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士师记】37. 参孙火烧非利士人的禾稼(庄亚伦 牧师)


参孙火烧非利士人的禾稼

十五章1~8节

过了些日子,到割麦子的时候,参孙带着一只山羊羔去看他的妻,说,我要进内室见我的妻。他岳父不容他进去,说,我估定你是极其恨他,因此我将他给了你的陪伴。他的妹子不是比他还美丽么,你可以娶来代替他罢。参孙说,这回我加害于非利士人不算有罪。于是参孙去捉了三百只狐狸(或作野狗),将狐狸尾巴一对一对的捆上,将火把捆在两条尾巴中间,点着火把,就放狐狸进入非利士人站着的禾稼,将堆集的禾捆,和未割的禾稼,并橄榄园尽都烧了。非利士人说,这事是谁作的呢。有人说,是亭拿人的女婿参孙,因为他岳父将他的妻给了他的陪伴。于是非利士人上去,用火烧了妇人和他的父亲。参孙对非利士人说,你们既然这样行,我必向你们报仇纔肯罢休。参孙就大大击杀他们,连腿带腰都砍断了。他便下去住在以坦盘的穴内。

 

(三)、参孙的功迹 (十五1~十六3)

1˙火烧非利士的禾稼(十五1~8)

(1)参孙回来(十五1~2)。亭拿收割麦子的时间大约是在五、六月之间,参孙在之前曾经没有参加完婚宴就跑了,现在参孙的怒气已经消退了,他又回到亭拿要去找他的妻子。那时正是五月收割麦穗的日子,所以,参孙离开的时间不会很长,因为巴勒斯坦许多的婚礼都在春天举行。参孙带着一只山羊作为礼物,这习俗当时很普通(参创卅八17)。有人认为山羊是用来和解的,但事实未必如此,其实山羊是「夫访式婚姻」(sadika marriage)中丈夫探访妻子时的礼物。这种婚姻在巴勒斯坦阿拉伯人中常见,夫妻不会永久同住。婚后,妻子仍居父家,丈夫(称为「访夫」joz musarrib)像客人偶尔带礼物到访。

参孙想进内室见他的妻子,参孙的岳父就阻止他。他解释说:『我估定你是极其恨他』(十五2),「恨」(希伯来文sane)同一个字曾用在离婚的条例(申廿四3)。参孙气匆匆的走了,表示他要与她的妻子离婚,现在他再回来要他的妻子,因为参孙的岳父已经把自己的女儿给了参孙的朋友做为妻子了,那时若没有如此做,会让这个女儿不能在他们的社会做人,现在为要安抚他,他们知道这一个参孙是很有力量,不敢得罪他,所以参孙的岳父就提出以妹妹代替,这是一个两全其美的方法,也是表示岳父他们有觉得理亏。

 

(2)参孙动怒(十五3)。参孙认为岳父把自己的妻子给了另一个男人,受到不公平的对待,他没有想到自己很不负责任的跑了,现在跑回来又要求他的妻子回到他身边,但是事实上,他的妻子已经又另外嫁给别人了,参孙以为岳父亏待他,他就不必为将要做的事情负责任。报复非利士人的行动一触即发。

 

(3)参孙报复(十五4~5)。「狐狸」的希伯来文也指野狗,在巴勒斯坦很常见,而且比狐狸更易捕捉,因为野狗成群结队出没。参孙把它们尾巴对尾巴的捆在一起,又把一枝火把插在两条尾巴中间。他点着了火把,就放野狗进入非利士人的禾田。野狗天生怕火,而且被火烧的痛苦,以致牠们在禾田四处狂奔。无论堆积的禾捆,或未割的禾稼都烧了。因为季节干燥,三百只野狗四处奔走禾田,瞬即被烧,甚至葡萄园、橄榄园都烧了。

火烧狐狸尾巴的做法并不新颖。狐狸希腊文为lampouris,意即光亮、烧着的尾巴。罗马人在农神节有一习俗,把火把缚在狐狸尾巴上,然后点火,把它放在竞技场,让它成为猎取物,它就会到处乱窜,因此猎人就可以很容易的在竞技场上把狐狸烧死。该仪式的意义毋疑是把狐狸献为赎罪祭,阻止霉病发生。因按传说记载,狐狸曾把禾田烧毁。

把敌人的禾田烧掉,有时是为报复(参撒下十四28~33)。非利士人因这灾损失宝贵的农作物,他们发觉这事是拯救者参孙干的,那时候参孙已经声名大噪,很容易就可以知道是他干的,非利士人当然不满他们的损失就要跟他算账。

 

(4)非利士人报复(十五6~8)。非利士人知道这次农作物损失惨重,是参孙造成的,就袭击参孙妻子的房子,把他的岳父和妻子烧死,作为赔偿。

一个似乎无止境的循环现在开始了。参孙听见妻子被杀,决定进一步报复非利士人。『参孙就大大击杀他们,连腿带腰都砍断了』(十五8)那是一场极大的杀戮。「连腿带腰」是句谚语,有不同意思。它可指搏斗的术语,或简单指一个残暴杀手,被杀者堆积如山。参孙可能视自己为血腥的报仇者(利廿四17~21)。

参孙跟非利士人搏斗后,『他便下去住在以坦盘的穴内』(十五8)。以坦位于伯利恒西南两英哩左右。它是悬崖上的一个洞穴,在以斯玛然河谷上,它的入口在崖面的裂缝,阔度只够一人通过。

 

十五章9~13节

非利士人上去安营在犹大,布散在利希。犹大人说,你们为何上来攻击我们呢。他们说,我们上来是要捆绑参孙,他向我们怎样行,我们也要向他怎样行。于是有三千犹大人下到以坦盘的穴内,对参孙说,非利士人辖制我们,你不知道么。你向我们行的是甚么事呢。他回答说,他们向我怎样行,我也要向他们怎样行。犹大人对他说,我们下来是要捆绑你,将你交在非利士人手中。参孙说,你们要向我起誓,应承你们自己不害死我。他们说,我们断不杀你,只要将你捆绑交在非利士人手中。于是用两条新绳捆绑参孙,将他从以坦盘带上去。

 

2˙击杀非利士人的战队(十五9~20)

(1)参孙被犹大人捉住(十五9~13)。这段反映以色列当时的情况。以色列人被非利士人控制,所以害怕参孙会带给他们麻烦,因为参孙激怒非利士人。犹大人因此决定把参孙交给非利士人。

一大队非利士人在犹大的利希附近安营,犹大人为此惊慌(十五9)。利希位于伯示麦附近,利希意即腮骨,因它的外形像腮骨而命名。犹大人惧怕跟非利士人对峙,所以走到参孙躲藏的洞穴,表达他们因参孙跟非利士人冲突而有的惊慌。他们害怕这会引发非利士人逼害他们。这反映犹大人不敬虔,因不认识神兴起参孙作士师,要救他们脱离非利士人的辖制。以色列人应该支持参孙履行他的责任,救他们的同胞,但是,他们反而提醒参孙说:『非利士人辖制我们,你不知道么』(十五11)。

参孙要以色列人应承,不会杀害他。参孙这样要求,不是出于惧怕,而是为他们设想。如果他们要害参孙,参孙会为保护自己而大开杀戒,杀死很多犹大人。他得到以色列人承诺,就让他们用两条新绳把自己捆绑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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