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士师记】33. 参孙作拿细耳人(庄亚伦 牧师)


参孙作拿细耳人

第八章  第七循环的欺压 (十三1~十六31)

非利士人原本住在海边,他们从海上发展他们的势力,在主前1200年左右,在迦南地沿岸定居,并且发动大规模向陆地四处侵略行动。亚实突、迦萨、迦特、亚实基伦、以革伦是非利士五个主要城镇(参撒上六17)。非利士人就是现在的巴勒斯坦,非利士人征服沿海一带后,开始入侵内陆,以色列人这次受到这军力强劲的民族压迫。

为了要抵抗非利士人入侵,耶和华兴起一位伟大的士师参孙领导百姓。参孙作士师,与别的士师不同,因为神大大使用他,在无数的大小战役中打败非利士人。尽管如此,他还是属乎肉体,做事都按他的肉欲而行。

参孙作士师结束士师时代;其实,参孙和撒母耳作士师的时期是重迭的。吴理恩(Leon Wood)认为参孙在主前1075至1055年作士师。参孙做士师共有二十年,虽然他是一位行事常常按着自己的情欲做事,但是神还是用他。我们或许会问这样的人怎么还能让神用呢?但是,我们扪心自问我们不是也像参孙一样吗?

 

十三章1节

以色列人又行耶和华眼中看为恶的事,耶和华将他们交在非利士人手中四十年。

 

一、犯罪--背逆 (十三1上)

以色列人被非利士人入侵而遭压迫,原因在参孙故事的开头已说明:以色列人再次背道,敬拜偶像。在参孙之前的士师,他们只关心自己的家庭,只有顾着自己的富裕,以致他们死后不久,以色列人做恶的情形变本加厉。

二、奴役--来自非利士人 (十三1下)

以色列人背道,以致耶和华把他们交在非利士人手中四十年。这是以色列人受压迫最长的一次。因为非利士人压迫以色列人四十年,参孙领导以色列只有二十年,参孙明显年轻时就开始作士师,所以参孙死后,非利士人仍然统治以色列人。非利士人最终在米斯巴一役(撒上七5~14)被制服。

 

十三章2~5节

那时有一个琐拉人,是属但族的,名叫玛挪亚。他的妻不怀孕、不生育。耶和华的使者向那妇人显现,对他说,向来你不怀孕、不生育,如今你必怀孕生一个儿子。所以你当谨慎,清酒浓酒都不可喝,一切不洁之物也不可吃。你必怀孕生一个儿子,不可用剃头刀剃他的头,因为这孩子一出胎就归神作拿细耳人。他必起首拯救以色列人脱离非利士人的手。

 

三、拯救--参孙 (十三2~十六31)

(一)、参孙出生 (十三2~25)

1˙使者报喜(十三2~5)

(1)报告出生(十三2~3)。琐拉位于耶路撒冷西面十七英哩,耶路撒冷则在但和犹大的边界,非利士人的境内。神兴起的拯救者,来自遭受非利士人压迫之地。玛挪亚(休息之意)的妻子属于但族,而且不育(参撒上一2,路一7)。古代视不育为不幸,因为当时无法治疗这病,而且当事人不能替丈夫承继后代,在那时代是很羞耻的。不过玛挪亚妻子的挫败将要终止。耶和华的使者向她显现,宣告她会怀孕,生一个儿子。耶和华的使者曾预告同类的消息给亚伯拉罕将会有以撒出生(创十八10)、给撒迦利亚预言施洗约翰将要出生(路一13)。耶和华的使者向他们夫妇所预言的信息必定会带给他们很大的安慰与欢欣。

 

(2)宣告立拿细耳人的愿(十三4~5上)。耶和华的使者宣告那儿子将要做拿细耳人,履行作拿细耳人的条例(民六1~8)。许愿作拿细耳人通常是自愿的,而且有一段特定的时间;偶尔也会有终身的,正如参孙的例子。拿细耳(意即献身)的名称包括遵守一些主要的禁令,藉此表示这人奉献给耶和华。

那些禁令包括:

1)不可饮「清酒」或「烈酒」(十三4;民六3~4)。烈酒的原文有不同的翻译,这词通常用作贬义(「酒」赛五11、22,廿八7;「烈酒」赛五十六12;弥二11;箴二十1)。这词指当值的祭司(「烈酒」利十9)、君王(「烈酒」箴卅一4)和拿细耳人(「浓酒」民六3)禁止饮用的饮料。这词也指一般饮料(「烈酒」申十四26,廿九6),和奠祭用的酒(「醇酒」民廿八7)。因为旧约时代,没有蒸馏水,这词可指所有含酒精的饮料,不论是谷物或果子发酵而成的,例如啤酒。

2)拿细耳人要遵守的第二件事,就是不可用剃头刀剃头,换言之就是要他留长头发。

3)拿细耳人也不可走近死人(民六6)。

耶和华的使者更引用一条额外的禁令,就是那儿子不可吃不洁之物(十三4),这禁令可能来自以色列人饮食的条例(利十一章,申十四章),或许也包括不可吃葡萄树上所产的禁令在内(民六4)。

 

(3)宣告获救(十三5下)。耶和华的使者宣告把那男孩分别为圣作拿细耳人的目的:他必起首拯救以色列人脱离非利士人的手(和合本、NIV、NASV)。「起首拯救」一句或许暗示参孙解救以色列人,脱离非利士人的工作未曾完成,要到大卫作王期间,才能完全征服非利士人。

 

十三章6~7节

妇人就回去对丈夫说,有一个神人到我面前来,他的相貌如神使者的相貌,甚是可畏,我没有问他从那里来,他也没有将他的名告诉我,却对我说,你要怀孕生一个儿子,所以清酒浓酒都不可喝,一切不洁之物也不可吃,因为这孩子从出胎一直到死必归神作拿细耳人。

 

2˙向那妇人宣告(十三6~7)

因这件事跟她的丈夫有关,那妇人就告诉丈夫:「一位神人」向她显现(十三6)。神人通常指先知(参撒上6~9)。不过,那妇人察觉神人独特的地方,而且进一步描述他的容貌「像神的使者」,意即他神圣敬虔、令人肃然起敬。那妇人惊讶之余,忘记问那人来自何方。她因将为人母而欢欣快乐,赶去告诉丈夫,在他有生之年,她会生一个儿子,且会做拿细耳人,不过,她忘记告诉丈夫,她的儿子会拯救以色列人脱离非利士人。她是否不相信这点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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