的就是荣耀神,借着你的工作来荣耀神,也是工作的最高功用),另外基督徒各种从事工作和职业的选择原则如下:

  1. 不可从事圣经看为罪恶的职业:工作最终目的是荣神益人,所以从事不道德的行业或参与使用不正当手段办事的职业都不是基督徒的选项,例如地下钱庄、酒廊作陪、电话诈骗集团。虽然所担任的角色没有直接犯罪,但若是协助人犯罪,也是不可做。在买卖双方的关系上基督徒更应诚实;尤其在旧约圣经,对于欺诈顾客的商人,有严厉的话:「你囊中不可有一大一小两样的法码。你家里不可有一大一小两样的升斗。当用对准公平的法码,公平的升斗。这样,在耶和华你神所赐你的地上,你的日子就可以长久。因为行非义之事的人都是耶和华你神所憎恶的。」(申二十五13~16),「我若用不公道的天平和囊中诡诈的法码,岂可算为清洁呢?」(弥六11)
  2. 找到自己能发挥最大果效的工作:要从事符合你兴趣且有能力担任的工作。俗话说:「男怕入错行,女怕嫁错郎」,若一时找不到最理想的工作,就暂时找第二、三顺位的工作,直到理想的工作出现,不要眼高手低。总是要想法子工作。若有机会换一份更好的工作,在不亏负人的前提下才可改换工作。
  3. 工作的态度要对:「醋怎样使牙酸倒,烟怎样熏目,懒惰人也怎样使差他的人难受。」(箴十26,新译本)老板不会使用工作散漫的人或工作态度不积极的人,就是工作不理想,也要尽心去做,如同是事奉主,这样就成为美好的见证了。

[1] 参阅,斯托得,《C型观点》,第八章工作的世界。

[2] 参《C型观点》,237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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